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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册
送电线路工程

一、送电线路

1 .工地运输,是指定额内未计价材料从集中材料堆放地点或分散仓库运至杆(塔)位置上的工程运输总量。应按施工图计算,并区别不同运输方式和器材分类,分别汇总,以“吨公里”为计量单位。

运输量按下式计算:

工程运输量=施工图用量×(1 +损耗率)

预算运输重量=工程运输量+包装重量

包装重量(不需包装的不计)和材料运输单位重量的换算,按本章定额说明第六条(即表1)规定计算。

2.土(石)方工程,电杆坑、铁塔坑、拉线坑、挖土(石)方,按图示底面积、坑深,以立方米计算。凡按规定需计算操作裕度和安全边坡的杆、塔、拉线坑,应按设计杆、塔明细表的基础型式、埋深和杆、塔所处位置的地质资料(地质分类)分别计算、汇总,一般情况下,可按下列原则进行:

(1)以同一类型的杆、塔基础及其所处位置的地质情况,分别按《送电线路工程杆、塔、拉线坑基础挖地坑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表》(以下简称“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表”)计算(见本册附表)。

(2)如不具备逐项基础的地质资料,可以土(石)质所占百分率,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表1主材(未计价材料)的运输单位重量表

注:(1)未列入的其它材料,均按净重计算。

(2)电缆按W十G计算( W为电缆理论重量,G为盘重)。

a、按杆、塔明细表,对各种杆、塔进行分类汇总,按下式求出设计基本土(石)方总量:

设计基本土(石)方总量=∑基础底面积×埋深×基数

b、按土(石)方质百分率求各项土(石)质基本分量:

各项土(石)方质基本分量=设计基本总量×土(石)质百分率

c、各类土(石)质的代表底宽计算公式为:

d、求得各类土(石)质的代表底宽,再按土(石)质分类加操作裕度,并按埋深和土(石)质分类规定的安全边坡,套用“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表”或按计算公式求出单基的预算土(石)方量。

e、各类土(石)质的预算土(石)方量=单基预算量×总基数×土(石)质百分率

(3)回填土方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再计算。

3 .基础工程

(1)基础工程分为预制式和现浇式两类。预制件均按“基”为计量单位,并按每基的重量选用子目;现浇基础应按施工图规定的混凝土(或砂浆)配合比,根据定额配合比用量表计算其砂、石、水泥的用量,再按规定的损耗率计算材料用量,计价后并入材料费。

砂、石、水泥预算用量=定额用量×(1 +损耗率)

(2)爆扩桩和灌注桩的超灌量,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无规定时,则按本定额第三章说明(即下列规定)计算:

a、爆扩桩基础,按设计浇制量的7 %计算;

b、灌注桩基础,按设计浇制量的15 %计算。

(3)铺石垫层石方量,按设计的体积换算成重量,并按规定的损耗率计算,计价后列入材料费。

铺石灌浆垫层,除按铺石计算石方量外,其砂浆用量,如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作规定时,可按50号砂浆计算,其用量为垫层体积的2.5 %,计价后列入材料费。

(4)基础防腐按涂刷一遍为准,其工程量应按设计规定需要涂刷的面积计算;如需涂刷两遍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8。

4 、杆塔工程

(1)杆、塔组立,以“基”为计量单位。定额所列的每基重量,是指整基杆(塔)组合杆件(不包括基础、拉线盘、卡盘及套筒的重量)的总重量。

(2)拉线的制作安装,以“根”为计量单位。拉线长度按下式计算,计价后列入材料费。定额对不同材质和规格已作综合考虑,它适用于单根拉线的制作与安装,若安装V型、Y型或双拼型拉线时,应按两根计算。

拉线的预算用量=(设计斜长+把头留长)×(1 +损耗率)

(3)接地,以“根”为计量单位。接地体长度按下式计算,计价后列入材料费。

接地体预算用量=设计用量×(1 +损耗率)

(4)混凝土塔的基础及筒身,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关基础和烟囱的相应定额项目。

塔头部分的支架及横担(型钢)的吊、组装,可按塔头的总重量(吨)与塔全高(米)的乘积,以“吨·米”为计算单位。其基价按每吨·米1.8元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8 %,机械费占53 %,并按塔位所在地形增加相应的地形增加费。

5 .架线工程

(1)避雷线、导线的架设,是以不同截面和根数,以“米”为计量单位,导线、避雷线按预算用量计价后列入材料费内,预算用量按下式计算,计价后,列入材料费。

避雷线、导线的预算用量=线路亘长( km )×根数×线的单位重量(kg/km)×(1 +损耗率)

预算用量已包括驰度增长量和跨接线的长度,如设计采用不同规格的线材时,跨接线用量另计。

(2)架线,其工程量以线路的设计亘长为准,不扣除跨越架线档的长度。定额中的跨越架设,系指越线架的搭、拆和越线架的运输以及因施工困难增加的工作量,以“处”为计量单位。

二、电缆工程

1 .土(石)方工程

(1)路面开挖,执行第五册“通信线路工程”定额“开凿路面”项目及其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电缆槽(沟)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应在扣除路面开挖部分的实际挖填量后,按不同土质套用坑深2米以内的电杆坑挖、填方定额,并按“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表”计算基础土(石)方量(详见本册附表)。

2 .电缆敷设的预算用量=设计长度×(1 +损耗率)

3 .电缆中间接头和终端头的制作安装

(1)中间接头的数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可参照制造厂的生产长度和线路敷设条件确定;也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a、35千伏:

式中 n ——中间接头数(套/三相);

L ——电缆施工图设计的计算长度,即:“设计用量”(米);

1 ——每段电缆的平均长度按200米考虑。

说明:计算结果如遇小数时,其第一位小数,一舍二进。

b、110千伏~220千伏电缆,根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计算。

(2)电缆终端头数量的确定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8HIMzDrLIc/YW/foZ/rUl/i7ktEMxERzpT667Z9FUgDBmKj21i4qqje+DL9Pv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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