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 号文“关于一九八二年~一九八五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由我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在原建筑制图标准(GBJ1-73)的基础上,将各专业的通用部分,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编制的,并改名为《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原标准中的各专业部分,已分专业另行编制专业制图标准。本标准应与各专业标准配套使用。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认真总结了我国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积极采用了国际标准:图纸规格、图线、字体、比例、轴线编号、投影法、尺寸注法等基本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并考虑了缩微要求,基本符合当前国内的技术水平。在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设计、施工、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十章和四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图纸幅面规格与图纸编排顺序、图线、字体、比例、符号、定位轴线、常用建筑材料图例、图样画法、尺寸标注等。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交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以便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