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条 沥青材料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沥青运至沥青厂或沥青加热站后,应按规定分批进行检验其主要性质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不同种类和标号的沥青材料应分别贮存,并应加以标记。
二、临时性的贮油池必须搭盖蓬顶,并应疏通周围排水渠道,防止雨水或地表水进入池内。
第4.0.2条 矿料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规格的矿料应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在有条件时宜加盖防雨顶蓬。
二、各种规格的矿料到达工地后,对其强度、形状、尺寸、级配、清洁度、潮湿度等进行试验检查。如尺寸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过筛;若有污染时,应用水冲洗干净,俟干燥后方可使用。
第4.0.3条 施工前对各种施工机具应作全面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洒油汽车(手摇洒布机)应检查油泵系统、洒油管道、量油表、保温设备等有无故障,并将一定数量沥青装入油罐,在路上先行试洒,校核其洒油量。每次喷洒前应保持喷油嘴干净,管道畅通。喷油嘴的角度应一致,并与洒油管呈15~25°的夹角。
二、矿料撒铺车应检查其传动和液压调整系统,并应事先进进试撒,以确定撒铺每种规格矿料时应控制的间隙及行驶的速度。
三、压路机应检查其规格和机械性能(如转向、起动、倒退、停驶等方面能力)及滚筒表面的磨损情况。滚筒表面如有凹陷或坑槽不得使用。
四、摊铺机应检查其规格和主要机械性能(如振捣板、振动器、整平器、螺旋摊铺器、发动机调速器、离合器、刮板送料器、料斗闸门、厚度调节器、自动找平装置等)是否正常。
第5.1 .1条 沥青表面处治应采用层铺法施工。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按浇洒沥青及撒铺石料的次数可分为单层式、双层式及三层式三种。
第5.1 .2条 沥青表面处治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为非沥青类基层提供一个承受行车磨耗和抵抗大气作用的磨耗面层。
二、改善或恢复已老化的沥青面层。
三、作原沥青路面的防滑层。
第5.1.3条 沥青表面处治宜选择在一年中干燥和较炎热的季节施工,并宜在日最高温度低于15℃到来以前半个月结束。
第5.2.1条 沥青表面处治采用的石料,其最大粒径应与处治层的厚度相等,石料的最大与最小粒径之比不宜大于 2 ;符合粒径规格的颗粒含量不宜少于80%,其规格和用量应按表5.2.1选定。
第5.2.2条 为初期养护用料起见,每1000米 2 应另备2~3米 3 5~10毫米或3~6毫米石屑或粗砂、小砾石。城市道路的养护料,宜在施工时与最后一遍料一起撒铺。
第5.2.3条 沥青表面处治的沥青用量应按表5.2.1选定。但各层用量宜根据施工气温、沥青标号、基层等情况,在总用量不变的原则下酌情调整。在寒冷地带,施工季节气温较低,沥青针入度较小,基层空隙较大时,沥青用量宜采用高限,反之宜采用低限。
第5.2.4条 旧沥青路面、清扫干净的碎(砾)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块石路面等不用透层油,但宜在第一次沥青用量中酌情增加10~20%。
第5.3.1条 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应按如下程序和要求施工:
一、放样和安装路缘石。
二、清扫基层。
三、浇洒透层沥青。
四、浇洒第一次沥青。
1.在透层沥青充分渗透后,或在已作透层或封层并已开放交通的基层清扫后,即可浇洒第一次沥青。如发现浇洒数量不足,有空白、缺边等应立即用人工补洒,有积聚现象应于刮除。
2.沥青浇洒的长度应与石料撒铺相配合。应避免沥青浇洒后等待较长时间才撒铺石料。
3.在每段接茬处,可用铁板或建筑纸等横铺在本段起洒点前及终点后,宽度为1~1.5米。如需分两幅浇洒时,应保证接茬搭接良好,纵向搭接宽度宜为10~15厘米。浇洒第二、第三次沥青,搭接缝应错开。
五、撒铺第一次石料。
1.浇洒主层沥青后(不必等全段洒完)应立即撒铺第一次石料。其数量按规定一次撒足。
2.局部缺料或过多处,用人工适当找补,或将多余石料扫出。两幅搭接处,第一幅浇洒沥青后应暂留10~15厘米宽度不撒石料,待第二幅浇洒沥青后一起铺撒石料。
3.无论机械或人工撒铺石料,撒料后应及时扫匀,以普遍覆盖一层,厚度一致,不应露沥青。
六、碾压。撒铺一段石料后(不必等全段铺完),应立即用6 ~8吨双轮压路机或轮胎压路机碾压。碾压时应从路边逐渐移至路中心,然后再从另一边开始移向路中心。每次轮迹重叠宜为30厘米,碾压3~4遍。钢轮压路机行驶速度开始不宜超过2 公里/小时,以后可适当增加。
七、第二、三层的施工方法和要求与第一层相同。
第5.3.2条 双层式沥青表面处治的施工程序和要求应同于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但应减少一次洒油、撒料与碾压。
第5.3.3条 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的施工程序和要求应同于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但应减少二次洒油、撒料与碾压。
第5.3.4条 交通控制。碾压结束后即可开放交通。通车初期应设专人指挥交通或设置障碍物控制行车,使路面全部宽度获得均匀压实。成型前应限制行车速度,不宜超过20公里/小时。
第5.3.5条 初期养护。在通车初期,如有泛油现象,应在泛油地点补撒与最后一层矿料规格相同的石料,并仔细扫匀。过多的浮动石料应扫出路面外,以免搓动其它已经粘着在位的石料。当有其它破坏现象,应及时进行修补。
第5.3.6条 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工序必须紧密衔接,不得脱节。每个作业段长度应根据压路机数量、洒油设备等来确定,当天施工的路段应当天完成。
二、不得在潮湿的矿料或基层上洒油。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待石料晾干后才能继续施工。雨季施工应逐日了解气象预报,施工路段宜在雨前完成各项工序。
三、对于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井盖座、侧平石等外露部分以及人行道面等,洒油时应加遮盖、防止污染。
沥靑表面处治材
注:(1)采用煤沥青时,按石油沥青用量增加20 %计算。(2)有*符号
料规格和用量
表5·2 ·1
的规格和用数,宜用于城市道路。
第6.1.1条 沥青贯入式路面适用于中等交通量的路段,也可作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联结层或基层。
第6.1.2条 沥青贯入式面层的最上一层应起封层作用。当作为基层或联结层使用时,可不作此封层。
第6.1.3条 沥青贯入式面层是一种多孔隙结构,施工时应作好路面结构层和路肩的排水措施,使雨水能及时排除出路面结构。
第6.1.4条 施工的气温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5.1.3条的规定。
第6.2.1条 石料规格和用量可按表6.2.1选定。其主层石料中大于粒径中值的重量不得少于70%。嵌缝料中细料含量多时用低中限,反之用高限。
第6.2.2条 施工结束后每1000米 2 应另备2 ~3 米 3 与最后一层封层料规格相同的石屑或粗砂等供初期养护使用。
第6.2.3条 城市道路所用的主层骨料,最大粒径宜采用厚度的0.8~0.85倍,数量宜按压实系数1.25~1.30计算。
第6.2.4条 沥青材料的用量宜按表6.2.1选定,但分次用量宜根据施工气温及沥青标号等在总量不变的原则下酌情调整。在寒冷地带或施工季节气温较低,沥青针入度较小时,用量宜用高限,反之宜用低限。高寒地区及干旱风砂大的地区宜根据需要酌情调整用量。
第6.3.1条 沥青贯入式面层应按下列程序和要求施工:
一、放样和安装路缘石。
二、清扫基层。
三、浇洒透层或粘层沥青。厚度为4~5厘米的贯入式路面应浇洒透层或粘层沥青。
四、撒铺主层石料。摊铺石料应避免大小颗粒集中,并应检查其松铺厚度。应严禁车辆在铺好的石料层上通行。
五、碾压。主层石料摊铺后应先用6~8吨的压路机进行初压,速度宜为2公里/小时,碾压应自路边缘逐渐移向路中心,每次轮迹重叠宜为30厘米,接着应从另一侧以同样方法压至路中心。碾压一遍后应检验路拱和纵向坡度,当有不符合要求时应找平再压,并宜碾压2遍,使石料基本稳定,无显著推移为止。然后应用10~12吨压路机(厚度大的贯入式路面可用12~15吨压路机)进行碾压,每次轮迹应重叠1/2以上,并应碾压 4 ~6 遍,直至主层石料嵌挤紧密,无显著轮迹为止。
六、浇洒第一次沥青。主层石料碾压完毕后,即应浇洒沥青。
七、撒铺第一次嵌缝料,主层沥青浇洒后,应立即趁热撒铺第一次嵌缝料,撒铺应均匀,撒铺后应立即扫匀。个别不足处应找补。
八、碾压。嵌缝料扫匀后应立即用10~12吨压路机进行碾压,随压随扫,使嵌缝料均匀嵌入。宜碾压4~6遍,如因气温高,在碾压过程中发生蠕动现象时,应立即停止碾压,待气温稍低时再继续碾压。
九、以后施工程序为浇洒第二次沥青、撒铺第二次嵌缝料、碾压、浇洒第三次沥青、撒铺封层料、最后碾压。施工要求同于本条六、七、八。最后碾压采用6~8吨压路机,碾压2 ~4 遍即可开放交通。
沥青贯入式面层材料
注:采用煤沥青时,应按石油沥青用量增加20 %。
规格和用量表
表6 ·2 ·1
第6.3.2条 交通控制,应符合本规范第5.3.4条的规定。
第6.3.3条 初期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5.3.5条的规定。
第6.3.4条 沥青贯入式面层施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3.6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