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道路、桥涵、给水、排水、(顶管基坑除人工土方外)、燃气、供热、堤防等土石方工程。地铁、隧道土石方应按各专业册定额所列项目执行。
二、本定额土壤含水量以天然湿度为准,含水量超过25%以上时,人工和机械乘以1.18系数,工程量按实计算。
三、工程总土石方量少于2000立方米,平整场地面积少于5000平方米,其人工和机械乘以1.10系数,其它不变。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按实计算。
五、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1.43、机械乘以1.20系数。
六、挖密实的钢碴,按四类土人工乘以2.5,机械乘以1.5系数。
七、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采用电雷管可以换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八、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余松土和堆积土按堆积方乘以0.8系数折合为自然方套一、二类土定额。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允许超挖量:松次坚石20厘米,普特坚石15厘米。
三、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500毫米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四、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可参考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表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而宽度表
单位:厘米
放坡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每侧另增加10厘米。
五、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米计算。
3.C 4-3 型铲运机加27米(55HP),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米。
六、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米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其中基坑底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套本章基坑定额,底面积在150平方米以内套本章沟槽定额;厚度在30厘米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一般石方开挖计算。
七、机械挖土,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机械挖土按土方量90%计算,人工土方量按10%计算。人工挖土套相应定额乘以1.5系数。
八、土壤及岩石分类见附录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