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包括拆除工程、拆砌工程、新砌砖墙、新砌石墙、砌构筑物等,共5节89个子目。
1.墙体拆除包括:拆墙及墙面装饰层,还包括墙上原有门窗的拆除。
2.新砌砖墙定额包括:检查皮数杆、找规矩、排砖、选砖、浇砖、砌角、砌垛、支1.5m以内平䃠胎板、砌䃠、封山、下檐、打碴、退碴、插檩档、椽档、安放0.03m 3 以内的构件、附墙烟囱及内衬抹灰、圈梁及预制楼板外圈包砖、下木砖、预留管槽、管洞、烟囱孔、安放抗震构件及铁件、钢筋、划缝、清扫墙面、落地灰等现场清理的工作。
砖墙拆砌工程还包括:临时支顶加固、拆后杂物清理、归堆、分拣可利用的旧料等工作,不包括硬山搁檩墙拆砌时檩的临时支顶。
3.墙身工程包括外墙面的一般艺术形式的做法。一般艺术形式做法系指窗台虎头砖、门窗套、平䃠、单双面的墙垛等,但不包括墙帽、檐子、盘头等。
4.半圆䃠、砖平䃠(跨度在1.5m以上)定额包括:拆、支䃠胎板、砌䃠等。
5.墙掏碱砖定额包括:简单支顶、掏砖、刮砖、浸砖、筛灰砂、调运砂浆、换砖砌筑、加楔背牢、清理等,但不包括勾墙缝。
6.新砌毛石墙定额包括:铺灰砌筑、石片或砂浆填实、灌浆、安放木砖、预制过梁、抗震构件及铁件、预留洞口等工作。
1.定额中的砌筑工程按标准机砖考虑,以不完全价计入基价,定额中已包括安装0.03m 3 的小型构件及墙体拉筋安装的人工费,未包括小型构件及拉接钢筋的成品价格费用。
2.外墙定额中综合了清水、混水墙因素,实际施工时无论采用何种做法定额均不调整。
3.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套用砖柱的定额,两者的工程量合并计算。
4.砌块墙定额中,砌块规格为600×250×150(mm),定额用量含改锯损耗。
5.空心砖墙定额中,空心砖规格为240×240×115(mm),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规格换算砖的用量。
6.墙掏碱砖以掏透为准。
1.各种墙体的拆除按实拆墙体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0.03m 3 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
2.各种砖墙新砌、拆砌的工程量均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长度。工程量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半圆䃠、跨度1.5m以上的平䃠、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体积在0.03m 3 以内的孔洞及梁头、梁垫、混凝土板头、墙内钢筋等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预制楼板靠墙挑砖等体积也不增加。墙垛、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洞等凸出部分的工程量折合并入砌墙项目内进行计算,不扣除其空心体积,但内衬抹灰亦不再计算。
3.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外墙:
(1)平屋顶无挑檐者的墙高算至屋面板上皮;带挑檐者算至屋面板下皮。女儿墙高度自屋面板上皮算至图示高度,执行外墙定额。
(2)坡屋顶有檐口天棚者,墙高算至屋架下弦杆下皮另加0.2m。无檐口天棚者,墙高算至一层出檐上皮,一层檐并入墙身计算;一层檐以上者,算至檐子的下皮,檐子单独按延长米计算。山墙有檐口天棚者,墙高算至屋面板下皮;无檐口天棚者,高度算至墙顶。
内墙:
(1)平屋顶的墙高算至屋面板下皮。
(2)坡屋顶的硬山墙高度算至屋面板下皮;有屋架者,墙高算至屋架下弦杆底面;纵墙和横隔墙的高度算至天棚底面另加0.1m。
4.各种形状的砖柱均按其外形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5.半圆䃠、跨度在1.5m以上的平䃠按其图示尺寸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6.砌块墙、空心砖墙的工程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混凝土过梁、圈梁等所占的体积。
7.砖墙掏砌碱砖工程量按实掏砌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8.掏砌门窗口项目按墙的不同厚度套用相应子目,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9.零星砌体的工程量按外形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各种孔洞的体积。
10.毛石墙项目不分厚度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其工程量计算方法类同砖砌体的上述规定;遇同一工程部位有砖砌体时,应分别列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