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章第一节关于“价格”的定义中,我们曾对马克思主义的价格理论精髓作了介绍。马克思科学地论证了价格的起源与本质,价格与商品价值、货币价值的关系,价格与供求的关系,价格与价值、生产价格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从而创立了科学的价格理论。下面从四个方面论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价格理论。
1.价值的质和量。价值的实体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抽象劳动作为价值实体,是价值的质的规定性。
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因为价值只有在不同商品的交换中才能表现出来。每一商品都通过一定数量的其他商品表现自己的价值。商品的这种交换比率就是交换价值。当用货币数量来表现价值时,便产生了价格。
价值的量由商品生产中耗费的人类的一般劳动量决定。然而价值量并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一种含义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二种含义是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即在社会总劳动中,按一定比例量用来生产社会所需要的某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第二种含义并不直接决定某个商品的价值量,但它却制约着商品价值的实现程度。如果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当时社会的需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就浪费掉了,这时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代表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
2.生产价格理论。所谓“生产价格论”,就是由商品的成本价格和平均利润构成的价格。生产价格是价值的转化形式,生产价格的变动归根结底取决于价值的变动,从整个社会范围来看,生产价格总额等于价值总额。价值与生产价格的区别点是,不同部门产品价值中的利润额与生产价格中的利润额是不一致的。在资本有机构成高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的部门,生产价格高于价值;在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的部门,生产价格则低于价值;只有在资本有机构成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相同的部门,生产价格才与价值一致。就个别商品来说,生产价格与价值的一致是非常偶然的,而生产价格是对价值的一种稳定的偏离。
3.供求关系与价格决定。当商品的供给量与需求量平衡时,该商品就会按照与价值一致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当需求量不变,而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时,市场的价格就会与价值发生偏离,市场价格便低于或高于价值。当商品的供给量不变,而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时,则市场价格或高于价值或低于价值。当商品的供给量或需求量都发生变化,变化的方向相反或者相同,变化程度一致或不一致时,则可能分别发生以上提到的各种情况。客观事物运动的规律是,供求之间的平衡是相对的、暂时的,而供求之间的不平衡则是绝对的、经常的。因此,价格与价值的偏离是一种经常的现象。如果需求非常强烈,甚至当价格由最坏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来调节时也不降低,则这种在最坏条件下生产的商品就决定了市场价值。但这种情况只有在需求超过通常的需求,或者供给低于通常的供给时才会发生。马克思关于“劣等土地上的个别劳动耗费决定农产品价值的观点就是长期供求关系影响价值决定的一个例证。”
4.价格与商品价值、货币价值的关系。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商品价格的变动既取决于商品价值的变动,也取决于货币价值的变动。在商品价值不变的条件下,商品价格与货币价值的变化成反比。正如第一章所述,货币价值如果降低一半,商品价格要上升一倍;如果货币价值增长一倍,商品价格会降低一半。在商品价值与货币的价值同时依同一方向、同一比例上涨或下降时,商品价格将保持不变。如果商品价值同货币价值同时依同一方向变化但变化程度不同时,或者依相反方向变化时,商品价格就会发生各种不同的变化。
货币是指能够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即金或银。黄金本身具有价值,其价值也是由包含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纸币是价值的符号,它代替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纸币流通的特殊规律只能从纸币是金的代表这种关系中产生。纸币的发行限于它象征地代表的金(或银)的实际流通的数量。
现代西方价格理论就是西方经济学中的微观经济学。价格理论是由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家逐渐建立起来的。现代西方价格理论一般包括六种理论:一是供求理论,其中包括需求理论、生产理论或成本理论等;二是厂商理论,其中包括市场类型、平均成本定价、限制性定价、管理的厂商理论和行为主义的厂商理论等;三是对策论和线性规划;四是生产要素定价理论;五是一般均衡理论;六是福利经济学。可见,现代西方价格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价格理论有很大区别。下面介绍与价格决定方面关系密切的观点。
1.关于价格决定的观点。在19世纪初叶和中叶,以法国经济学家萨伊为代表的庸俗经济学家认为,商品是由资本、土地和劳动三种要素共同生产的,非劳动单独生产,据此提出了“生产要素费用价值论”,即商品的价值由生产耗费的要素的成本决定。这一论点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
1871~1874年,奥地利的门格尔、英国的杰文斯和法国的瓦尔拉斯等“边际效用学派”经济学家提出了边际效用决定商品价值的理论。他们认为商品价值的实体是商品的“边际效用”,而不是劳动量。所谓“边际效用”,他们认为是“消费者在消费某种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时所获得的一种满足感”。
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在1890年出版了《经济学原理》一书,书中他在“边际效用价值论”和“生产要素费用价值论”的基础上,通过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了他的由供求双方共同决定价格的“均衡价格理论”。他认为,只有把“生产要素费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结合起来才能说明价格的决定。马歇尔彻底否定了“劳动价值理论”,成为现代西方价格理论的奠基者。从他之后,西方价格理论只谈价格,不谈价值,以价格论代替了价值论,完全脱离了价值理论,在分析价格决定时,只考虑供给和需求的作用。西方价格理论的最大特点,是在否定价值存在的基础之上的价格理论。在学习西方价格理论时,必须注意到这一基本点。
2.从边际效用论到无差异曲线论。西方经济学家认为,边际效用论有许多理论上的缺陷,因此更多地使用“无差异曲线论”说明价格的形成。
1930年以前,按照边际经济学家们的观点,效用可以进行抽象的基数度量,度量单位是“效用单位”,如一件衣服对某人的效用是20单位,一箱苹果对他的效用是10单位等。
所谓“边际效用”,就是增加 1 单位商品消费所增加的效用,即商品消费总量增加 1单位时总效用量的增加量。商品消费量越增加,商品的边际效用就越小。这叫做“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是按照各种商品的边际效用等于这些商品的价格的原则进行决策的。消费者愿意购买价格小于其边际效用的商品;随着购买数量的增加,边际效用递减,消费者购买这种商品的欲望就会随之下降。当消费者的购买量达到一定程度,边际效用等于市场价格时,消费者就会停止购买该商品。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存在,需求价格是随着商品消费量增加而递减的。价格越低,消费者愿意购买的数量就越多;价格越高,消费者所愿意购买的数量就越少。马歇尔于是对需求规律作出了这样的结论:购买量随价格成反比变化。
由于效用是一种心理感觉,没有客观标准,故受到了批评。英国的埃奇沃斯、意大利的帕累托和美国的费雪等经济学家提出了“无差异曲线论”,批评了“边际效用论”,认为需求函数不能建立在边际效用递减的原理上。
20 世纪30年代及其以后,著名的经济学家希克斯将无差异曲线运用于需求理论,使这一理论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一理论的基本点就是,“效用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无法度量,只能表示满意程度的顺序,因此只能用第一、第二……等序数来表示”,这就是“序数效用论”。在此基础上,希克斯用无差异曲线、预算线等来说明消费者的最佳选择,并通过构建价格—消费曲线说明了需求曲线的形成。这一理论更具严密性,故这一理论在当代西方价格理论中占优势。
3.市场结构理论。市场结构理论研究在不同市场结构下价格和产量的决定问题。1933年,美国经济学家张伯伦和英国经济学家琼·罗宾逊分别出版了《垄断竞争理论》和《不完全竞争经济学》,提出了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并论述了在这种市场结构中产品的产量和价格是如何决定的。以后,一些经济学家又提出和分析了寡头垄断市场结构。这些理论的提出,丰富了价格理论,使之更符合现实情况。
对西方价格理论,应当坚持历史的、辩证的观点,不应全盘肯定和接受,也不应因某些基本观点不科学而否定其科学性、合理性的内容。在发展市场经济中,我们依靠的是马克思主义的价格理论,但应借鉴西方经济学的价格理论的科学、合理部分。
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价格理论在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中的具体应用,其基本要点如下:
1.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是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值的货币表现,是一种表现价格。该价格由活劳动价格、物化劳动价格和剩余劳动价值的价格构成。其中前两种价格具体表现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和间接费用,剩余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利润。
2.由于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的特殊性,其理想的价格性质应当是合同定价,即在招标投标竞争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确定价格,也即市场调节价。
3.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的计价依据应能反映企业的水平,故施工企业应当编制自己的报价定额(并作为企业机密)以备投标报价使用。该定额实行量价分离。在量上应体现企业的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效率,使各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直接消耗水平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竞争性和规范性,其中规范性指企业报价定额与国家基础定额的划项、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口径一致。报价水平要分配在分项工程上,根据政府或工程造价中介组织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确定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单位价格基数和调整办法。
4.企业的利润水平根据竞争的需要由企业在报价时自主确定,不由政府作出任何规定(或定额)。一般说来也不要向各分项工程上分配利润。
5 .由于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着工程变更、索赔、利息等复杂因素,故除固定总价合同外,一般应允许在竣工结算时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以使工程施工发包承包这种期货价格能准确反映价值量,使买卖双方的利益均得到保证。
6.由于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总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确定的且供给的是生产能力,故它没有需求弹性,只有供给弹性,即从供给和需求总体来讲,价格变化不会对需求有多大影响,只对生产能力的供给有影响。反过来说,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建筑市场需求数量的变动不会对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造成影响。
7.中介组织在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管理中可以大有作为。这是因为工程价格计价难度大、管理难度大、结算难度大、价格数字大、变化影响因素多、价格形成的时间长,故价格管理需要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高智能人员承担,这就给中介组织的服务工作提供了广阔的领域,如造价咨询单位、仲裁单位、律师服务组织、监督机构等,都可大有作为。
8.工程发包承包价格需要政府进行总控和监督。理由很明显,无论是工程个体或总体,其价格总量都很大,在国民经济总支出和国民经济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作为国民经济的宏观管理主体,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监督与总控,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价格理论,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的构成要素包括活劳动价值、物化劳动价值和剩余价值三者相对应的价格。除以上三大因素外,其他影响工程价格的因素还有许多。
活劳动指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支出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它是生产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只有加进了人的活劳动,才能使过去劳动所创造的使用价值(生产资料)改变成为符合人们需要的、另一种形式的使用价值(产品)。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单位产品中包含的活劳动数量愈来愈少。活劳动不仅创造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而且创造剩余价值。
需要指出的是,活劳动的价值并不是个别劳动的价值,而是社会必要劳动的价值,或抽象劳动创造的价值。
在工程价格中,这部分价值的价格是由从事施工的工人和施工管理人员创造的。前者表现为直接费中的人工费,后者表现为施工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物化劳动”亦称“对象化劳动”,体现为劳动产品的人类劳动。作为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指物化在生产资料上的劳动,有时就是指生产资料。作为劳动过程的结果,是指凝结在产品中的人类劳动。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它不仅是形成新的使用价值的劳动,而且是形成价值的劳动。马克思说,“每个商品的价值都是由物化在它的使用价值中的劳动量决定的,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在工程发包承包价格中,物化劳动价值的价格由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中的办公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等构成。
剩余价值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创造的总价值中,除了分配给劳动者用以进行生产能力的再生产外,余下的劳动价值。
在工程发包承包价格中,剩余价值的价格就是利润。利润进行两方面的分配:一是以税金的形式上缴国家和地方财政,作为社会积累;一部分留在企业,作为企业的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
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是根据上述理论进行构思的,也符合我国改革后的财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趋势。建设部在建标[1993]894 号《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中对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的费用项目构成作了如图3-1的规定,即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构成,其中,直接工程费即等于项目的制造成本。《办法》的第五条中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可见,894 号文中的“直接费”就是《办法》中的“直接费”;《办法》中的“间接费”则包括了 894 号文中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
图 3-1 现行工程造价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