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1-9)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需折算时,可按表1-3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表 1-3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面积在20m 2 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20m 2 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放坡系数按表1-4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 表 1-4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挖土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计算了挡土板工程量,不得再计算放坡增加的土方量。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1-5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表 1-5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增加了垂直运输和施工难度,应按表1-6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单位:100m 3 )表 1-6
7.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1-7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单位:m)表 1-7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 2 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8.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允许超挖量:
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据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垫层+基础+管、沟外形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1-8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每米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m 3 )表1-8
2.室内回填土,按主墙(墙厚在120mm以上的墙)之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不扣除砖垛、柱、附墙烟囱及间壁墙等的体积。
3.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地基强夯按设计图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井点排水区别不同深度以100个井点为计量单位计算,其设备使用、管道摊销按每昼夜为计量单位计算。抽水机降水区别不同降水深度,以每100m 2 槽底面积为计量单位。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表1-9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