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
二、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及加固费用。如遇特大潮汛发生等不可抗力的损失时,可另行处理。
三、围堰工程定额中已包括 50m范围以内取土。如取土范围超过 50m,可计算超出部分的运距。如土方外购其费用另计,但应扣除定额中50m范围内的土方挖运用工(55.5工日/100m 3 )。
四、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本册第二章“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定额执行,数量按实计算。
五、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尼龙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六、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费用而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七、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
1.土草围堰的堰顶宽为 1~2m,堰高为 4m以内。
2.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 2m,堰高为 6m以内。
3.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5m以内。
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 2.5~3m,堰高 6m以内。
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6m以内。
6.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为 2~2.5m,堰高 5m以内。
7.木笼围堰的堰顶宽度为 2.4m,堰高为 4m以内。
八、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九、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十、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椐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 1m。
十一、木桩、钢桩、钢板桩围堰项目中的木桩、工字钢、钢板桩材料数量为参考数量,实际用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用量计算。
一、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立方米和延长米计量。
二、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三、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四、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 0.5m计算。
工作内容: 清理基底,50m范围内的取、装、运土,草袋装土、封包运输,堆筑、填土夯实,拆除清理。
单位:100m 3
工作内容: 1.过水土、石围堰:包括清理基底,50m内取土,块石抛填,浇捣溢流面混凝土,不包括拆除清理。
2.不过水土、石围堰:包括清理基底,50m内取土,块石抛填,干砌、堆筑,拆除清理。
单位:100m 3
工作内容: 安挡土篱笆、挂草帘、铁丝固定木桩,50m取土、夯填,拆除清理。
单位:10m
工作内容: 安挡土篱笆、挂草帘、铁丝固定,50m取土、夯填,拆除清理。
单位:10m
工作内容: 包括50m内取土、夯填,压草袋,拆除清理。
单位:10m
工作内容: 包括选料、破竹、编竹笼、笼内填石,安放,笼间填筑,50m内取土、夯填,拆除清理。
单位:10m
工作内容: 50m内取土运砂、填筑、夯实,拆除清理。
单位:100m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