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墙身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内墙按内墙净长度计算。
2、墙身高度: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有檐口天棚者,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5厘米,无屋架者算至檐口天棚底另加10厘米,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或瓦底。
(2)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部者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再加10厘米,平屋面者算至屋面板底。
(3)内外山墙按平均高度计算。
3、计算墙身面积时,应扣除面积在0.3M 2 以上的各种洞口、门窗所占的面积,但其他嵌入墙身或突出墙面的零星构件所占的面积不扣除亦不增加,无圈过梁的定额,计算墙身面积工程量时还应扣圈过梁所占的面积。
4、砖垛、附墙烟囱、通风道等工程量均并入所依附的墙身面积内。
5、框架间砖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计算,在钢架间砌砖时,其型钢面积不扣除。
6、砖墙定额包括了钢筋砼圈梁、过梁的,如设计的定额含量相差过大时,允许调整。
7、外墙装饰抹灰,综合了勒脚,窗台线、腰线、压顶等小面积抹灰,在定额中只包括20%以内的水泥砂浆抹灰面积,如装饰抹灰面积超过20%或抹灰方法不同时,可套相应定额进行换算,但勾缝面积可不增减。
8、内外墙抹灰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装饰工程分部相应定额进行换算,但抹灰工程量不变。
9、砖柱定额是指柱身不包括基础,其基础应按基础工程柱基定额计算。
10、为简化计算,编制设计概算时,部分工程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框架间砌墙工程量可按包括框架在内的墙面积乘以系数0.9计算。
(2)计算外墙墙身面积时,如不扣除圈梁、过梁所占面积,其工程量可乘以0.958计算。(地震设防者除外)
(3)外墙脚手架工程量计算:可按墙身面积乘以系数1.47计算(如多层有不砌砖墙的空圈时,此部份面积亦应计算脚手架,并拼入墙身脚手架工程量内)。
(4)内墙脚手架工程量可按内墙墙身面积乘以系数1.1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