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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桩基础工程指陆地上打桩,包括人工挖孔桩、钻(冲)孔桩、地下连续墙等,不分土壤(包括岩层和非岩层)类别,机械类别和性能均执行本定额。

二、本定额除预应力管桩外,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计算。

三、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及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但不包括钢板桩。

四、送桩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五、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六、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七、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E3YJ6jdARMGFKRxuP0cms+jXFW3Zl/PXgXvanCSN1S8NF9mmDX4VHXCJIXSlJg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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