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做好宁波市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国家“十五”计划的衔接工作,并争取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和各部门专项资金的支持。
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的前提下,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并通过改善投资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来引进和吸收外资。同时,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贷。
“九五”市重点项目资金来源除企业自筹、政府补贴外,总投资的30%左右来自外资,外资对宁波市重点项目建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十五”期间,要坚持“内外结合、以内促外”的方针,积极拓展引资渠道。为更好地吸引和利用国内外资金,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保证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切实做好原外商投资企业的定期走访和服务工作,加强联系,主动上门沟通,解决困难,加强政府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并力争通过这些企业的牵线搭桥争取新的投资项目。
二是加强与国外跨国公司在中国办事机构的联系,并组织力量研究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策略和发展思路,通过联络、沟通、邀请访问、考察等形式,积极争取引进国外跨国公司和财团来甬投资。
在进一步疏通外资渠道的同时,深入做好重点建设项目评估论证工作,以提高贷款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地方各级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支持。加快建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帮助社会理财和参与各种项目投资活动,使投资来源多元化。
三是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金投向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随着宁波市经济快速发展和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集体、个体私营民营企业等民间投资活动日趋活跃,如何挖掘融资潜力,把民间资金和社会游资引导到新的投资领域,这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要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集体、个体经济通过BO T、独资、合资等形式对重要基础设施、农业开发等项目进行投资;也可将效益较好的建成项目出让给民间,把所得资金再投向新的重点项目,以减轻民间投资风险,鼓励民间投资积极性,形成资金良性循环,带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应考虑在财政、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集体、个体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及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行业的投资,可采用税收先征后退或部分返还办法,以引导集体、个体私营等民间资金的正确投向。
另外,从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来看,尽管开辟了一些资金渠道,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也需要研究调整一些对策,如可考虑每年的城市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建立稳定的城市建设资金来源,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深度对项目的成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宁波市有些重点建设项目出现建设超概算、产品无市场、效益不理想,这与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可靠有关,尤其是不确定性因素比较多的项目,更是如此。因此,在“十五”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上,首先要做到“两个坚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原则;坚持政府宏观引导、企业自主决策相结合方针。其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订投资指导目录,逐步建立和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的信息系统,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库和投资信息网络。
建议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前期工作的领导,有组织地深入开展重点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市、部门的规划项目要逐个深化,大力推进。对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要建立专门班子,并在资金上予以重点支持,保证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的进行。同时,对已确定的重点项目,须牢牢把握发展机遇,通过项目前期班子,抓紧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衔接、汇报,沟通情况,争取及早立项,加快工作进度,为项目的开工创造条件。
要高度重视重点工程以质量为中心的规范管理,坚持贯彻执行近几年宁波市制定出台的一系列重点工程建设规范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各项工程责任制,搞好招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确保各个环节监督到位。针对目前存在的工程造价失控、建设资金滞后、工程质量不能有效控制、建筑市场秩序混乱、投资效益不理想等问题,除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2月23日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通知精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坚持按建设程序办事,建立分级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外,还必须在不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加强培育和规范投资服务市场,尽快建立和完善工程咨询、设计、社会审计、工程管理、招投标和资质审查等中介服务体系。
建立和健全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明确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从筹划、筹资、建设实施到生产经营还贷及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项目实施中,应全面推行公开招投标制、监理制及审计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招投标,强化竞争机制,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大实行监理和审计制的工作力度,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管理。以有效地控制投资,提高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制度。对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权清晰,奖罚分明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市有关主管部门应根据管理职能及分工范围,强化管理队伍建设和调控手段,加强检查和监管力度,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重点工程项目经营者的素质是搞好重点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因素,如果经营管理人员素质和水平低下,一个好的项目最终也会导致失败。因此,如何选择项目经营者和提高这些人员的素质显得十分迫切。目前,宁波市十分缺乏工程项目方面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这已成为制约宁波市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除了通过进修培训等办法,提高现有项目法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外,当前大力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已成为重点工程建设的当务之急,这比引进一般技术人才显得更为迫切。大多国内有知名度的企业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经营者和经营班子。建议市有关部门要像重视引进技术人才一样重视引进管理人才,并相应制订一系列政策和办法,以鼓励国内知名企业家落户宁波,提高宁波重点工程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造就一大批像镇海炼化、雅戈尔这样的优秀企业。
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是事关宁波长远发展的大事,集中力量支援和保证重点工程建设,是宁波市经济建设的一贯的指导方针。市、县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发展需要,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制订和完善扶持重点工程新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逐步建立和完善重点工程政策体系。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除主管机关和投资、建设单位应尽心尽力做好工作外,更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尤其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为重点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诸如,为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排除障碍;创造条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提高质量避免损失;为重点工程提供全方位服务等。此外,在加快城市建设的同时,应不断提高和改善城市文化品位和文明程度,以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
课题组成员: 殷志远、史卫国、罗德荣、王文玲、詹荣胜、竺世才、屠剑华、郭仲廉、汤思敏、殷志远(咨询公司)、楼剑刚、李召九、伍其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