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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一、《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的实际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本省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本省范围内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设计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制定企业定额的基础。

三、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同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在安全条件下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能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单价采用二类人工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等。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本定额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定额基价不包括主材价格,主材价格应根据“( )”内所列的用量,按实际价格结算。

3.对用量很少,影响基价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5.材料单价采用浙江省2002年基期价格。

6.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7.除另有说明外,施工用水、电(包括试验、空载、试车用水、电)已全部进入基价,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装表计量,由施工单位自行支付水、电费。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计入定额,已在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取定的。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定额,已在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关于各项费用的执行原则:

1.本定额各册的增加费一律以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2.增加费包括:脚手架搭拆费;超高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和系统调试费等。

3.执行以主册为主的原则。即按本册编制预结算用到相关册子目时,一律以该册(主册)各项费用调整系数为准。

4.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和各项增加费中的人工费之和,构成综合取费的基础。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十四、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ouOJDsA3qkREZoC3qO2G56n/dtrYTM2eDSaQkJ/0wmVjOIMswGQAqd3noOXWIj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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