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及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第1.0.2条 本规范规定了表面处治、贯入式、热拌热铺的沥青碎石和沥青混凝土、上拌下贯式等沥青路面面层的施工方法。对沥青类基层、联结层、整平层也可按本规范相应的规定使用。
第1.0.3条 沥青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有关安全防火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 对高寒地带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Rt6jEKJmHmS1CSuuW6UdQvWgapcvcKa8lFbSS1yKbc2oy8ElB7dhrYOwR3iPQq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