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完成成本会计的任务,合理组织成本会计工作,是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
组织成本会计工作和执行成本会计各项任务的职能单位是成本会计机构。成本会计机构是在总会计师或会计主管(不设总会计师的企业)领导之下组织和处理成本会计工作的。成本会计机构应根据企业规模与成本会计工作量的大小,配备必需的成本会计人员,可以在专设的会计机构中单独设置成本会计科、室、组等,也可以指定专人处理成本会计工作。
合理组织成本会计的工作,必须根据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确定处理成本会计工作的分工,划分成本控制的范围,制定各项有关的成本会计制度。
成本会计的处理方式按内部各级单位的分工可以分为集中处理方式和非集中处理方式。
成本会计工作的集中处理方式,是指成本的核算、预测、控制、成本报表的编制和分析等成本会计工作,都由工厂总部的会计部门集中处理,车间、班组等单位只负责登记有关原始记录和填制有关原始凭证,对它们进行初步的审核、整理和汇总,为会计部门的成本核算和其他成本会计工作提供资料。采用集中处理方式,便于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成本会计数据的计算分析,可适当减少成本核算层次和工作人员,但不利于配合经济责任的实行,不便于车间、班组及时掌握成本信息和控制成本,影响其关心成本管理业绩的积极性。
成本会计的非集中处理方式,也称分散处理方式,是指在企业内部根据管理需要分散设置成本核算单位,各级成本核算单位应配备核算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成本进行明细核算,并编制适应日常管理所需的报表,进行成本预测、控制和分析等。厂部会计部门则负责对各级核算单位成本会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处理不便于分散进行的成本会计工作,对于目标成本进行责任分解,制定成本核算与计划,汇总产品的成本和成本差异,编制全厂性的成本报表,进行成本的综合分析等。采用非集中处理方式,虽然会增加成本核算层次和会计人员数量,但有利于车间、班组等核算单位及时掌握成本信息和进行成本控制,促进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也便于配合经济责任制的贯彻,为考核各单位的成本控制业绩提供必要信息。成本会计工作采取非集中工作方式时,分厂、车间、班组等各级核算单位,也是实行成本责任控制、质量成本控制的重要阵地。
对成本会计采取非集中处理方式的企业,各级核算单位所核算的成本,并非全能由各级单位所控制。例如,封闭式生产车间核算员所计算的成本中,受供应部门采购材料价格所影响的那部分成本,不能由该车间进行控制,倘若把对这部分成本进行控制的责任强加于该车间,并进行成本考核,显然是不合理的。
为了明确成本责任,按责任归属考核成本控制的业绩,应划分企业内部各有关单位对成本控制的责任范围,即建立成本中心。成本中心是发生成本并能对成本行使控制权的区域,也是可以评价其成本管理业绩的组织机构。成本中心的划分,应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系统相适应。一个企业是一个大的成本中心,其下属的分厂或车间都是二级成本中心,而它们又分别由各该单位下属的若干工段、班组、甚至个人等许多小的成本中心所组成。例如,某炼钢厂本身是一个成本中心,按照生产工艺特点划分为化铁炉、转炉、铸钢等若干二级成本中心,每个二级成本中心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又可划分为若干三级成本中心,如化铁炉成本中心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料场、配料、生产准备、开炉等成本中心。对于不进行生产而提供一定专业性服务的单位,如会计部门、总务部门、劳动工资部门等,可称为费用中心。成本中心的活动一般可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物质成果,如生产一定的在产品或半成品,但有时不便或不必对它们进行货币计量;费用中心主要为企业提供一定的专业性服务,一般不能产生可以用货币计量的物质成果。费用中心属于广义的成本中心,成本中心不论层次高低、所负责任的大小,都有成本发生,都要对其所能控制的成本负责。通过责任层次和成本中心的划分,形成上下左右纵横连锁的宝塔式的责任成本管理体系,使产品成本在发生的每一环节,其经济责任可以辨认,对责任者控制成本的业绩可以考核。
采用非集中处理方式时,企业内部的各级成本核算单位本身又是成本中心,处于按产品归集的成本信息与按责任归属的成本信息之交汇点。两种成本虽有本质区别,但双方的信息可以相辅相成,相互印证。
成本会计制度是对组织和处理会计工作所作的规范,是会计制度的组织部分。成本会计制度应该根据会计基本准则和有关具体准则的要求、企业内部经营的特点进行制定。
成本会计制度的内容,一般包括下面各方面的规定和方法:
(1)关于成本定额、成本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方法。
(2)关于成本核算制度,包括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计算方法的确定,成本核算的帐户,和成本项目的设置,原材料、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其他制造费用的核算,生产费用构成产品成本的程序,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划分方法,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原始记录、凭证的设立与传递流程等。
(3)关于成本预测和决策的制度,包括预测决策的资料收集要求、一般方法与必要程序等。
(4 )关于成本控制的制度,包括有关原始凭证的审核办法,有关成本、费用的审批权限,成本差异的计算与分析,差异信息的反馈与时间限制,控制成本业绩的考核与奖惩办法等。
(5)关于成本分析的制度,包括成本分析的一般方法、内容、时间和组织形式等。
(6)关于成本报表的制度,包括成本报表的种类、格式、编制方法、传递程序、报送日期等。
(7 )关于企业内部劳务、半成品、材料转移价格的制订和转帐结算的方法。
(8)其他有关成本会计的规定。
制定成本会计制度的意义,在于从制度上对成本会计工作进行约束和指导,使企业的成本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其规范化和协调性,从而提高成本信息的质量和成本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