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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部门: 福建省建设厅

主编单位: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施行日期: 2002年10月1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的通知

闽建筑〔2002〕103号

为了适应我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的需要,规范安装工程计价行为,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以下简称本单价表)经会同省计委研究,现予颁发,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原福建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一九九六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单位估价汇总表》(闽建综〔1996〕83号)同时停止使用。

本单价表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安装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本单价表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安装工程。

本单价表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〇〇二年八月十三日 9qtqyCf+Pcw9rObyPdlf6pe4BLg87oQD98Trz0KieezB1AH96du1qYzBUGTWLy9F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以下简称本单价表),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2-2000),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单价表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安装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单价表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安装工程。

四、本单价表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单价表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本单价表正常的施工条件是指: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侯、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本单价表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人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本单价表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期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3.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4.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八、本单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工效编制的,包括机械幅度差。

2.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施工机械在其他直接费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九、本单价表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

1.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编制的。

2.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施工仪器仪表在其他直接费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十、本单价表已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水平和垂直运输。垂直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设备、材料需要再次搬运的,另行计算二次搬运费。

十一、本单价表的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安装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风险费、利润、劳动保险费、规费和税金。本单价表的综合基价未包括风险费。

1.人工费:按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人工单价计算。综合基价中的人工单价为30元/工日。

2.材料费:按定额材料消耗量乘以材料单价计算。综合基价中的材料单价,以2002年福州市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基础取定。

3.机械(仪器仪表)费:按定额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乘以台班单价计算。综合基价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2002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取定,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按2002年福建省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取定。

4.综合费:由其他直接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和财务费用组成。综合费按人工费为基数乘以定额项目所在册相应工程类别的取费标准(详见表1)计算。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按二类。

5.风险费:是指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方式时,根据合同价款所包含的风险范围计取的费用。风险费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之和为基数乘以风险费率计算。风险费率由甲、乙双方协定确定,综合基价未包括风险费。

6.利润:是指按规定可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不区分工程类别,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之和为基数计算,综合基价中的利润率按7%。

表1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续前

续前

说明:①工程类别按定额项目所在的册划分。

②工程中有多个特征指标的按所符合的最高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③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中有四分之一以上设计对声、光、尘、菌、毒、酸、碱、废气、温湿度有特别要求的三类工程,按相应册的二类工程取费。

④随建筑工程发包的装饰安装工程其工程类别划分与取费标准按本规定执行。

⑤分层施工的装饰与建筑智能化工程,按施工面的建筑面积大小确定工程类别。

7.劳动保险费:是指按规定施工企业应为职工支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用。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取得劳动保险费核定卡后,按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时所核定的劳动保险费取费类别,以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取费标准(详见表2)计算。综合基价中的劳动保险费按乙类B。

表2 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取费标准

8.规费:是指按规定必须计入工程造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工程定额测定费。规费按企业投资情况以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取费标准计算。非外商投资施工企业按1.3%计算,外商投资施工企业按0.65%计算。综合基价中的规费费率按1.3%。

9.税金:是指按规定必须计入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金按工程所在地,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风险费、利润、劳动保险费、规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取费标准(详见表3)计算。综合基价中的税金按工程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

表3 安装工程税率表

十二、综合单价计算的其他有关规定:

1.劳动保险费、规费、税金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

2.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标底,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人工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及其他有关规定计算。

3.投标报价,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人工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及其他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4.工程结算,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三、本单价表未包括文明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措施费、优良工程增加费等特殊施工措施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十四、本单价表未注明单价的材料、设备,综合基价中未包括其价格,按照该定额项目所列的消耗量乘以相应的单价计算。本单价表规定按材料费乘系数换算的项目,计算基数应扣除带“()”的材料、设备费用。

十五、本单价表适用于海拔高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

十六、本单价表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T7LP5TCgAEygHVKxhMfLp9vA0yra7Oa5BZTqS+iWBdoKu67KLoc0D6buO344Gtg7



册说明

一、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 203-83。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 204-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 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 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 207-83。

16.《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

1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第四、五章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五、本定额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重量“t”划分定额项目。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六、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T7LP5TCgAEygHVKxhMfLp9vA0yra7Oa5BZTqS+iWBdoKu67KLoc0D6buO344Gt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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