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旧有房屋数量众多,新建房屋规模巨大。但是,长期以来,建筑保温隔热和气密性却很差,供热采暖系统相当落后。以北京市建造数量较多的多层砖混住宅为例,过去长期沿用37cm厚实心粘土砖外墙,24cm厚实心粘土砖楼梯间墙,保温效果很差,又多是单层钢窗,门窗单薄,缝隙不严,门窗及空气渗透所损失的热量,占到建筑物全部热损失的一半以上。而供热采暖系统,即使是城市的锅炉房供暖或集中供热,也普遍在低负荷、低效率下运行,实际供暖面积平均只能达到设备能力的40%左右。而各发达国家在经历了1973 年世界性石油危机后,普遍把建筑节能作为国家的大政方针,一方面从建筑立法和节能技术上予以保证,一方面从经济政策上加以引导、鼓励或限制。他们每隔几年就修订一次与节能有关的标准,不断提高节能要求,并组成配套的标准系列,而且这些标准都得到认真的遵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1986年颁布《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要求节能30%,但至今只有北京、天津等少数城市执行较好,从全国来看,建成的节能建筑只占很小的比例。因而我国建筑能耗远高于发达国家。1995 年,我国又颁布了要求节能50%的采暖住宅节能设计标准,2001 年还发布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制定了一系列规划和政策,争取依靠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尽快缩小差距,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涂逢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