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条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面积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2.0.2条 古建筑的建筑面积按下列规定计算: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
(1)有台明者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无台明有围护结构者按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者,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或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者,均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按楼层结构的自然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其首层区分有、无台明,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
3.单层建筑中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楼层间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者按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单层碉台或多层碉楼的首层有台明者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者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碉楼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多层建筑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水平投影面的1/2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临水建筑或跨越水面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第2.0.3条 古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无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
2.无台明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垛等。
3.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
4.构筑物如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5.碉台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