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它以满足区域内全体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对机构、床位、人员、设备和经费等卫生资源实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开展区域卫生规划是当前我国卫生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是目前卫生事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需要,是卫生事业走重质量和效益的健康发展道路,更好地发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作用的需要。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卫生机构主要按部门、地区的行政隶属关系设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医学模式的转变,特别是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原有体制下形成的卫生资源条块分割、结构不合理、效率不高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特点决定了卫生资源短缺的矛盾将会较长时间存在,这就需要在改革中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卫生资源配置不能再以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方式进行。但是卫生事业作为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和其服务提供者处于主导地位的发展特征,决定其不能单纯依赖市场机制自发地进行资源配置,而是必须要有政府强有力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利用规划、政策、资金等手段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和重要手段。它的目标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构建有效、经济、公平的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卫生体系,改善和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在政府的宏观管理下,引入竞争等市场经济规则,通过外在的竞争压力和内在的激励机制,促使卫生机构优化内部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在我国,区域卫生规划既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必须努力推进的实践问题。实现这一改革,要求打破长期形成的固有格局,进行资源重组和服务体系的构建,涉及的方面广,政策性强,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在人们的思想认识上、观念上以及管理体制上会存在很多难点和矛盾。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是深化卫生改革不容回避的选择,因此需要提高认识,正视困难,抓住矛盾,研究对策,开拓创新。
为了积极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开展,国家计委社会发展司组织编辑了这本《区域卫生规划论文集》。该书汇集了近年来国际上和我国在区域卫生规划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方面的主要成果与经验。参加论文撰写的有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工作人员、有关研究单位和大学的研究人员等,他们都积极参与了我国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本书从不同角度对区域卫生规划的理论与方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开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等专题,进行了有一定深度的研究和探讨,总结和分析了我国区域卫生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建议。希望《区域卫生规划论文集》的编辑出版,有助于进一步宣传和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深入探讨有关问题,使卫生领域的这项重大改革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1998年11月
区域卫生规划是当今国际社会先进的卫生发展管理思想和模式,是解决卫生资源布局及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率不高,促进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工作,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近年来已逐步成为我国卫生界的共识。我国进行区域卫生规划的理论研究和在部分地方的探索和实践已经有十多年了,但是总体而言,由于我国特定的体制和历史条件,进展一直比较缓慢,人们对区域卫生规划的认识也是逐步理解和加深的。要做好这项工作,有必要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一些概念和原则进行研究和探讨,以起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目的,为推动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打好坚实的基础。
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卫生规划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在1997年1月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对我国开展的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内涵作了基本的界定。这就是:区域卫生规划以满足区域内全体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对机构、床位、人员、设备和经费等卫生资源实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根据这一概念,区域卫生规划是在一个特定的卫生区域内,根据经济发展、人口数量与结构、自然环境、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和不同的卫生需求等因素,统筹规划,确定区域内卫生发展的目标、模式、规模和速度,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力争通过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干预措施和协调发展战略,改善和提高区域内的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向全体人民提供公平、有效的卫生服务。简单地说,区域卫生规划是关于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的管理模式。它涉及到医疗卫生的许多领域。主要有:医疗机构与医疗服务(急救、社区服务)、疾病预防和控制(包括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妇幼卫生保健、药品管理、大型设备购置与维修、中初级卫生人员培养等领域。
推行区域卫生规划,首要的问题是区域的选择。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卫生规划区域必须以一定的行政区域为依托,在所确定的区域内,既有城市人口又有农村人口,能反映出较为广泛的卫生问题,同时又具有动员相当的卫生资源和运用行政权力解决卫生问题的能力。符合这样的条件,以省为区域单元显得过大。全国目前地市级区域共300多个,人口一般为300~500万(个别较大),规模适当,有利于卫生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对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市(地)级政府根据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区域卫生规划指导原则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定当地的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于直辖市、省会城市,由于情况比较特殊,原则上可以作为一个特定的区域进行研究。
区域卫生规划不同于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是卫生事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目标,对区域内机构、床位、人员、设备、经费等卫生资源作出的统一、优化配置的具体规定,是实现一定时期内卫生事业发展计划的重要保障手段之一。区域卫生规划有几个要点:一是面向一定的区域,而不是不同的行业,符合社会发展实行区域覆盖的总原则和基本方向;二是这一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群的健康水平,符合初级卫生保健关于基本医疗保健必须定向地向一定人群提供服务的原则;三是这一规划的核心是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
区域卫生规划的主体是地市级,它与省级、县级的卫生事业发展计划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区域卫生规划是省级卫生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每个省都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区域卫生规划是以基本医疗需求为出发点的,省级规划还要包括全省范围内以及其他卫生需求方面的资源配置问题。比如医学教育,区域内主要侧重于中初级卫生人员的层次培养,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在省级规划内考虑。大的专科医院的设置,也要在全省范围内考虑。对于县级来说,县级卫生计划是区域卫生规划编制的基础和出发点,地市区域卫生规划包括了对县级资源配置的规定和要求,起着规范和指导县级卫生事业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