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条 本规范的沥青混凝土和沥青碎石面层适用于热拌热铺法的施工。
第7.1.2条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种类按矿料最大粒径的不同,可分为粗粒式(LH-30与LH-35),中粒式(LH-20与LH 25),细粒式(LH-10与LH-15),以及砂粒式(LH-5)。
沥青碎石混合料可分为粗粒式(LS-30与LS-35),中粒式(LS-20与LS-25)以及细粒式(LS-10与LS-15)。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按标准压实后的剩余空隙率,还可分为:Ⅰ型:剩余空隙率为3~6 %,城市道路为2 ~6 %,人行道系为1.5~5 %和Ⅱ型:剩余空隙率为6~10%。
第7.1 .3条 沥青混凝土面层适用于高速公路、各种交通量的干线公路和城市道路。沥青碎石面层适用于重、中交通量的干线公路和城市道路。
第7.1.4条 面层宜采用双层或三层式结构,下层宜采用粗、中粒式沥青混合料,上层宜采用中粒式、细粒式及砂粒式沥青混凝土混合料。
第7.1.5条 采用单层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时,沥青混合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毫米。
第7.1.6条 沥青碎石混合料(粗、中粒式)亦可作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基层、联结层及整平层。
第7.1.7条 细粒式沥青混合料(Ⅱ型沥青混凝土及沥青碎石)亦可在不透水沥青面层上作防滑层,并应选择富有棱角、坚硬、耐磨的石料。
第7.1 .8条 当沥青混合料用作面层的上层时,其矿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层厚的1/2;用作面层的下层、联结层、或基层时,矿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层厚的2/3。
第7.2.1条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宜符合表7.2.1的规定。
第7.2.2条 沥青碎石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第7.2.3条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沥青用量应由试验确定。表7.2.1中的沥青用量范围,在试验时可作为初选的沥青用量。
第7.2.4条 沥青碎石混合料的沥青用量宜符合表 7.2.2规定。采用时应根据当地实践经验、交通量、气候、级配、沥青标号等条件确定。
第7.3.1条 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凝土的技术标准应符合表7.3.1的规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的技术标准宜按表7.3.1的规定执行。
第7.3.2条 沥青混凝土及各项指标应通过马歇尔稳定度试验确定,其试验方法和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五的规定。在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采用替代法,在沥青厂产品质量检验时宜采用直接法。
第7.4.1条 矿料配合比设计应按下列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根据要求的沥青混合料类型,确定矿料的级配曲线。级配曲线宜采用表7.2.1规定矿料级配的中值。
沥青碎石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及沥青用量
表7·2·2
注:采用煤沥青时,沥青用量应增加2%。
沥靑混凝土混合料的
注:(1)表中沥青用量系指沥青占矿料重量的百分数。
(2)采用煤沥青时、沥青用量应增加20 %。
矿料级配及沥靑用量
表7·2·1
沥靑混凝土技术标准
表7·3 ·1
注:(1)在拌和厂或现场产品检验时,如材料比重测定困难,可采用饱水率代替空隙率,标准见表7·3·1-1。
沥靑混凝土的饱水率
表7 ·3 ·1 -1
(2)交通量以后轴重10吨标准车为准。
二、选择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各种矿料。
三、将各种矿料分别进行筛析试验。
四、测定各种矿料的比重。
五、根据各种矿料颗粒组成,用图表法或试算法确定符合级配曲线要求的各种矿料的配合比例。
第7.4.2条 确定沥青用量应按下列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根据表7.2.1规定的沥青用量范围或已有经验,初步估计适宜的沥青用量。
二、以上述初估的沥青用量为中间值,每间隔0.5%(重量计)上下变化用量,至少作五组,每组按照本规范马歇尔试验方法制备试件。
三、测定试件的密度、稳定度、流值、并计算其空隙率和饱和度。
四、以沥青用量为横座标,分别以稳定度、流值、密度、空隙率、饱和度为纵座标,将各项测定结果的计算数据点在图中,连成圆滑曲线。
五、求出符合本规范表 7.3.1 规定的技术标准的沥青用量范围。宜采用中间值作为设计沥青用量,亦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7.5.1条 沥青混合料应在拌和厂(场)制备。拌和厂(场)应具有能保证质量和数量的生产设备,并应采取吸尘等保护环境的措施。
对于不能确保均匀进料和连续计量或矿粉损失较多的连续式拌和设备,不得用于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拌制。
第7.5.2条 在拌制一种新配合比的混合料之前,或生产中断了一段时间后,应根据室内配合比进行试拌。通过试拌及相应的抽样试验确定:
一、对间歇式拌和机,应确定每盘热料仓的配合比。对连续式拌和机,应确定各种矿料送料口的大小及沥青、矿料的进料速度。
二、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应按设计沥青用量进行试拌。试拌后取样进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并将各试验值与室内配合比试验结果进行比较。验证设计沥青用量是否合适,必要时可作适当调整。
沥青碎石混合料可按表7.2.2规定的沥青用量范围(每次变动范围不超过±0.5 %)进行试拌。试拌后抽样检查其级配和沥青用量,确定适宜的沥青用量。
三、确定适宜的拌和时间。间歇式拌和机每盘拌和时间宜为30~60秒,以沥青混合料拌和均匀为度。
四、确定适宜的加热和出厂温度。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和出厂温度宜按表7.5.2规定的范围内选用。
沥靑混合料各种材料的加热和出厂温度
表7·5·2
第7.5.3条 沥青混合料的拌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配料单进料和拌制,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
二、控制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
三、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等现象。
四、每班抽样做沥青混合料性能、矿料级配组成和沥青用量试验。
五、每班拌和结束时,清洁拌和设备,放空管道中的沥青。作好各项检查记录,不符合规定技术要求的沥青混合料应禁止出厂(场)。
第7.5.4条 沥青混合料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沥青混合料宜用自卸卡车运至工地,车箱底板及周壁应涂一薄层油水(柴油:水为1 ∶3)混合液。
二、运输车辆上应有覆盖设施。
三、运至摊铺地点的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不宜低于130℃,煤沥青混合料不宜低于90℃。
第7.6.1条 沥青混合料应按下列程序施工。
一、放样和安装路缘石。
二、清扫基层。
三、浇洒透层或粘层沥青。
四、摊铺沥青混合料。
五、碾压成型。
六、开放交通。
第7.6.2条 摊铺沥青混合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宜采用机械摊铺。
二、宜采用全路幅摊铺。如采用分路幅摊铺时,接缝应紧密、拉直,并宜设置样桩控制厚度。
三、双层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的上下层铺筑宜在当天内完成。如间隔时间较长,下层受到污染的路段,铺筑上层前应对下层进行清扫,并宜浇洒粘层沥青。
四、控置摊铺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不应低于100℃,煤沥青混合料不应低于70℃。
五、沥青混合料摊铺厚度应为沥青混凝土面层的设计厚度乘以松铺系数。
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宜通过试铺碾压,也可按表7.6.2的规定采用。
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
表7·6·2
注:细粒式沥青混合料取上限,粗粒式沥青混合料取下限。
六、凡接触沥青混合料的机械,工具的表面,宜涂一薄层油水混合液或进行加热。
七、摊铺后应检查平整度及路拱,发现问题及时修整。
八、机械摊铺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摊铺时应先检查摊铺机的刮平板宽度和高度是否适当,并调整好自动找平装置。
九、人工摊铺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分路幅施工时,路中心线处宜事先设置档板。
2.沥青混合料宜卸在铁板上。摊铺时应采取扣锹摊铺,不得扬锹远甩。
3.应边摊铺边用刮板整平,刮平时应做到轻重一致,往返刮2 ~3 次达到平整即可。防止反复撒料反复刮平引起石料离析。
第7 .6 .3条 沥青混合料的碾压成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碾压时压路机应自路边压向路中,三轮式压路机每次重叠宜为后轮宽1/2,双轮式压路机每次重叠宜为30厘米,不得在新铺沥青混合料上转向、调头、左右移动位置或突然刹车和从碾压完毕的路段进出。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应符合表7.6.3的规定。
二、初压时用6~8吨双轮压路机或6 ~10吨振动压路机(关闭振动装置)初压2遍。初压后检查平整度、路拱,必要时予以修整。如在碾压时出现推移,可待温度稍低后再压;如出现横向细缝,应检查原因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压路机碾压速度
表7 ·6·3
注:静压是指关闭振动装置的无振动碾压。
三、复压时用10~12吨三轮压路机、10吨振动压路机或相应的轮胎压路机进行。宜碾压4~6遍至稳定和无显著轮迹。
四、终压时用 6 ~ 8 吨双轮压路机碾压或用 6 ~ 8 吨振动压路机(关闭振动装置)碾压2 ~4遍。
五、开始碾压的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应为 100~120℃,煤沥青混合料不高于90℃。碾压终了温度:石油沥青混合料不低于70℃,煤沥青混合料不低于50℃。
六、碾压后的路面在未冷却前,压路机或其它车辆不得在路上停放,并防止矿料、杂物。油料等落在新铺路面上。
第7 .6.4条 开放交通应在路面冷却后才开放。
第7.6.5条 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缝(包括纵缝及横缝)应紧密、平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纵向接缝施工时,对已施工的车道,当其边缘部分由于行车或其它原因已发生变形污染时,应加以修理。对塌落部分或未充分压实的部分应切去并凿齐,缝边要垂直,线形成直线,并需涂刷一薄层的粘层沥青,然后摊铺新料。
纵向接缝应紧随摊铺机后立即进行碾压。
二、横向接缝施工时,接缝处宜采用档板(与压实面层厚度相同的档板),使端部整齐。横向接缝边缘的修理与纵向接缝的要求相同。
三、双层或三层式面层的上下层接缝应错开20~30厘米以上。
四、对雨水进水口及各种检查井等压路机不易压实之处,应用人工补充夯实烫平。
第7.6.6条 施工气温在5℃以下或冬季气温虽在5℃以上,但有大风时,应符合下列的规定:
一、运输沥青混合料用的车辆采用覆盖设备保温。石油沥青混合料到达工地温度不低于140℃,煤沥青混合料不低于100℃。
二、摊铺机的刮平板及其它接触热沥青混合料的机具要经常加热。
三、人工摊铺时,卸料后应用苫被等及时覆盖保温。
四、摊铺时间宜在上午 9 时至下午 4 时进行,做到快卸料、快摊铺、快整平、快碾压。
五、在摊铺沥青混合料前,应对接缝处已被压实的沥青面层进行预热,沥青混合料摊铺后,在接缝处用热夯夯实、热烙铁烫平,并使压路机沿缝加强碾压。
第7.6.7条 雨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注意气象预报,加强工地现场与沥青拌和厂联系,现场应缩短施工路段,各工序要紧密衔接。
二、汽车和工地应备有防雨设施,并做好基层及路肩的排水措施。
三、下雨、基层或多层式面层的下层潮湿时,均不得摊铺沥青混合料。对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要全部清除,更换新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