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四节
彩礼和嫁妆

男方支付彩礼,女方准备嫁妆,都是中国民间嫁娶中的习俗。在某些地区,高额的彩礼和嫁妆让人背上沉重的负担,还因此引发了一些纠纷。

有个案例,男女双方离婚后,男方主张女方在婚礼上佩戴的首饰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并提交了婚礼当天的图片,婚礼图片显示女方佩戴着这些首饰。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动产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标志,女方在婚礼上才佩戴这些首饰(双方是先登记结婚,然后再举行婚礼),所以,这些首饰属于婚后赠与,一方在婚后接受的赠与,属于夫妻双方接受赠与。一审法院判决女方将相当于这些首饰一半价值的款项补偿给男方,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从情理上来说,通常人们会认为,女方在出嫁时佩戴的金银首饰是属于双方亲友赠送给女方的。女方亲友赠送的金银首饰,主观上可推定只愿意给女方一个人,男方亲友赠送的金银首饰,在人们朴素的观念里,相当于彩礼,也是送给女方的。本案中,法院的判定依据是财产取得的时间点,婚后所得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避免出现这种人们的认知与法律的认定背道而驰,减少纠纷,避免遭受损失,需要我们对彩礼和嫁妆的性质进行了解。

一、彩礼

(一)彩礼的法律认定和种类

彩礼在法律上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彩礼分为:男方直接给女方,男方给女方家人,男方家人给女方,男方家人给女方家人四种。无论是哪一种,彩礼本质上都是男方(或男方家人)对女方(或女方家人)的赠与。

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买礼物发红包,如果被认定为是希望维系或促进双方感情的一般性赠与,男方无权要求返回。

如果被认定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相当于彩礼),结婚不成,男方有权要求返还。至于这种主观目的怎么认定,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比如购买的是婚戒、龙凤镯子;双方举办订婚仪式、拍摄婚纱照;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思表达,应认定为打算结婚。另外,金额越大,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可能性也越大,这是从公平角度出发。

(二)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双方离婚;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离婚。

(三)关于彩礼的注意事项

1.男方不建议以现金支付大笔彩礼。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除了要符合法定的情形,还要证明彩礼的存在及多少。以现金支付的,包括大笔的彩礼以及红包(改口费、下跪斟茶等仪式时给的红包),如果女方不承认,很难证明。所以大笔的礼金,应以银行转账或电子转账(微信、支付宝)的形式支付,可以取得相应证据。

2.对于实物彩礼,建议男方保留好购买凭证和交付给女方的证明。

实物支付的,比如金银珠宝,除要保留好购物的凭证如发票收据,还要保留好交付给女方的证明,比如微信文字记录、婚礼照片等。如果彩礼特别多,特别贵重,甚至可以列清单,让女方签收。

3.实物彩礼,保管人掌握主动权。

实物彩礼,由谁来保管,这点非常重要。动产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如果彩礼由男方或男方家人保管,日后又不肯交出来,女方很难证明这些东西的存在。即使能够证明,男方也可以反悔(实际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撤回赠与)。

4.建议女方在结婚登记前收取彩礼。

有些人先收彩礼再摆酒,最后结婚登记,这样彩礼很明确是婚前个人财产。有些人先领证,再摆酒,摆酒前才给彩礼。女方收到彩礼时,双方已经是夫妻了。婚后一方接受赠与的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只给一方,否则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闹矛盾,男方家长一般不会说彩礼只给女方一个人,彩礼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按照风俗,彩礼是给女方的。

二、嫁妆

(一)嫁妆在法律上如何认定,有两个原则:

第一,结婚登记前父母给女儿的嫁妆,为女儿的个人财产。结婚登记后父母给女儿的嫁妆,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只给女儿,否则是夫妻共有。

第二,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财产,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或者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则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七种常见的嫁妆:钱款、动产(金银首饰字画古董)、车辆、房屋、家具电器、装修款、保单。

第一,钱款:给现金的情况下,有时无法证明具体金额,且容易在过日子中被混同。

第二,动产:有些情况下难以证明,包括具体的数量、价值等。

第三,车辆:损耗大、贬值快。如果女儿没有驾照或购车资格,只能登记在男方名下,变成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房屋: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取决于购房时间、产权登记、有无婚后还贷、有无特别约定等因素。最明确的一种,是婚前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就肯定是子女的个人房产。

第五,家具电器:损耗大、贬值快,离婚时往往没有分割的必要了。

第六,装修款:女方或女方父母掏的装修款再多,也改变不了房屋的所有权,而且通常房屋不断升值,装修却是不断贬值的。装修与房屋连为一体,离婚时不好分割。装修的支出凭证,往往很难找全。装修的折旧或者占房屋现值的比例,要经过评估,会耗费不少时间和评估费。总之,女方或女方父母装修,真是出钱出力,又不讨好。

第七,保单:父母为子女购买保险,由父母作为投保人,子女作为被保险人。保单是一种新型的嫁妆,鉴于保险合同的独立性,能起到较好的资产隔离效果。具体操作见下文。

(三)女方及父母置办嫁妆的注意事项

第一,如果不愿意与男方共有嫁妆,则应该在双方结婚登记前给女儿置办好嫁妆,且房屋和车辆等不要登记在男方名下。

第二,七种形式的嫁妆各有利弊,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或组合。

第三,建议父母不要给现金,要银行转账,注明款项性质,在女方名下专门的银行账户保管,使用该笔资金时,也有清晰的去向记录。

第四,无论是什么形式的财产,都要保留好出资证据、财产的凭证。对于动产,可以列出清单,让男女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第五,如果是结婚登记前,父母给的嫁妆是现金,但是女儿用于购买房产,并且写了男方的名字,那么也视为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房产。法律上可以理解为,父母赠与女儿,女儿又赠与男方(登记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产的行为视为女方赠与男方)。

第六,父母在婚前赠送给儿子或女儿的房屋、股权,是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其增值部分,在婚后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终极的解决方案是签订婚前协议或婚内协议,作出明确约定。

第七,父母为子女购买保单的,如果不希望子女的配偶分割保险金,就必须指定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子女本人为生存受益人,同时父母写书面声明或者父母与子女书面约定该生存保险金只赠与子女,是子女的个人财产。

身故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为父母或子女的子女。在保险合同没有指定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也就是子女可以订立遗嘱,指定保险金由谁继承(最好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 CZ+XmnHR0w1edv1YxhVfCxXd/gDhuEXDselNnCU1p9nBdJxE7OFzjg3naqsDaX6t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