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房[2005]5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修缮市场管理,合理确定并有效的控制房屋修缮工程造价,维护市场秩序,我委组织编制了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间接费及其他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确定标底、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及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和造价审定的参考依据。
本定额由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WP922bqpYboc7MO8WqJNQ8XEq1Ovr6ivd/YLLfApYjMzKCyznJ5HDBkATgzBKP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