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如挖湿土,一、二类和三类土的单价乘以系数:综合定额乘以1.06,单项定额乘以1.18,湿土排水费用另计。
2.挖土深度超过 4.5米每超过1米单价乘以系数:综合定额乘以1.05,单项定额乘以1.15。
3.挖桩承台土方单价乘以系数:综合定额乘以1.08,单项定额乘以1.25。
注:1.挖淤泥、流砂包括20米内运输,运距超过20米时,其超运距按运干土增加运距定额乘以系数1.9。
2.就地回填土运距超过5米,按第5节定额计算。
3.借土回填夯实不包括挖、运土方。
4.轻型井点排水,定额每套有效长度按 60 米,井管深度按 6米计算,设备场外运输费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