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8岁儿童偷买玩具,退货要求合理吗?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卖合同

【故事】

8岁的小欢一周前私自从父母处偷拿了300元,分别购买了一个198元的陀螺玩具以及一个60元的玩具。当他的父亲发现孩子购买高价玩具后,便找到出售该玩具的商家,提出退还198元的陀螺玩具,并要求商家退还货款,但商家拒绝退款。

为此,小欢父亲找到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消委会调查后,确定双方都应承担责任:首先,小欢父亲存在监管不严的问题;其次,商家销售产品时不确定小孩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向其销售高价玩具,所以商家向小欢售卖玩具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应退款。最后经商定,小欢将198元的陀螺玩具退还给商家,但鉴于玩具已经使用过,商家答应退还八成货款。该商家称,自己既没有诱骗小欢购买玩具,也没有强制他消费,这笔钱确实退得不清不楚。那么,商家的质疑有道理吗?家长要求退钱有法律依据吗?

【故事评析】

本案系涉及民事行为能力争议的买卖合同纠纷。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案中,小欢作为8岁的小孩,实际上并没有货比三家的能力,售价近300元的玩具,对于该年龄段的孩子而言,属于价值较大的商品,可以初步认定小欢没有自行承担的经济实力,也超出他实际认知能力。小欢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小欢的父母若不同意小欢购买商家的玩具,视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便商家不存在诱骗等行为,如果家长要求退还购买的商品并退钱,商家应退回小欢购买玩具的款项。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法律之所以规定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基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特征,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保护交易秩序的安全,以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所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此外,《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是不能独立从事交易活动的,购买物品需要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代为实施。 BQnC0llDRRzunvxSPwSKQLaUFXTSZ6K9KJ6P7w8HE35w5+pa3yrBiaGXDVikgxAT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