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根据野外鉴别结果确定地基承载力标准值时,应符合附表 5.1、附表 5.2 的规定:
岩石承载力标准值(kPa)附表 5.1
注:①对于微风化的硬质岩石,其承载力如取用大于4000kPa时,应由试验确定;
②对于强风化的岩石,当与残积土难于区分时按土考虑。
碎石土承载力标准值(kPa)附表 5.2
续附表 5.2
注:①表中数值适用于骨架颗粒空隙全部由中砂、粗砂或硬塑、坚硬状态的粘性土或稍湿的粉土所充填;
②当粗颗粒为中等风化或强风化时,可按其风化程度适当降低承载力,当颗粒间呈半胶结状时,可适当提高承载力。
(二)当根据室内物理、力学指标平均值确定地基承载力标准值时,应按下列规定将附表 5.3 至附表 5.7 中的承载力基本值乘以回归修正系数:
1.回归修正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ψ f ——回归修正系数;
n ——据以查表的土性指标参加统计的数据数;
δ ——变异系数。
注:当回归修正系数小于0.75时,应分析 δ 过大的原因,如分层是否合理,试验有无差错等,并应同时增加试样数量。
2.变异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μ ——据以查表的某一土性指标试验平均值;
σ ——标准差;
3.当表中并列二个指标时,变异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δ 1 ——第一指标的变异系数;
δ 2 ——第二指标的变异系数;
ξ ——第二指标的折算系数,见有关承载力表的注。
粉土承载力基本值(k Pa)附表 5.3
续附表 5.3
注:①有括号者仅供内插用;
②折算系数 ξ 为0;
③在湖、塘、沟、谷与河漫滩地段,新近沉积的粉土,其工程性质一般较差,应根据当地实践经验取值。
粘性土承载力基本值(k Pa)附表 5.4
注:①有括号者仅供内插用:
②折算系数 ξ 为0.1;
③在湖、塘、沟、谷与河漫滩地段新近沉积的粘性土,其工程性能一般较差。第四纪晚更新世(Q 3 )及其以前沉积的老粘性土,其工程性能通常较好。这些土均应根据当地实践经验取值。
沿海地区淤泥和淤泥质土承载力基本值附表 5.5
注:对于内陆淤泥和淤泥质土,可参照使用。
红粘土承载力基本值(kPa)附表 5.6
注:①本表仅适用于定义范围内的红粘土;
②折算系数 ζ 为0.4。
素填土承载力基本值附表 5.7
注:①本表只适用于堆填时间超过十年的粘性土,以及超过五年的粉土;
②压实填土地基的承载力,可按本规范第6.3.2条采用。
(三)当根据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 N ,轻便触探试验锤击数 N 10 自附表5.8至附表5.11确定地基承载力标准值时,现场试验锤击数应经下式修正:
计算值取至整数位。
砂土承载力标准值(k Pa)附表 5.8
粘性土承载力标准值附表 5.9
粘性土承载力标准值附表 5.10
素填土承载力标准值附表 5.11
注:本表只适用于粘性土与粉土组成的素填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