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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评价(评估)类

国家计委同意《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建设项目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1987年10月14日 计资〔1987〕1850号)

同意你公司拟定的《建设项目评估暂行办法》。可按此执行,并注意及时总结经验、补充完善。

原计资〔1986〕761号文所发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关于组织大中型项目评估工作的暂行规定》同时作废。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建设项目评估暂行办法

(1987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和建设项目“先评估,后决策”的指示精神,搞好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其它单位委托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评估,保证评估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项目的评估报告,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评估人员要站在国家立场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评估意见要做到公正、科学、可靠。

第三条 建设项目的评估,应论证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规定;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要求,符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和国土规划的要求,布局是否合理;在技术、工程上是否合理可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良好。

第四条 建设项目的评估工作应从宏观效益分析和微观效益分析相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相结合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抓住关键问题,突出重点,发挥公司拥有多学科人才的优势,组织各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综合研究,提出评估意见。

第二章 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评估工作计划的编制与修订。公司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委下达的评估项目计划和其他单位委托评估的项目,进行工作安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编制公司的评估工作实施计划。由于情况变化,实施计划需要调整时,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予以修订。

第六条 评估工作的组织。项目评估工作由公司按项目的不同建设规模、不同技术水平及任务繁简程度、协作配套范围以及资金来源等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评估:

1.公司项目部为主进行评估。

2.公司组织专家委员会有关委员或有关专家参加,成立项目评估专家组,进行评估。

3.公司组织成员公司或有关单位进行评估。

第七条 评估工作的实施

1.为开展评估工作做好准备,公司要及早组织力量参与待评项目的有关调查、考察、文件编制和预审等工作。

2.委托单位需提供待评项目的文件资料以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等,公司接到待评项目的文件资料后,如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评估要求的,应向委托单位报告,并请报送单位补做工作,补送文件资料,同时可着手进行适当准备,待所需文件资料达到规定和要求后,正式开展评估工作。

3.公司要定期检查评估工作的进度、质量和存在问题,除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及时向委托单位通报情况,以便取得有关单位的支持和协助。

4.项目评估结束后,公司要及时了解评估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对评估工作的反映。

第八条 项目评估费用,以满足开展工作的基本开支为原则,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评估的内容

第九条 项目评估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评估三类。

第十条 根据工业、交通行业的特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的内容提出下述要求,其他行业可参照办理。

1.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宏观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方向,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地区规划,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2.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分析市场预测是否准确,项目建设规模是否经济、合理,产品的性能、品种、规格构成和价格是否符合国内外市场需求的趋势和有无竞争能力。

3.工艺、技术、设备

(1)分析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是否先进、适用、可靠。采用的国内科研成果,是否经过工业试验和技术鉴定。引进的国外工艺、技术、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情,是否成熟,有无盲目、重复引进现象。引进的专利技术是否有失效的专利或不属于专利的技术。

(2)衡量技术水平的技术指标一般应包括劳动生产率、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产品质量指标、单位产品的占地面积、单位产品的运输量等通用指标及适用于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的具体指标。行业技术指标和参数另行制订。

(3)大型项目和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作用的项目,所用技术指标应与国内外同类型企业的先进水平进行对比。

(4)有条件进行综合利用的项目,是否有综合利用的方案,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4.厂址、坝址、线路方案

厂址、坝址、线路方案有无多方案比选,所定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文物保护的要求和规定,有无多占土地和提前征地的情况。

5.建筑工程的方案和标准

(1)建筑工程有无不同的方案比选,如水电工程的坝型和工程总体布置方案选择,桥梁建设的不同结构比选等,要分析选定的方案是否经济、合理。

(2)论证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自然条件对工程的影响和采取的治理措施。

(3)建筑工程采用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贯彻了勤俭节约的方针。

6.外部协作配合条件和配套项目

要研究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产后原材料、燃料的供应条件及供电、供水、供热、交通运输等是否落实、可靠,是否取得有关方面的协议或意向性文件。配套项目能否同步建设。

7.环境保护

项目的“三废”治理是否符合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有无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8.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是否合理,有无高估冒算、任意提高标准、扩大规模以及有无漏项、少算、压低造价等情况。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可靠,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9.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是从项目本身出发,采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现行价格,对项目的投入费用、产出效益,项目的偿还贷款能力,及外汇效益等财务状况进行计算和核实,以衡量项目的经济效益。

财务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详见附件《建设项目经济评估细则》。

10.国民经济评价

国民经济评价是从国家、社会的角度,衡量建设项目需要国家付出的代价和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效益,从宏观上比较得失关系,从而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鉴于国民经济涉及的范围较广,有些经济参数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待颁发后,大型重点工程和由于产品价格不合理,严重扭曲经济效益的项目,必须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其他项目有条件的也要进行国民经济评价。

国民经济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详见附件《建设项目经济评估细则》。

11.不确定性分析

在进行财务和国民经济评价时,都要作不确定性分析。应进行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有条件时应进行概率分析,以确定项目在财务上、经济上的抗风险能力。

12.社会效益评价

社会效益包括生态平衡、科技发展、就业效果、社会进步等方面。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可能产生的主要社会效益。

13.项目的总评估

汇总各方面的分析、评价,进行综合研究,提出结论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的评估

1.项目建议书的评估可参照以上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要求适当简化。

2.工程初步设计的评估内容按国家有关审批初步设计的要求掌握,应着重核查项目的主要工艺、设备和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审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对以下几类项目评估的补充要求

1.国内合资项目

需补充评估项目的合资方式、经营管理方式、收益分配和债务承担方式等是否恰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利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等项目

需补充评估合作外商的资信是否良好;项目的合资方式、经营管理方式、收益分配和债务承担方式是否合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借用外资贷款的条件是否有利,创汇和还款能力是否可靠,返销产品的价格和数量是否合理;以及国内投资和国内配套项目是否落实等内容。

3.技术改造项目

需补充评估对原有厂房、设备、设施的拆迁利用程度和建设期间对生产的影响等内容。要比较改造前、后经济效益的变化,对比与新建同样项目投资效益的差别。

第四章 评估工作的质量要求和责任制

第十三条 进行项目评估,需要掌握可靠的资料、信息和情报。评估人员应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注意搜集、整理有关资料、数据。

第十四条 评估报告应论据充分、数据准确、文字简练、结论明确。力求在技术、工程、经济等方面不出现失误。

第十五条 建立评估工作责任制

1.每个评估项目都要指定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评估工作的全过程负责。

2.聘请专家参加项目评估,需要成立专家组时,应选定专家组组长,主持专家组工作,并负责协调、汇总专家意见。

3.组织成员公司评估时,要签订协议,明确评估工作的进度、质量要求、双方职责和费用支付等。

4.评估工作各级负责人应按项目评估的要求,严格把好进度和质量关,如果出现失误,要追究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

5.评估报告除由于保密要求不宜公布外,在经过委托单位同意后可以有组织地向有关部门发表,取得社会的监督。

第十六条 对评估工作质量高,提出重要意见和建议,因而节约较多投资,大幅度提高投资效益或避免较大损失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项目评估工作,涉及国家经济建设的许多重要情况,有不少文件、资料、数据属国家机密,评估人员必须加强保密纪律,严守国家机密。参加项目评估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未征得委托单位和提供待评文件单位同意,不得将评估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数据对外提供。

第十八条 对有特殊评估要求的项目,公司将按照本办法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特点,拟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附件:建设项目经济评估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估,是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经济评估工作的开展,统一经济评估的内容、深度和要求,提高经济评估的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是根据国家计委制订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本公司制订的《建设项目评估暂行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制订的。适用于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经济评估。

第三条 建设项目经济评估内容,一般应包括下列各项:

1.经济评估主要依据;

2.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评估;

3.财务效益评估;

4.国民经济效益评估;

5.社会效益评估;

6.方案的经济效益比选;

7.不确定性分析的评估;

8.经济评估综合结论(包括问题和建议);

9.附表。

对有特点的建设项目,如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农林水利、文教卫生、体育、科研等,经济评估内容尚需结合各该行业的特点进行。

第四条 经济评估人员应从国家全局利益和行业具体情况出发,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复核的基础上,科学地、公正地、客观地进行重点评估。评估时一般要做到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宏观效益分析与微观效益分析相结合。对配套项目,应综合考虑提出要求。评估单位和经济评估人员,要对评估报告的经济评估部分的可靠性、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 经济评估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经济评估时,要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角度考虑技术的先进适用与经济的合理,如发现市场预测不准、建设规模不合理、工艺技术方案不切实际等方面的问题,应向评估项目负责人提出建议。

第六条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7)23号文件要求,评估单位和经济评估人员,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即可介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调查了解项目概况,收集国家或部门对该行业的有关标准、规定和技术经济指标等资料。

第二章 建设项目经济评估的内容、深度和要求

第一节 经济评估主要依据

第七条 经审批机关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以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签订的意向性文件、协议书等。

第八条 经国家、部门(行业)、地区制订颁发的有关法规、经济参数以及设备和材料价格、其他费用、造价指标等。

第二节 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评估

第九条 对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进行鉴定与分析

1.投资估算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规定,工程内容和费用是否齐全,是否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规定的投资估算表的要求进行编制。

2.投资估算是否切合实际、有无漏项少算、压低造价或高估多算、提高标准等情况。

3.分析投资构成比例是否合理及投资高低原因。

4.根据上述要求及项目的工艺、技术等方面评估的变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评估表》(见附表一,经济评估表1)。凡是修改原投资的,均应具体逐项叙述投资增减的原因。

第十条 资金筹措方式是否可行,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可靠,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数额能否满足项目需要,流动资金占用量与周转期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投资使用计划安排是否得当,是否满足项目工期要求。提出《资金来源及投资使用计划评估表》(见附表一,经济评估表2)。凡是修改原表的,应具体逐项叙述变更的原因。

第十一条 涉外项目应复核外汇来源是否落实,外汇数额能否满足项目要求,外汇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同时还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利用外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看其是否符合实际、是否优惠、是否可行,提出意见。

第三节 财务效益评估

第十二条 财务效益评估,是按现行财税制度和现行价格,从企业财务角度分析计算项目的效益和费用,考察项目的获利能力、借款偿还能力以及外汇效果等财务状况,以判别建设项目财务上的可行性。

第十三条 对下列基本经济数据需进行鉴定与分析

1.鉴定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产品成本(或营业成本)计算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规定。成本中各项费用如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资、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销售费用等计算,是否符合现行标准和规定。提出《单位成本评估表》和《总成本评估表》(见附表一,经济评估表3和4)。凡是修改原表的部分,应具体逐项叙述变更原因。

2.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的销售收入进行鉴定。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是否符合现实情况和预测变化趋势。提出《销售(营业)收入评估表》(见附表一,经济评估表5)。凡是修改原数值的,应具体逐项叙述变更原因。

3.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的计算期内各年获得的利润额进行鉴定与分析。对销售税金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种和税率计算进行复核。提出《利润评估表》(见附表一,经济评估表6)。凡是修改原数值的,应具体逐项叙述变更的原因。

4.对建设期、投产期、生产期等年限的确定,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一般规律,是否客观合理,是否结合了行业、产品的各自特点等,进行鉴定与分析。

第十四条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财务现金流量表》、《财务外汇流量表》、《财务平衡表》的计算是否正确,应进行鉴定与分析。并提出《财务现金流量评估表》、《财务外汇流量评估表》、《财务平衡评估表》(见附表一,经济评估表7、8、9及10)。凡是修改原数值的,应具体逐项说明变更原因。

第十五条 财务效益评估指标,主要复核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和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期。

1.财务内部收益率评估。财务内部收益率是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计算公式见附表二)。评估时,要掌握内部收益率必须大于或等于基准收益率,还应高于贷款利率,这样,项目才是可行的。

2.财务净现值评估。财务净现值是按照规定的折现率或基准收益率将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到基准年的现值之和(计算公式见附表二)。评估时,要掌握项目的净现值必须大于或等于零时,项目才是可行的。

3.投资利润率评估。投资利润率一般是指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生产年份内,其年利润总额或项目生产期内平均年利润总额与项目总投资之比率(计算公式见附表二)。评估时要掌握投资利润率应高于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

4.投资利税率评估。投资利税率系指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生产年份内,其年利税总额或项目生产期内的年平均利税总额与总投资的比率(计算公式见附表二)。评估时要掌握投资利税率应高于行业平均投资利税率。

5.投资回收期评估。投资回收期是项目的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它是评估项目财务上清偿能力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见附表二)。评估时,要掌握投资回收期必须小于或等于基准投资回收期。

6.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期评估。借款偿还期是按照国家规定及项目具体财务条件,可作为还款的那部分收益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年限(计算公式见附表二)。它是评估借款项目偿还能力和经济效果的重要指标。评估时,要掌握必须短于规定的贷款期限。并着重分析贷款年利率是否正确。企业留利、企业折旧基金用于还款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利用外资项目还应评估外汇清偿能力。

在鉴定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平衡评估表》(见附表一,经济评估表11)。凡是对原表修改的,应具体逐项叙述变更原因。

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其他经济评价指标,评估时,可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和不同情况的需要,自行选评或补评。

第十六条 涉外项目评估,要掌握外汇平衡,根据《财务外汇流量评估表》重点评估外汇净现值、财务换汇成本和财务节汇成本等指标。

1.外汇净现值评估。外汇净现值是分析、评价项目实施后,对国家的外汇状况影响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见附表二)。用以衡量项目对国家创汇和用汇情况。复核时要掌握外汇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时才是可行的。

2.财务换汇成本评估。财务换汇成本是指项目计算期内生产出口产品投入的国内资源现值与生产出口产品的外汇净现值之比(即换取一美元外汇所需要的人民币成本)(计算公式见附表二)。复核时,应掌握换汇成本低于实际汇率。

3.财务节汇成本评估。有些项目的产品虽然内销,但经主管部门批准可按替代进口产品对待,而节省的一美元外汇所需要的人民币成本即为节汇成本(计算公式见附表二)。评估时,应掌握节汇成本低于实际汇率。

第四节 国民经济效益评估

第十七条 国民经济效益评估,是经济评估的重要部分,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它是从国家整体角度考察项目的效益和费用,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等,计算分析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评价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

第十八条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国民经济评价中采用的社会折现率、影子汇率、影子工资、贸易费用率、部分通用的影子价格等参数,评估时,需要鉴定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对于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自行确定的产出物和主要投入物的影子价格,应鉴定其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可靠。

第十九条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民经济评价的《经济现金流量表》和《国民经济评价经营成本调整计算表》以及《经济外汇流量表》的计算是否正确,应进行鉴定和分析。并提出《国民经济评价经营成本调整计算评估表》(见附表一,经济评估表12)和《经济现金流量评估表》(见附表一,经济评估表13和14)以及《经济外汇流量评估表》(见附表一,经济评估表15)。凡是对原表修改的,应具体逐项说明变更原因。

第二十条 在国民经济效益评估中,重点评估以下指标:

1.经济内部收益率评估。经济内部收益率是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贡献的一项相对指标,它是使项目在计算期内的经济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计算公式见附表二)。评估时,应掌握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社会折现率的项目才是可行的。

2.经济净现值评估。经济净现值是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所做贡献的一项绝对指标。是用社会折现率将项目经济计算期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到基准年的现值之和。它表示国家对拟建项目付出代价后,除得到符合社会折现率的社会盈余外,还可以得到以现值计算的超额社会盈余(计算公式见附表二)。评估时,要掌握经济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时的项目,才是可行的。

3.投资净效益率评估,投资净效益率是反映项目投产后,单位投资每年对国民经济所做的净贡献,即项目生产期每年的效益和费用相抵后的净效益与投资额之比(计算公式见附表二)。评估时,要掌握投资净效益率高于社会折现率的项目才是可行的。

4.涉外项目要根据《经济外汇流量评估表》,评估经济外汇净现值、经济换汇成本和经济节汇成本三项指标(计算公式见附表二)。

注:待国家公布社会折现率、影子汇率、影子工资、影子价格等参数后,进行国民经济效益评估。

第五节 社会效益评估

第二十一条 社会效益评估,应评估项目给地区或部门经济发展带来的效果。如: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影响、对提高地区或部门科技水平的影响、对提供就业机会的影响、对提高产品质量和对产品用户的影响、对资源利用和远景发展的影响、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社会福利的影响等方面,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不同情况抓住重点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六节 方案的经济效益比选

第二十二条 方案的经济效益比选,是寻求合理的经济和技术决策的必要手段,也是项目经济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时,应根据项目特点与国内同类产品的经济效益进行对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阐述的若干方案和选定的方案经济效益进行复核、对比、论证,鉴定所选方案是否最优。方案比选一般可采用净现值法或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法。采用净现值法,其净现值较大的方案,是较为优越的方案。采用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法,其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是两个方案净现金流量差额的现值之和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大于基准收益率(财务评估时)或社会折现率(国民经济评估时)时,投资大的方案较为优越,如小于时,则投资大的方案较差。

第二十三条 效益相同的方案或效益基本相同,但难以具体估算的方案,可采用最小费用法(费用现值比较法和年成本比较法)进行比选。现值较低的方案和年成本较低的方案为可取的。

第二十四条 方案比选的结论应通过国民经济评估和财务评估综合分析后来确定。有条件时再选国内外同类产品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找出优缺点,以证实本项目所建议的方案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是可行的、较好的。

第七节 不确定性分析的评估

第二十五条 不确定性分析的评估,一般应对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进行鉴定,有条件时对所做的概率分析进行鉴定,以确定项目在财务上、经济上的可靠性和抗风险能力。

第二十六条 鉴定项目盈亏平衡分析。根据项目正常年份的产量或销售量,生产成本(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产品价格和产品构成等方面的数据进行。评估时,主要对产品产量(或生产能力利用率)盈亏平衡点(计算公式见附表二)进行鉴定。一般情况其盈亏平衡点越低,抗风险能力越强。

第二十七条 敏感性分析。评估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做的多种经济因素的敏感性分析进行鉴定,如建设工期的变化、汇率变动、创汇能力大小、总投资额增减、产品成本和销售价格变动、生产能力利用程度等因素的变化对影响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借款偿还期等变动幅度进行评估,作出风险估计。

第二十八条 概率分析是使用概率方法来预测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估指标影响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概率分析进行鉴定。

第八节 经济评估综合结论(包括问题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政策,对诸经济因素作出综合分析,以国民经济效益评估和财务效益评估相结合,对主要评价指标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评估结论。

第三十条 对经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对建设项目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等,加以叙述。

第三十一条 评估综合结论要简明扼要,观点要明确。除有文字说明外,尚需编制《建设项目经济评估基本数据和指标对照表》(见附表三)。

第九节 附表

第三十二条 编制经济评估表(见附表一)

经济评估表1:固定资产投资评估表

经济评估表2:资金来源及投资使用计划评估表

经济评估表3:单位成本评估表

经济评估表4:总成本评估表

经济评估表5:销售收入评估表

经济评估表6:利润评估表

经济评估表7:财务现金流量评估表(全部投资)

经济评估表8:财务现金流量评估表(国内投资)

经济评估表9:财务外汇流量评估表

经济评估表10:财务平衡评估表

经济评估表11:借款偿还平衡评估表

经济评估表12:国民经济评价经营成本调整计算评估表

经济评估表13:经济现金流量评估表(全部投资)

经济评估表14:经济现金流量评估表(国内投资)

经济评估表15:经济外汇流量评估表

第十节 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农林水利及其他非工业项目经济评估的特点

第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农林水利及其他非工业项目的经济评估,还应结合这些部门(行业)的特点和规定进行评估。

第三十四条 交通运输项目的经济评估,以国民经济效益评估为主,其投入费用为线路、枢纽(港口、车站、机场)、运输工具和相关配套设备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和营运费用。交通运输的效益主要表现为有项目相对于无项目的运输总费用的节省以及运输项目的实施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或外贸增长所带来的净效益。

交通运输项目评估应根据资金构成和来源或建设单位的性质以及行业有关规定,参照项目的财务及国民经济效益的评估方法进行。

第三十五条 邮电通信项目的经济评估,应考虑全程全网联合作业传递信息和不生产实物形态产品的特点,要从整个通信网络系统的观点计算项目的效益和费用。专用通信项目的效益和费用,应纳入所属专业工程联合体内统一计算。评估应以国民经济效益评估为主,一般采用有无对比法和最小费用法。

第三十六条 农林项目的经济效益一般包括直接的生产效益(农林产品及其付产品的收益)和间接的生态效益(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水利项目其投入费用包括永久性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其他各项必要的投资以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费。其经济效益主要是防洪、治涝、灌溉、城镇供水、发电、航运、养殖、旅游等产生的效益。对可行性研究中的效益进行鉴定和评估。

第三十七条 文教、卫生、体育、科研、国家储备仓库、市政工程等项目的评估,应根据项目的类型和特点,选择适当的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进行评估。

第三章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经济评估的特点

第三十八条 与新建项目相比,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效益和费用有一定的特殊性:

1.由于每个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目标不同,其效益可能表现为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如增加产量、扩大品种、提高质量、降低能耗、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劳动条件或减轻劳动强度、保护环境和综合利用等。

2.其费用除包括新增投资外,还应包括某些新建项目所没有的特殊费用,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期间的停产和减产损失、原有固定资产损失等。

第三十九条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经济评估原则上宜采用“有无对比法”。

1.评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后的经济效益。

2.评估不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的经济效益。

3.评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新增投资的新增经济效益。

4.评估改扩建项目单位生产能力投资,与新建项目单位生产能力投资对比。

注:计算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后的效益时,项目投资应包括新增投资和可利用的原有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值或帐面价值)。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细则附经济评估表(附表一)、经济评估指标(附表二)、建设项目经济评估基本数据和指标对照表(附表三)。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附表一:经济评估表

固定资产投资评估表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后编制的,估算价值是评估后修正的价值,没有修正的,按原表金额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2.序号(一)、(二)……,是按各部门的要求,分类列出,如主要生产项目、辅助生产项目、公用系统工程、厂区办公及服务性工程、生活区设施、厂外工程、其他费用等;序号1、2……指单项工程或费用。

资金来源及投资使用计划评估表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使用计划表”后编制的,金额是评估后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表金额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并说明资金落实情况。

2.表内建设期和投产期年限,应根据评估的年限增加或减少。

3.本表利用外资中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如世界银行贷款、国际农业基金会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如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丹麦政府贷款、科威特阿拉伯基金会贷款等。1979年以来,我国政府先后同日本、比利时、丹麦、科威特、意大利、瑞士、瑞典、马耳他等国政府签订了贷款协定)、民间贷款、商业贷款、出口信贷、补偿贸易等。

4.不纳入基建投资规模的外商投资指与外商合资建设、合作经营项目中外商投资部分。

单位成本评估表

注: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单位成本表”后编制的,金额应是修正的金额,没有修正的,按原金额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总成本评估表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成本表”后编制的,金额应是修正的金额,没有修正的,按原金额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2.其他费用是指不包括基本折旧费、修理费和流动资金利息在内的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销售(营业)收入评估表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销售(营业)收入表”后编制的,表内数字应是经过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数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2.更新改造及改扩建项目在建设期继续生产的老产品,也要计算销售收入。

3.序号1、2、3……按不同行业的产品填写,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等项目按不同类别的营业额或其他营业收入填写。

利润评估表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利润表”后编制的,表内数字应是经过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数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2.更新改造及改扩建项目在建设期继续生产的老产品也要计算利润。

3.表内建设期、投产期和生产期年限,应根据评估的年限增加或减少。

财务现金流量评估表(全部投资)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后编制的,表内数字应是经过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数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2.对某些项日,如老厂改造项目需计算改造后效益的和合资企业,必要时可以在建设期前另加一栏“建设起点”,将建设期初以前发生的现金流出填写在该栏,计算净现值时不予折现。

3.技术转让费系指生产期支付的技术转让费。

4.生产期发生的更新改造投资额,作为现金流出单独列项或列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

5.表内建设期、投产期和生产期年限,应根据评估的年限增加或减少。

财务现金流量评估表(国内投资)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财务现金流量表(国内投资)”后编制的,表内数字应是经过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数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2.对某些项目,如老厂改造项目需计算改造后效益的和合资企业,必要时可以在建设期前另加一栏“建设起点”,将建设期初以前发生的现金流出填在该栏,计算净现值时不予折现。

3.技术转让费系指生产期支付的技术转让费。

4.生产期发生的更新改造投资额,作为现金流出单独列项或列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

5.表内建设期、投产期和生产期年限,应根据评估的年限增加或减少。

财务外汇流量评估表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财务外汇流量表”后编制的,表内数字应是经过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数字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2.表内建设期、投产期和生产期年限,应根据评估的年限增加或减少。

财务平衡评估表

2.表内建设期、投产期和生产期年限,应根据评估的年限增加或减少。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财务平衡表”后编制的,表内数字应是经过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数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平衡评估表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借款偿还平衡表”后编制的,表内数字应是经过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数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2.表内建设期、投产期和生产期年限,应根据评估的年限增加或减少。

国民经济评价经营成本调整计算评估表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经营成本调整计算表”后编制的,表内数字应是经过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数字填写。凡是修正的,均应附变更说明。

2.不同生产负荷时,按不同的年消耗量分别计算。

3.在财务评价基础上对投入的原材料和燃料及动力价格调整后计算国民经济评价的经营成本,不需调整部分可不必分项列出。

4.本表所列各项单价均应为到厂价格(包括运费和贸易费用在内)。

经济现金流量评估表(全部投资)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经济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后编制的,表内数字应是经过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数字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2.对某些项目,如老厂改造项目需计算改造后效益的和合资企业,必要时可以在建设期前另加一栏“建设起点”,将建设期初以前发生的现金流出填写在该栏,计算净现值时不予折现。

3.表内建设期、投产期和生产期年限,应根据评估的年限增加或减少。

经济现金流量评估表(国内投资)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经济现金流量表(国内投资)”后编制的,表内数字应是经过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数字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2.对某些项目,如老厂改造项目需要计算改造后效益的和合资企业,必要时可以在建设期前另加一栏“建设起点”,将建设期初以前发生的现金流出填写在该栏,计算净现值时不予折现。

3.表内建设期、投产期和生产期年限,应根据评估的年限增加或减少。

经济外汇流量评估表

注:1.此表是在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经济外汇流量表”后编制的,表内数字应是经过修正的数字,没有修正的,按原数字填写。凡是修正的,应将变更原因在报告的经济评估文字部分加以叙述。

2.表内建设期、投产期和生产期年限,应根据评估的年限增加或减少。

附表二:经济评估指标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注:本指标共有25项,经济评估时,可根据评估的具体需要选用。

附表三:建设项目经济评估基本数据和指标对照表

续表

注:有条件时与类似厂分析对比,提出分析对比意见。 3hbNjeoIUPatJ9MVAi4ZIR1ZJc+7ybQpJnLLhQhrF1hqKw8vyXGzDpY5AqebJg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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