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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定额各章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道路、桥涵、给水、排水(顶管基坑土方除外)、燃气、供热、堤防等土石方工程,地铁、隧道土石方应按各专业册定额所列项目执行。

第一部分:土方
一、人工土方

本章定额把劳动定额中的一、二类土综合设 1 个子目,取一类土 5%、二类土 95%;将砂性淤泥和粘性淤泥综合设一个子目,取砂性淤泥 10%、粘性淤泥 90%。

1.挖土方。人工挖土方不设深度,用工数按劳动定额计算。

2.沟槽土方。沟槽宽度按劳动定额综合,其中底宽 1.5米内 50%,3 米内 45%,7 米内 5%。深度按劳动定额每米分层定额取算术平均值。

3.基坑土方。基坑底面积按劳动定额综合,其中 5 平方米内 30%,10 平方米内 30%,20 平方米内 15%,50 平方米内 15%,100 平方米内 10%。深度按劳动定额每米分层定额取算术平均值。

4.开挖冻土。采用 1985 年吉林省市政劳动定额。爆破开挖用工按人工开挖乘系数 0.46;爆破材料消耗量参考铁路、公路预算定额用量比较后,确定采用本章爆破普坚岩的材料用量。

5.人工运土。基本运距用工按劳动定额计算,每增运距用工按下式计算公式计算:

式中:P ——每增运距的时间定额;

a ——劳动定额最远运距时间定额;

b ——本定额基本运距时间定额;

C ——劳动定额最远运距;

D ——本定额基本运距;

E ——每增运距。

6.平整场地、填土夯实。平整场地用工按劳动定额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综合,各取 1 /3。填土夯实密实度综合比例为 85%、90%、95%,各取 1 /3。

7.土壤含水量超过 25%以上时,由于土壤容重增加和对机具的粘附作用,挖运一、二类土,三类土和四类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计算。

8.工程总土方量包括挖方和填方。总土方量少于 2000立方米或平整场地面积少于 5000 平方米的小型土石方工程,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10,其他不变。

二、机械土方

机械土方按不同挖土机械设项,不分马力或斗容量大小,均执行同一定额。

1.各种挖土机械综合比例。机械综合比例是根据各省、市市政企业现有装备、现行定额水平综合取定的。

(1)推土机:80 马力以内 20%,100 马力以内 30%,120 马力以内 20%,140~160 马力以内 15%,180 马力以内 15%。

(2)拖式铲运机:3 立方米 10%,6~8 立方米 80%,8~10 立方米 5%,10~12 立方米 5%。

(3)自行式铲运机:8~10 立方米 100%。

(4)挖掘机:0.5 立方米 20%,按劳动定额挖土高度1.5 米以内 8%、1.5 米以外 12%;0.75 立方米 10%,挖土高度 2.5 米以内 4%、2.5 米以外 6%;1 立方米 70%,挖土高度 3.5 米以内 28%、3.5 米以外 42%。

(5)装载机:0.6 立方米 10%,1 立方米 30%,1.2 立方米 20%,1.7 立方米 20%,2 立方米 20%。

(6)自卸汽车:4 吨 20%,8 吨 60%,12 吨 10%,15吨 10%。

(7)压路机:10~12 吨 70%,12~15 吨 20%,18~20 吨 10%。

2.推土机、铲运机推(铲)运土、自卸汽车运土每增步距台班的计算公式同人工运土。

3.0.2 立方米抓斗挖土机挖土按劳动定额 0.5 立方米杠杆操纵抓铲挖土机产量换算。换算系数按斗容量大小比较计算为 2.5,挖流砂、淤泥再乘以 1.25 的系数。

4.辅助机械的配备。机械挖土需配备一定数量的辅助机械,工作内容包括推平自卸汽车卸下的土堆,堆积施工余土。辅助机械统一按推土机配备,铲运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按主机的 15%取定,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掘机台班的 85%取定。

为保障文明施工,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延长机械使用年限,保障工程质量,对部分机械土方配备了洒水汽车。

(1)拖式铲运机铲运土方。设 1 个工地配 4 台 6~8 立方米铲运机,运距 300 米,每工日配 0.3 台班洒水车,按一、二类土计算,每 100 立方米土方需配洒水车:

(2)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设 1 个工地配 4 台铲运机,运距 800 米,每工日配 0.3 台班洒水车,按一、二类土计算,每 100 立方米需配洒水车:

(3)挖掘机挖土、装载机装土,自卸汽车配合:

按 1 立方米挖、装高 3.5 米以上计算台班,每工日配0.3 台班洒水车,则每 100 立方米土方需配洒水车:

(4)填土碾压。取天然土容量 1800 千克,最佳含水量18%,设天然含水量为 16%,则每 100 立方米需洒水量用下式计算:

洒水量= 1552×(0.18-0.16)= 31 千克/立方米

即 100 立方米需加水 3.1 吨,按碾压土方的 洒水计算,实需洒水 1.55 吨。洒水车每台班洒水 20 吨,洒水车台班取定为 0.08 台班。

按上述配备的洒水车均不计算幅度差。

5.辅助工的计算。为保障机械正常作业,需人工配合清除铲斗、刀片和车箱内的积土,养护现场道路,配合洒水车洒水,辅助工统一按主机每台班 2 人计算,不另计人工幅度差。填土碾压按 100 立方米另增加铺平、打碎土块及清理用工 3 个,抓斗挖土机每台班配 4 人,其中协助机械抓土 3人、卸土 1 人。

6.机械挖上定额是由机械完成计量单位内所需的机械和人工消耗量。实际开挖中,如发生机械挖不到的部分,则需人工辅助开挖。在区分机械和人工开挖量时,为了避免按实计算,规定机械开挖量按总土方量的 90%计算,人工开挖量按 10%计算,人工开挖的七方量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这部分土方如需外运,应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第二部分:石方

岩石以普氏系数划分为松石、次坚石,普坚石和特坚石,以强度系数f表示:

松石:f 1.5~4,次坚石:f 4~8,普坚石f 8~12。

特坚石:f 12~16。

本章定额未考虑f 16 以上的岩石开挖,若发生时需另行处理。

一、人工凿石

人工凿石用工根据各省市现行定额对比分析,各类岩石用工级差取定为 1.52,以松石为 1,则次坚石 1.52,普坚石2.31,特坚石 3.51。松石用工采用湖南省 1980 年市政劳动定额,每立方米 0.82 个工,其他各类岩石乘以上述系数,另按湖南省市政劳动定额,每立方米增加 0.293 个运输工作为人工清磕等辅助用工。

二、人工打眼爆破

1.人工计算。

(1)打眼和爆破工。根据对甘肃、湖北、安徽、江西4 省现行预算定额对比分析,各类岩石的用工数级差关系取定见表 1-1。

表 1-1

松石采用湖南省建安补充劳动定额,每立方米 0.283 个工,乘以上述系数得一般开挖的各类岩石打眼、爆破工。

沟槽开挖的打眼和爆破工按一般开挖乘以系数。据对江西、重庆、湖北、安徽 4 省市预算定额测算对比,取定见表1-2。

表 1 -2

基坑开挖系数的取定根据江西、重庆市定额综合取定为2.90。

(2)辅助工。辅助工包括安全警戒、危石处理和爆破材料现场 2 公里内的领运用工,辅助用工同机械石方,每100 立方米用工数见表 1-3。

表 1-3

(3)人工幅度差取 15%。

2.材料。

(1)雷管、炸药和导火索同机械石方。

(2)实心钢钎。实心钢钎按进尺 1 米消耗量乘以炮孔总长度计算。进尺 1 米消耗量:

松石为 0.04 千克,次坚石为 0.05 千克,普坚石为0.065 千克,特坚石为 0.08 千克。炮孔总长度同机械打眼爆破石方。

三、机械打眼爆破

机械打眼爆破石方按全国建安劳动定额编制,按松动爆破考虑,适用市政一般石方爆破工程。

1.一般开挖。本定额已综合了坡面开挖在内。炮孔深度综合比例一般开挖占 90%,其中孔深 1 米内 10%、2 米内 45%、3 米内 35%;坡面开挖 10%,其中孔深 2 米内5%、3 米内 5%。

2.沟槽开挖。底宽大于 1 米,小于 7 米的沟槽按劳动定额综合,综合比例:底宽 2 米以内 40%、4 米以内40%、7 米以内 20%(孔深 2 米 10%、3 米 10%)。底宽小于 1 米乘以系数 2.7。

3.基坑开挖。基坑底面积按劳动定额上开口面积 2 平方米 15%、6 平方米 25%、15 平方米 30%、100 平方米30%综合。

100 平方米套底宽 7 米的沟槽劳动定额,其中孔深 2 米15%、孔深 3 米的 15%。

四、改炮和找平量占开挖工程量的比例

一般开挖 11%;沟槽、基坑开挖:松石、次坚石7%,普坚石、特坚石 8%。

五、人工计算

凿岩工和爆破工按劳动定额计算,人工运石按全国市政劳动定额运片块石、碎砾石综合换算,其中片块石 70%、碎石 30%。因劳动定额是按虚方计算的,故按原方乘以松散系数 1.47。1 吨机动翻斗车运石装碴按现行建安劳动定额计算。其他工计算如下:

1.爆破材料 2 公里内领运工按 100 千克炸药需 3.5 工日计算。

2.安全警戒、危石处理按每 100 立方米石方一般开挖1.5 工日、槽坑 2.5 工日计算。

3.机械出碴按主机每台班 2 人配备,工作内容包括道路养护、排水沟维修等。

4.凿岩工幅度差43%,其他工幅度差15%。

六、材料计算

1.雷管。按劳动定额编制说明计算孔数,每孔1个。

2.炸药。按劳动定额计算平均孔深和孔数,乘以装药比例计算。每孔装药长度占孔深比例:松石为 35%,次坚石为 38%,普坚石为 41%,特坚石为 45%。炸药按直径32毫米标准药卷计算,每米药卷重0.78 千克。

3.导火索。一般开挖每个雷管2米,槽坑每个雷管1.5米。

4.合金钻头。按每个钻头钻不同岩石的进尺量计算摊销量。每个钻头进尺,松石为50米,次坚石为40米,普坚石为32米,特坚石为25米。

5.空心钢。每消耗1个钻头耗1.5 千克空心钢。

6.高压胶皮风管。每台凿岩机配34米,按300个台班摊销,每台班 0.11 米。

7.高压胶皮水管。每台凿岩机配54米,按300个台班摊销,每台班 0.18 米。

8.用水量。每台凿岩机每小时耗水 0.3立方米,每台班作业6 小时,漏水系数1.1,每台班用水1.98吨。

9.其他材料费。按材料费的 2%计,包括接线用的胶布、炮杆、水管接头等。

10.各种材料损耗率。炸药为 1%,雷管为 3%,导火索为 6%,合金钻头为0.1%,空心钢为 6%,水为5%,风管水管为 2%。

七、机械台班的计算

1.凿岩机。按凿岩工每 2 人配 1 台。

2.锻钎机。消耗 10 千克空心钢为 0.2 个台班。

3.磨钻机台班= 7(每消耗 1 个钻头所磨的次数)×定额消耗用钻头数÷60(磨钻机每台班磨钻头次数)。

4.自卸汽车、推土机、挖土机综合比例同土方。自卸汽车运石方按劳动定额岩石综合比例f 1.5~8 占 30%、f 8~14 占 40%、f 14~16 占 30%计算。挖土机挖装磕台班按建安劳动定额综合,0.5 立方米 40%,1 立方米 60%。

第二章 打拔工具桩

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各专业册(“排水工程”册的顶管工程打拔工具桩除外)的打、拔工具桩。

一、竖拆打拔桩架

1.简易打桩架按木制考虑。根据上海市常用简易打桩架计算,使用 500 千克桩锤,1.2 吨卷扬机。

2.简易拔桩架按木制考虑。根据上海市常用人字扒杆计算,起重量 30 吨,选用 5 吨卷扬机。

3.简易打拔桩机分别由 1 台卷扬机和 1 架简易打拔桩架组成。按统一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打拔桩架卷扬机台班费按组装 1 架打拔桩架的材料摊销费计算。组装 1 架打拔桩机的材料和摊销数见表 1-4 和表 1-5。

表 1-4简易打桩架使用材料摊销量

表 1-5简易拔桩架使用材料摊销量

二、打桩

1.桩的规格。

(1)木板桩,按湖南省永乐大桥 2 号墩使用木板桩0.06×0.20 的断面尺寸计算。

(2)圆木桩,小头稍径Φ20 厘米。

(3)钢制桩,按#30C槽钢计算δ= 11.5 毫米,43.81千克/米。

2.桩的长度(见表 1-6)。

表 1-6

3.每打 10 立方米或 10 吨桩所需的根数(以选用的长度全部计算,见表 1-7)。

4.入土深度(见表 1-8)。

5.每打 10 立方米木制桩或 10 吨钢制桩单排距离(见表 1-9)。

表1-7

表1-8

6.陆上打桩以每打 50 米单排距离计算一次 90 °调面,水上打桩不计。

7.陆上打桩架以每打 50 米单排距离计算一次超运距移动,水上打桩不计。

8.陆上打桩以每打 30 米单排距离计算一次打、拔缆风桩 2 根,选用Φ10 的小圆木,长 2 米。水上打桩不计。采用柴油打桩机架者,不计算缆风桩。

9.陆上打桩均需用地垅固定打、拔桩机械或拖运柴油打桩机架。地垅埋置深度为 1.5 米,并以每打 50 米单排距离计算一次。

10.地垅选用的材料。

(1)卷扬机打桩的地垅:1 /2 ″钢丝绳 10 米(0.5412千克/米,捆卷扬机用);1 /2 ″轧头,两端各用 3 只,共6 只;5 /8 ″钢丝绳 10 米(0.8457 千克/米,攀地垅用);5 /8 ″轧头,两端各用 3 只,共 6 只;1 ″卸克 1 只;Φ10×2 米圆木桩 2 根;0.078×0.15×2 米木板 2 块;0.075×0.15×2 米木板 2 块(垫卷扬机用)。

(2)0.6 吨柴油打桩机拖运的地垅:5 /8 ″钢丝绳 10米;5 /8 ″轧头 6 只;1 ″卸克 1 只;Φ10×2 米圆木桩 2根;0.10×0.20×2 米木板 2 块。

11.走道板,按打各种不同桩的单排距离全部铺设。简易打桩架走道板采用#20C槽钢(δ= 9 毫米,25.77 千克/米)2 条,其架轮在槽钢内拖运,并且加 4 只木楔作临时固定。木楔选用(0.075×0.15)÷2 的三角块,每只木楔为0.0014 立方米。

12.桩靴。凡打入乙级土的圆木桩均加桩靴 1 只,每只重 2.77 千克。

13.水上打桩均按在 30 吨的 2 只木船捆扎后的船台上操作,因此不计走道板、地垅、缆风桩等设施。但另加固定船只的缆绳,前后缆共 4 根,每根缆绳用 1 /2 ″钢丝绳 50米计,共 200 米。每根缆绳两端各用 3 只 1 /2 ″的扎头,共 24 只。并以每 100 米(打桩距离)移动一次计算。

三、拔桩

拔桩用的机具材料按每拔 10 立方米或 10 吨为单位计。拔桩的单排距离、打、拔缆风桩及走道板的铺设等均同打桩。

1.拔桩地垅选用的材料:1 /2 ″钢丝绳 10 米(0.8457千克/米);5 /8 ″轧头 6 只;1 ″卸克 1 只;Φ10×2 米圆木桩 2根;0。075×0.15×2 米木板 2块(垫卷扬机用);0.10×0.20×2 米木板 2 块;扒钉 20 只。

2.陆上拔除的各种桩均需用砂填充,水上拔除不填砂。

(1)陆上拔除木板桩、圆木桩按填砂 10 立方米计算。

(2)陆上拔除 8 米以内钢制桩以入土 6 米考虑,填砂13.855立方米(净用量)。钢制桩本身体积:[0.30+(0.089×2)]×0.115×6×38.04 = 12.553 立方米。

钢制桩出土带土以 20%考虑:9.12× 0.119× 6×20%= 1.302 立方米。

(3)陆上拔除 8 米以上钢制桩入土以 10 米考虑,填砂13.851立方米(净用量)。钢制桩本身体积:[0.30+(0.089×2)]×0.115×10×22.83 = 12.549 立方米。

钢制桩出土带出土以 20%考虑:5.47×0.119×6×20%= 1.302 立方米。

四、人工计算

本章人工计算按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执行。所缺项目按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数据推算,少数项目套用“上海市补充定额”。

1.套用“上海市补充定额”的有:

(1)运 1.2 吨卷扬机套用多级泵定额。

(2)运 5 吨卷扬机套用运砂浆拌和机定额。

2.陆上打、拔木板桩,每根定额:7 米按 4 米定额的产量下降 85%计算,见表 1-10。

表 1-10

电动卷扬机拔桩的定额按下式计算:

3.船排上打、拔木板桩,每根定额,见表 1-11。

表 1-11

简易打桩机打桩定额按下式计算:

4.陆上打拔圆木桩定额按上一档次定额换算而定,见表 1-12。

表 1-12

五、本章使用的材料摊销次数及损耗系数(见表1-13)

表 1-13

第三章 围堰工程

本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进行围堰施工的项目。

一、人工工日的计算

1.由于各种围堰的用料情况、断面、高度不一,因此人工工日的计算根据劳动定额综合取定,详见表 1-14。

表 1-14

2.竹笼编织。工作内容包括人工操作的选料、破竹、编竹笼,50 米内的取料,成品运送堆放。质量符合施工要求的标准。竹笼规格及劳动定额的取定(见表1-15。)

表 1-15

3.木笼制作。

按木笼外围面积套用全国市政劳动定额深 4 米的木密撑§11-1-7 的制作、安装、拆除,乘 1.33 系数,临水面满钉双层企口板,参考全国建筑安装劳动定额§6-14-344.345普通企口板面层的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拆除按每 10 平方米 0.6 工日(4.4 级)计算。

编织铁丝网的劳动定额,参照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定额第九分册,编织Φ0.8×1.5 米的铁丝笼为 0.3 工日,换算编织铁丝网每平方米需用工日数 0.08 工日,平均级为3.5 级。

每平方米需用工日:

二、材料消耗量的计算

材料耗用量分别按下列情况考虑:

1.土、草围堰。

(1)筑土围堰。土方的流失量按 15%计算,土围堰养护按每 100 立方米堰体养护用草袋:(100÷ 4)÷0.6 = 41.67,取定 42 个。

(2)草、土围堰。根据甘肃省市政定额编制说明提供的草土围堰资料,每平方米每次需铺麦(禾)草捆2层,每层8.7 千克,故每次铺草 8.7×2 = 17.4 千克,每高1米的草土围堰需铺草 4~5 次,取 4 次计算,草、土的流失量为15%。

每立方米堰体需用麦(禾)草用量= 17.4× 4×1.15 = 80.04 千克。

每立方米堰体麦(禾)草的压缩体积为 35%,故 100立方米堰体的粘土用量为 65×1.15 = 74.75 立方米。

麻绳捆扎每立方米需用 3 千克(甘肃调查资料),铁丝按每 100 立方米堰体耗用 10 千克计算。

(3)草袋围堰。草袋规格及装土体积见表 1-16。

表 1-16

草袋装土后的膨胀系数

草袋堆码的空隙率为 10%,故每立方米堰体需用的草袋数量 n = ×(1 -0.1)= 16.07个/立方米。

草袋围堰粘土用量的计算:

草袋体积:16.07×0.0144 = 0.2314 立方米,故每立方米草袋围堰的粘土用量为:(1-0.2314)= 0.7684 立方米。

封口麻绳每个麻袋按 1 米计算,每米重 0.0054 千克,每立方米堰体:16.07×1×1.15×0.0054 = 0.1 千克,每 100立方米×0.1 = 10 千克,列入其他材料费。

2.土、石混合围堰。模板按接触面积厚 30 毫米,每立方米接触面积 25 平方米;支撑按Φ120 毫米,长 5 米的圆木,按 8 次摊销计量。

混凝土养护用水:按照每平方米露明面面积用水 0.04立方米,养护 7 天。

草袋子的摊销量:5 次摊销,搭接量 10%,故养护面积 = 5.5 平方米。

草袋规格:0.6×0.8 = 0.48 平方米/个,故每 100 立方米土、石堰体需用草袋 5.5×0.48 = 11.46 个。

石磕:按 20%碎石、80%块石综合取定。

刷脱膜剂:按每平方米涂刷 0.1 千克,每千克脱膜剂按市场价 2 元计算;铁钉按 7.5 厘米取定 250 个,每个重0.00612 千克,0.00612×250 = 1.53 千克;10 厘米铁钉取定125 个,每个重 0.0126 千克,0.0126×125 = 1.58 千克,共重 3.11 千克。

3.有桩围堰。

有桩围堰包括木板桩、圆木桩、钢板桩、钢桩。有桩围堰断面及桩的入土深度、桩长的取定见表 1-17。

材料规格:圆木桩用Φ20 厘米尾径的圆木,中距 1米;木板桩按厚 6~8 厘米,宽 25 厘米密排,并配以中距 2米,双向Φ20 厘米的导向柱、Φ10 厘米的横夹木。

钢板桩:#30a槽钢密排,每米重 34.45 千克。

钢桩为#30a工字钢,中距 1 米,每米重 48 千克。

圆木桩、钢桩桩柱间用木材或竹篱编织,并挂草帘挡土,均按垂直的投影面积计算。

桩头用 4~6股#铁丝拉联,河床较软弱时,可在贴河床处加联铁丝一道加固。

其他材料包括麻绳、扒钉、铁钉。

表 1-17

4.双层竹笼围堰。立式竹笼规格:Φ1.2 米×1.5 米,展开周长L = 1.2×3.142 = 3.77 米,每个竹笼需用 2.64 根Φ8 厘米、长 5 米的毛竹。竹笼相接部位需加固,故每个竹笼耗用毛竹 3 根。每个竹笼耗用 12#铁丝 15 米,15×0.042 = 0.63 千克。毛石,粘土流失量按 15%计算。其他材料包括麻绳,按每个竹笼耗用 5 米,每 40 米 1 千克计量。

5.木笼围堰。木笼规格:2.4 米×3×4 = 28.8 立方米,利用Φ12 厘米尾径的圆木制作,Φ12 毫米,长 300 毫米的铁螺栓固定,临水面订双层 2.5 厘米厚的企口板。每个木笼耗用圆木 1.45 立方米,企口板 0.756 立方米,Φ12 毫米铁螺栓 14.26 千克,8#铁丝 66.68 千克,铁钉 3.4 千克,块石用量为堰体的 60%,压实系数 1.3。粘土用量为堰体的40%,流失量为 15%。

6.筑岛填心。夯填土按相对密度95%的填土计算,松填土按1.185压缩系数的自然方折合填方计算,故松填自然方与填土的关系式= = 0.844。

砂的压缩系数为 1.25。

三、机械台班耗用量的计算

1.蛙式打夯机。按市政劳动定额小型机械夯土§1-15-246,夯土的相对密度为 95%,每台班需 2 人组合。故蛙式打夯机的台班产量= 10.10×2 = 20.20立方米。

2.400 公升混凝土搅拌机。根据市政劳动定额§8-44-304(二)每工产量 1.5立方米,劳动组合:二~1,三~8,四~3,共 12 人。故 400 公升混凝土搅拌机的台班产量= 1.54×12 = 18.48立方米。

3.平板式振动器。取市政劳动定额§ 8-16-126(二),每 2 人 1 台平板式振动器,劳动组合每班 10 人。故台班产量= 3.38÷2×10 = 16.9 立方米。

4.4吨载重汽车。装载系数0.7,每台班按装运2次计算。故台班产量= 4×0.7×2 = 5.6 吨。

5.50 吨的驳泥船。人工装卸土方,土方的容重 1400公斤,装载系数0.8,利用系数0.7,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50吨驳船每台班的装土量= =159.99吨。

6.圆锯机。参照建安劳动定额§7-18-284计算,每台班劳动组合为 36人,每工产量1.11立方米。故圆锯机的台班产量= 36×1.11 = 39.96 立方米。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各种有桩围堰项目中的打拔木板桩、圆木桩、钢桩、钢板桩,均按本册第二章水中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定额项目。

2.围堰高出临水面的高度按H ≥ 0.5~0.7 米考虑。一般不允许堰体顶过水,如遇洪水漫顶威胁时,需采取特殊措施加固,除过水围堰外,加固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各种围堰定额均是按正常情况考虑的,如遇潮汛、洪汛,每过 1 次潮汛、洪汛,除执行围堰定额外,应按各地情况增加养护费用。

4.围堰围筑。包括 50 米以内的挖、运、填土。如超出50 米范围以外的取土,应另行处理,可按商品价格计价,也可按相应的挖、运、填土项目定额执行。

第四章 支撑工程

本章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

一、有关数据的取定(见表 1-18)

表 1-18

二、每 100 平方米木档土板用量(见表 1-19)

表 1-19

三、每 100 平方米竹挡土板用量(见表 1-20)

表 1-20

四、每 100 平方米钢挡土板用量(见表 1-21)

表 1-21

五、每 100 平方米木档土板、竹档土板、钢档土板的木支撑用量(见表 1-22)

表 1-22

六、每 100 平方米木档土板、竹挡土板、钢挡土板的铁支撑用量(见表 1-23)

表 1-23

注:钢支撑增加黄油 2 千克、废机汕 1 千克、回丝 0.5 千克。

七、槽钢挡土板支撑用量(见表1-24)

表 1-24

八、本章的人工工日

本章人工工日按“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编制。由于竹挡土板和钢挡土板在“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中未编,故该项人工工日参照木挡土板编制。

九、本章使用材料的摊销次数及损耗系数(见表1-25)

表 1-25

第五章 拆除工程

本章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册第一章有关子目执行。

一、编制依据

本章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及山东、上海等省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

二、计算方法

根据市政工程的特点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拆除废旧材料应清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待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另行处理。

1.道路面层和底层拆除。拆除钢筋混凝土路面的时间定额,采用相应厚度混凝土路面的时间定额,乘以系数1.18;拆除矿(炉)磕路,均以拆除多合土路相应厚度的时间定额乘以系数 1.11;拆除钢磕路,按挖四类土的时间定额,乘以系数 2.50。

2.混凝土预制板规格繁多,各地采用不一,因此用综合计算的办法按比例取定,计算见表 1-26 所示。

表 1-26

道板平均厚度为 6 厘米,垫层按 3 厘米计算。

3.侧缘石、侧平石工程数量的计算均取部分城市现行规格的综合平均值,其垫层以 3 厘米厚计算。

4.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土方应按第一章相应项目计算。

(1)管道拆除均不包括混凝土基础及垫层在内,如拆除混凝土基础及垫层,则分别按拆除混凝土障碍物或其他砌体构筑物计算。

(2)人工拆除金属管道配合简易机具导链起吊,用 2 根圆木横放于槽口作垫木,以利拆除管滚运。

5.检查井、雨水井的拆除考虑了掘松井体外围四周的少量土方。井体工程量以《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 2 合订本圆形砖砌检查井、雨水井计算,拆除石砌检查井人工乘以 1.09 系数,拆除石砌雨水井人工乘以 1.10 系数;拆除石砌体构筑物,其人工乘以 1.17 系数。

6.路面凿毛。人工凿毛套用 1984 年山东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7-11-1868“沥青混凝土路面凿毛”。混凝土路面凿毛按沥青混凝土路面凿毛的时间定额,乘以 1.8 系数计算。机械凿毛套用 1981 年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10-9.10,减去人工幅度差 5%计算(见表 1-27)。

表 1-27

三、机械台班用量计算

1.机械拆除项目均包括人机配合作业。道路面层、底层拆除考虑到旧路基路面,经机械碾压达到了较高的密实度,形成了坚固的整体,破除时,用带镐推土机豁松、集磕。

2.空压机、风镐凿毛沥青混凝土路面、混凝土路面,套用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进行补充,路面凿毛机械台班消耗量见表 1-28。

表 1-28 路面凿毛机械台班消耗量

单位:台班

3.人机配合拆除混凝土管道吊车台班根据拆除混凝土给水管道的小组成员(按 4 人一组)的产量配备。

第六章 脚手架及其他工程

一、编制依据

1.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2.全国建安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4.1984 年湖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5.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6.山东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7.建筑施工手册。

二、有关数据的取定

1.脚手架。

(1)周转材料摊销量的计算方法:

(2)脚手架材料耐用期、施工期和回收残值的取定(见表 1 -29)。

表 1-29

注:架子施工期为 3 个月,安全网为 1.5 个月。

(3)脚手架有关尺寸的取定(见表 1-30)。

表 1-30

注:双排钢管脚手架操作层间距 4 米、8 米内为 1 米,6 米内为 1.1 米。

(4)脚手架材料各杆直径、长度、规格(见表 1-31)。

表 1-31

注:1.双排木脚手架小横杆取2.4米长,中径取10厘米;

2.竹脚手架中顶撑、抛撑直径及长度同立杆。

(5)脚手板的面积及每 100 平方米需用量(见表1 -32)。

表1-32

注:双排钢管脚手块数为(100 /3+1)×6 = 204 块。

(6)步数及高度(见表 1-33)。

表 1-33

(7)每 100 平方米的一次需用量(见表 1-34)。

表 1-34

注:1.竹篾每个接点2根,每把6根;

2.顶撑1根分2次。

(8)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考虑人员下、上脚手架,需搭设斜道和拐弯平台。按 100 米长脚手架设 1 座考虑,3 步以下搭“一”字形斜道,宽取 1.5 米,坡度 1 ∶ 3,斜道拐弯平台 1.5 米×1.5 米或 2 米;3 步以上采用“之”字形斜道,宽取 1.5 米,坡度 1 ∶ 3,拐弯平台取 3 米×2 米。

(9)“脚手架”一节的人工幅度差为 10%。

2.混凝土小型构件运输。人力运输按市政劳动定额运输 100 千克以外的构件计算。

汽车运输,按建安劳动定额(1985 年版)二、三类路面各 50%,台班产量乘以系数 0.85,装载系数 0.88,台班产量= 44.5÷2.4×0.85×0.88 = 13.87 立方米;人力装卸按单台车运输,随车装卸,每台班配 6 人计算;机械装卸,按汽车台班 1 ∶ 0.6 配 5 吨汽车吊,每台吊车另配 2 个工人。人工装卸需相应增加待装待卸时间,台班产量按机械装卸乘以 0.85 计算,即 13.87×0.85 = 11.79 立方米/台班产量。

材料运距均以取料中心至堆放或使用中心距离为准,人力运输均考虑了运输道路 15%以内的坡度,如超过时另行处理。

构件运输每增步距所增加人工、机械的计算方法按插入法同第一章人力运土方计算公式。

三、井点降水

井点降水项目资料由“隧道分册”编制组提供。

1.井点降水是一种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土层中建造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所必须采用的降水手段。

2.适用范围(见表 1-35)。

3.井点降水的技术规范。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第二章井点降低地下水位。

4.降水方法的选用。可根据不同工程土层渗透系数和降水要求,分别选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电渗井点或水平井点。一般情况下,井点深度 7 米以内采用轻型井点;7 米以上,30 米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可选用电渗井点、大口径井点或水平井点。

5.井点安装拆除以“根”计算,井管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取定。一般轻型井管间距 0.8~1.6 米,喷射井点、井管间距 2~3 米。

表 1-35

6.井点使用中套的组成。(1)轻型井点 50 根为一套;(2)喷射井点 30 根为一套;(3)电渗井点阴极 30 根,喷射井点阳极 60 根电极,配套组成一套;(4)大口径井点 10 根为一套;(5)水平井点 10 根为一套。

7.井点使用天的取定。井点布置的使用周期,由施工组织设计取定。

8.定额中已考虑了下列内容:井管长度包括滤网,安装中包括总管铺设及水泵安装。喷射井点包括 2 根观察孔,未包括冲孔后的泥水处理及排水管的挖沟槽工程量。

9.井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费用另计。

续表1-36

续表1-36

续表1-36

续表1-37

《通用项目》册编制组 Doc9TsvuDsgcuZm4dh85vjB8DkagAZRvjrpfePf75mhEU9YHQ+1yMwWZZvcADa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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