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的总分类核算是通过设置有关成本的总帐帐户进行的。成本总帐帐户的设置,既要能总括核算和监督各项成本的发生情况,又要有利于划清成本核算中的各个界限,还要有利于实行全面经济核算,正确核算成本。根据以上要求,成本核算应设置以下帐户:
该帐户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劳务)、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该帐户应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明细帐户。
该帐户属于成本类帐户。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属。属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明细帐户;属于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费用,应先在“辅助生产成本”明细帐核算后,再转入“基本生产成本”明细帐;其他费用先在“制造费用”科目汇集,月份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产品成本。
企业根据管理的要求,也可以将“生产成本”帐户分为“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一级帐户,分别核算企业基本生产车间和动力、修理、运输等辅助生产车间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该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科目。
企业各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该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月份终了,应按照一定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该科目(基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该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于月终,按实际成本,借记“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该科目。
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该科目的月末余额,为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产品的成本。在产品成本应按企业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的规定计算。
该帐户属于成本类帐户,用来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及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等科目。
制造费用应按企业成本核算方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贷记该科目。
该科目应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帐。
除季节性生产企业外,该科目月末应无余额。
该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应由销售产品分摊的中间产品税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对于开办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不包括在该科目核算范围内。
企业发生的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应交税金”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该科目。
该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该科目核算企业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如预先提取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修理费用等。
企业预提的各项费用,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该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实际支出与预提数的差额,应计入实际支出期的成本、费用,如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数的数额较大时,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
该科目应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生产成本的明细分类核算是通过设置生产成本明细帐(产品成本计算单)的形式进行的。生产成本明细帐应按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分别设置,帐中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以便归集各成本核算对象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并计算其总成本、单位成本和期末在产品成本。对于能直接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费用,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应根据有关凭证或费用分配表,直接计入各明细帐户的有关成本项目;对不能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间接费用如制造费用,应采用适当的标准分配后计入各生产成本明细帐的有关成本项目。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成本分析的需要,对某些发生额较大且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如产品外部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产品生产耗用的专用工具费等,也可以增加相应的成本项目进行归集。生产成本明细帐的格式如表2—1所示。
生产成本明细帐
制造费用的明细分类核算是通过设置制造费用明细帐进行的。制造费用明细帐应按车间、部门分别设置,帐内按费用项目设专栏,根据有关凭证(或费用分配表)、归集各车间、部门为组织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制造费用明细帐的格式如表2—2所示。
制造费用明帐
工业企业产品成本的核算,包括生产费用汇总核算和产品成本计算两部分内容。
生产费用汇总的核算,就是把本期发生的各种生产要素费用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归集和分配,以汇总出本期为生产产品所耗用的费用总额。产品成本计算就是把生产费用总额在各种产品之间及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以求得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这两部分内容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生产费用汇总核算过程,要按照产品成本计算的要求进行;另一方面,产品成本计算,又依赖于生产费用汇总提供的数据。
在进行成本核算时,首先将生产中发生的各项要素费用,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成本的原则,其中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帐户,同时计入按成本计算对象设置的成本计算单;把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帐户,同时记入按车间设置的制造费用明细帐;其次,月末时,先将辅助生产费用在各受益对象间分配,再将制造费用在各成本计算对象间分配;最后,将归集到“生产成本”帐户的生产产品发生的总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以计算各完工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有关成本核算程序图示如下:
图 2—1
注:(1 )归集和分配要素费用;
(2 )分配辅助生产费用;
(3)摊销和预提本月成本;
(4 )分配制造费用;
(5 )结转产成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