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条 室内平均声压级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室内平均声压级(dB),(基准声压 p 0取20μP a) ;
L p i ——室内第 i 个测点上的声压级(dB);
n ——测点数。
第2.2.2条 隔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R ——隔声量(dB);
W 1 ——入射到试件上的声功率(W);
W 2 ——通过试件传透的声功率(W)。
注: W 1 和 W 2 都应是稳态值。
若声场是扩散的和声音只通过试件传透,无规入射的隔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R ——隔声量(dB);
——声源室内的平均声压级(dB);
——接收室内的平均声压级(dB);
S ——试件面积(m 2 ),一般等于试件孔面积;
A ——接收室的吸声量(m 2 )。
注:如声场不是完全扩散的,则公式的计算值应为近似结果。
第2.2.3条 表观隔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R '——表观隔声量(dB);
W 1 ——入射到试件上的声功率(W);
W 3 ——传透到接收室的全部声功率(W)。
注:传透到接收室的全部声功率 W 3 通常由以下几部分声功率组成:
①直接传入隔墙并且直接从隔墙辐射的声功率( W Da );
②直接传入隔墙但是由侧向结构辐射的声功率( W Df );
③传入侧向结构但直接从隔墙辐射的声功率( W Fd );
④传入侧向结构并从侧向结构辐射的声功率( W Fi );
⑤通过漏洞、通风管等传声(作为空气声)的传透声功率( W 1 )。
若两房间声场是扩散的,表观隔声量应按下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