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定额凡注明了砂浆种类和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和机械数量不变。
2.内墙抹石灰砂浆分抹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1)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2)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3)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3.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厚度、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4.抹灰、块料砂浆结合层(灌缝)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项目中注明厚度可以按相应项目调整外,未注明厚度的项目均不作调整。
5.圆弧形、锯齿形、复杂形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1.15系数计算。
6 .外墙贴块料分灰缝10 m m以内和20m m以内的项目,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超过20m m以上者,其块料,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7.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者(含木基层),人工:隔墙乘系数1.20;木墙裙等项目乘系数1.40计算。
8.隔墙(间壁)隔断、墙面、墙裙等采用的木龙骨与设计图纸规格不同时,可按附表换算(木龙骨均以毛料计算)。
9 .饰面、隔墙(间壁)、隔断定额内,凡未包括有压条、下部收边、装饰线(板)的,如设计要求者,应按第六章“其他工程”相应定额套用。
10.饰面、隔墙(间壁)、隔断定额内木基层均未含防火油漆,如设计要求者,应按第五章相应定额套用。
11.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要求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允许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12.玻璃幕墙上,如设计有平、推拉窗者,计算幕墙面积时,应扣除窗洞面积,平、推拉窗应按第四章相应定额套用。
13.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工程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杆、栏板、扶手,遮阳板,池槽,阳台,雨篷周边等。
14.一般抹灰工程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窝、池槽、花台以及1平方米以内的其它各种零星抹灰。抹灰工程的装饰线条适应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项目的抹灰,以及突出墙面或灰面且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