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矫姿带市场争夺战

眼看着“背背佳”后来者居上,已经年过四十的毛相国再也坐不住了。就在矫姿带市场正如日中天的时候,1998年1月的一天,英姿实业公司用一纸诉状将天津一品科技公司告上了法庭,起诉“背背佳”侵犯“英姿带”的专利权,要求天津一品科技公司停止生产其产品“背背佳”,并面对媒体公开道歉,赔偿英姿实业公司1400万元的经济损失。

乍一看这只是一起关于专利纠纷的案件,但在当时,这却是全国最大的民营高科技风险投资企业专利侵权案,一时间引起了全国多家媒体以及法律界的高度关注。然而,自上诉之日起,一直到1999年6月29日该案件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间竟然间隔了一年多的时间。

在这一年多悬而未决的日子里,无论是媒体,还是法律界、商界,都无不在展开着广泛的讨论。

在法律界看来,毛相国和杜国楹的商业纠纷已经不是国内第一例关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了。早在1989年,由上海交大昂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开发的保健品“昂立一号”口服液就迅速火遍了国内市场,利润非常丰厚。随后,曾经身为“昂立一号”地区代理商的吴炳新和吴思伟父子就迅速在山东老家以3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了三株实业有限公司,紧随其后推出了一款以双歧杆菌为主要成分的、号称长期服用对肠胃具有良好的保健功能的高科技生物制剂——三株口服液。尽管在配方和功能上基本没有差异,但身为后来者的三株口服液却显示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和营销攻势。一方面,三株实业有限公司以地毯式的广告在多家电视台对自家产品进行了狂轰滥炸式的宣传;另一方面,三株实业有限公司集中精力打入农村市场,并首创“专家义诊”的营销模式,为品牌在消费者群体中赢得了好感。这件事就发生在毛相国以40万元人民币购买“英姿带”专利权的1994年。

1998年1月20日,原本是毛、杜一案开庭审理的日子,然而受到起诉的天津一品科技公司董事长杜国楹却在这时采取了行动。杜国楹先是在国家专利局投诉“英姿带”专利无效,随后状告“英姿带”第三代产品仿冒“背背佳”,并向英姿实业公司索赔750万元,新的诉讼导致该案被迫停审。

对此,相关专业人士认为,我国当时的法律制度对代理商与生产者之间的关系的具体条款,仍然限定在责任和权利的范围内,条款内容宽泛不清,因而使得厂家和代理商之间经常扯皮,各自的权利在法律层面很难有太多保障。

但对此案的诉讼,英姿实业公司的法律顾问何润华是比较自信的。“天津一品科技公司的侵权事实是清楚的、证据确凿的,虽然‘背背佳’产品的专利申请已经批了下来,但是中国的专利法规与‘背背佳’侵权是两个概念,这并不能证明‘背背佳’没有侵害‘英姿带’的专利权,这是一个很严肃的法律问题。”

“我不可能再从银行求得贷款,原指望在‘英姿带’销售旺季卖掉产品、收回资金、推出新产品,现在看来不可能了!让我损失在郑州中院的官司拖延上,让我失败在别人的不正当竞争中,真是天理何在!”毛相国面对媒体,痛心疾首地说。在他看来,杜国楹此举无非是在拖延时间,并利用打时间差的方式,借助市场余温尽快低价倾销“背背佳”,转移资产。毛相国认为,正是这场官司的拖延使得矫姿带的市场遭到了严重破坏,英姿实业公司的800多名职工面临失业、300万元的贷款无力偿还。

一时间,孰是孰非众说纷纭。《中国经济时报》《中国商报》《经济日报》《中国工商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多家主流媒体也开始对这场官司进行报道和评论,媒体的参与让更多的人开始关注此案。

不久,一篇题为《杜国楹现象的启示》的文章在《经济日报》上被刊发,文章指出:“杜国楹现象”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在商业环境的驱使和诱惑下,经销商开办同类企业的可能性在以后也依然存在。文章呼吁经销商要对原创企业心存感激,对原创企业包括专利、商标等在内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给予尊重。如此立场鲜明的文章立刻将杜国楹和“背背佳”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相比之下,《中国商报》的立场则相对中立,该报只是单辟了一块版面来刊发“英姿带”和“背背佳”的产品说明书,读者可通过这份说明书对比清单,自行了解两家公司的产品和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从而形成自己的判断和立场。

遗憾的是,无论判定结果如何,都注定是一场两败俱伤的官司。1999年4月14日,关于杜国楹投诉“英姿带”专利无效一事,经过国家专利局复审委员会反复审理,最终裁决“英姿带”专利有效。1999年6月29日,这个悬而未决的案件也终于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天津一品科技公司坚持认为专利归属权的问题要看法院的判决,并再次重申“背背佳”产品有诸多改良之处。因此,“英姿带”一方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作为代理商的杜国楹因了解“英姿带”的商业机密而侵犯了“英姿带”的专利权。1999年8月,在“英姿带”的市场研讨会上,毛相国方再一次自信地宣布:“‘背背佳’很快就会被勒令停产。”直到2004年,关于“英姿带”和“背背佳”产品侵权案件的判决结果终于下来了,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杜国楹方赔偿毛相国方150万元,毛相国方赔偿杜国楹方750万元,不过据说这个判决至今都没有执行。 PTlVt7m712mKB76pTZPejG471swWZntT90xa9rKH/XdyWbPRnHeBUdcscUwqpwKl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