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安装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由我部组织修订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十一册)(GYD- 201 -2000~GYD- 211-2000)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YDGZ- 201 -2000)已经完成。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计委1986年发布的十五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五册《通信线路工程》除外)和建设部1992年发布的第十六册《非标设备制作工程预算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和日常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