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1条 工程质量控制及检验应包括所用材料的质量检验、铺筑试验段(必要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工序间的检查验收。
第11.0.2条 施工前沥青材料应按本规范沥青技术要求的各项指标进行试验。在施工中逐班抽样检查时,根据情况可仅做针入度(粘度)、软化点、延度三项试验。
第11.0.3条 施工前矿料的质量检查内容应包括下列项目:
一、石料、抗压强度、磨耗率、压碎值、级配组成、相对密度(比重)、含水量、吸水率、土及杂质含量、扁平细长颗粒含量、与沥青粘结力、松方单位重等。
二、砂及石屑:相对密度(比重)、级配组成、含水量、含土量等。
三、矿粉:相对密度、筛析试验、含水量等。
第11.0.4条 施工过程中应对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性能作抽样检查,检查的项目应有马歇尔稳定度、流值、空隙率、饱和度、沥青抽提试验、抽提后的矿料级配组成。
第11.0.5条 当缺乏施工经验或根据工程要求在施工前需铺筑试验段时,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施工工艺:
1 .摊铺机械是否适用。
2.石料撒布车的间隙及行驶速度(贯入式、表面处治用)。
3.压实机具的选择、组合、压实顺序、速度、遍数。
二、确定摊铺系数及压实密度。
三、验证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沥青用量及矿料级配)是否符合要求。
四、贯入式及表面处治的材料数量是否合适。
五、确定施工温度,包括拌和温度、摊铺温度、碾压温度。
六、确定作业段的长度。
七、其它:按试验段目的而定。
第11 .0.6条 沥青面层的施工质量检查标准应符合表11.0.6—1及11.0.6 —2的规定。
第11.0.7条 附属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表11.0.7—1 、表11.0.7—2、表11.0.7 —3的规定。
第11.0.8条 竣工后沥青面层的外形尺寸和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应符合表11.0.8 —1、11.0.8 —2的规定。
第11.0.9条 抽样检查应是随机的。
施工中沥青面层外型尺寸质量控制标准
表11·0·6-1
注:(1)表中的平整度仪的允许偏差是以西安公路研究所研制的XLPY-I型连续式路面平整度仪测定的结果为准,当使用其它种型号平整度仪时,应找出相关关系后方可使用。
(2)平整度仪测定值的符号:σ为标准差,h为三米直尺与面层的最大间隙。
施工中沥青面层工程质量的控制标准
表11·0·6-2
注:(1)沥青混凝土标准密度通过马歇尔稳定度试验确定。
沥青碎石、贯入式路面标准密度,可以通过试铺路段确定。
沥靑类人行道路面施工质量标准
表 11 .0.7 —1
路缘石施工质量标准
表 11 .0.7—2
雨水进水口施工质量标准
表 11.0 .7—3
沥青面层外形尺寸的验收标准
表 11 .0.8 —1
注:(1)验收时,公路宜以1公里长,城市道路宜以100米长的路段为评定单位。
(2)宽度:检查处数的确定:当评定单位为1公里长时,可取15处;当评定单位为100米时,可取6处。当满足 -1.645S≥规范规定的标准(设计宽度-5厘米)时为合格。式中: -宽度观测值的平均值;s-宽度观测值的标准差。
(3)中线高程,横坡度检查处数的确定与宽度相同。
同时满足: + 1.96S≤规范标准的上限(设计值+允许偏差及 -1.96S≥规范规定标准的下限(设计值-允许偏差)。
(4)验收时,平整度的测定应以连续式平整仪测定的结果为准,无该仪器时,才可用三米直尺验收;当采用三米直尺评定时检查点位置的确定可随机取样或每100米连续测10杆,1公里共测100杆,当满足 + 1.645S≤规范规定的标准时为合格。
沥靑面层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
表1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