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室内外地坪、管沟、台阶和散水等灰土垫层的施工。
2.1.1 土:采用就地挖出的粘性土及塑性指数大于 4的粉土,土内不得含有松软杂质或使用耕植土。土料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 15mm。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2.1.2 石灰:应用Ⅲ级以上新鲜的块灰或磨细生石灰,亦可用粉煤灰代替。块灰使用前 1~2d消解并过筛,其粒径不得大于5mm,且不应含有未熟化的生石灰块粒及其他杂质,也不得含有过多的水分,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生石灰》JC/T 479的规定。
2.2.1 机械:蛙式或柴油打夯机、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翻斗车等。
2.2.2 工具:木夯、手推车、筛子(孔径 6 ~ 10mm和 16 ~20mm两种)、耙子、平头铁锹、胶皮管、小线、塑料布等。
2.2.3 计量检测用具:水准仪、塞尺、标准斗、靠尺、钢尺等。
2.2.4 安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口罩、护目镜、手套等。
2.3.1 垫层下的管线、沟槽施工完,并检验合格。
2.3.2 基土平整干净,没有松土、积水、淤泥等;局部有软弱土层或孔洞,应及时挖除后用灰土分层回填夯实。
2.3.3 在作业面边墙上弹标高控制线或在地坪上钉好标高控制桩。
2.4.1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土料种类、施工条件等,合理确定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夯打遍数等参数。重要工程的灰土垫层,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4.2 大面积灰土垫层使用大型机械施工时,做好施工方案,确定行车路线、材料堆卸点等。
2.4.3 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2.1 土料和熟化石灰粉过筛:检查土料种类和石灰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然后分别过筛。块灰闷制的熟石灰,要用 6~10mm的筛子过筛,磨细生石灰可直接使用。土料要用16~20mm筛子过筛。
3.2.2 灰土拌合
3.2.2.1 垫层灰土应过标准斗,严格控制配合比。灰土的配合比应用体积比,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一般为 2 ∶ 8 或 3 ∶ 7(石灰∶土)。采用人工翻拌,不少于三遍,达到均匀一致。
3.2.2.2 灰土施工时,要控制含水量,一般最优含水量为14 %~18 %。水分过多或过少时,应稍晾干或洒水湿润。现场检验方法:以手握成团,两指轻捏即散为宜。
3.2.3 清理基底:清除基土表面的虚土、积水、淤泥、风吹入的树叶、木屑、纸片等杂物,并拍底夯实。
3.2.4 分层铺灰土:每层的灰土铺摊厚度,可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按表 3.2.4 选用。各层铺摊后均用木耙找平,与标高控制线(点)对应检查。
表 3.2.4 灰土最大虚铺厚度
3.2.5 夯压密实
3.2.5.1 夯压的遍数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干土质量密度或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不少于三遍。采用人工夯实时,要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蛙式打夯机每行左右重叠宜为100 ~ 150mm。
大面积灰土垫层采用机械碾压时,碾压不少于 4 遍,轮距搭接不少于 500mm,边缘和转角处应用人工补打夯实。
3.2.5.2 当灰土垫层厚度不同时,应做成阶梯形,每阶宽不少于 500mm。灰土应当日铺填夯实,不得隔日打夯。作业后在灰土表面做临时覆盖,避免日晒雨淋。
3.2.5.3 灰土回填每层夯(压)实后,应进行环刀取样,测出灰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才能进行上一层灰土的铺摊。
用贯入度仪检查灰土质量时,应先进行现场试验以确定贯入度的具体要求。环刀取土的压实系数用λ c 鉴定,一般为 0.93~0.95,也可按表 3.2.5.3 的规定执行。
表 3.2.5.3 灰土质量密度标准
3.2.6 找平验收:灰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 100mm。灰土垫层完成后,应拉线或用靠尺检查标高和平整度,超高处用铁锹铲平,低洼处应及时补打灰土。
3.3.1 雨期施工时,室外工程应采取适当的防雨、排水措施。已夯(压)实的灰土和尚未夯实的灰土如遇水淋泡,应将淋泡松软的灰土除去,并补填夯实。稍受潮的灰土可在晾干后补夯。
3.3.2 冬期施工时应执行相应的冬施方案。确保在基层不冻的状态下进行垫层施工,土料应覆盖保温,不得含有冻土块,要做到随筛、随拌、随打、随盖,执行留槎、接槎和分层夯实的规定。已熟化的石灰应在次日用完,充分利用石灰熟化时的热量,当日拌好的灰土,应当日铺填夯完,表面用塑料布及保温材料覆盖,以防止灰土垫层早期受冻。
4.1.1 灰土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通知单记录。
4.1.2 灰土压实系数(质量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记录。
4.2.1 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 5mm;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内不得含有有机物质,颗粒粒径不得大于 15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记录。
4.2.2 灰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表 4.2.2。
表 4.2.2 灰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5.0.1 施工时应妥善保护标高控制桩,防止碰撞位移,并应经常复测。
5.0.2 对伸出墙面的各种管线及垫层中的暗埋管线应妥善保护,防止回填时碰撞或损坏。
5.0.3 雨期施工应做临时覆盖,以防垫层受到浸泡。冬期施工应做覆盖保温,以防灰土受冻。
5.0.4 灰土垫层施工完后,应及时进行下道工序,防止长期暴晒。
5.0.5 施工完的灰土垫层应防止受扰动,不得在其上堆放重物和行驶车辆。
6.0.1 生石灰块应充分熟化并过筛,不得将未烧透的石块拌入土中,防止遇水体积膨胀,将垫层拱裂。
6.0.2 灰土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土料和熟石灰应准确计量,拌合均匀,不得将石灰粉直接撒在土的表面,防止灰土垫层出现软硬不一、质量密度相差过大的缺陷。
6.0.3 严格控制灰土垫层表面标高及平整度,防止出现因标高偏差过大,导致面层过厚或过薄,造成地面开裂、空鼓。
7.0.1 石灰(粉煤灰)的材质合格证。
7.0.2 灰土击实试验报告和各施工层的干密度。
7.0.3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0.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1.1 蛙式打夯机夯填时应两人操作一机,佩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一人扶夯操作,一人随机整理电线。
8.1.2 打夯机必须使用四芯橡胶电缆,并设漏电保护装置。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保证动作灵敏。
8.1.3 夜间或在光线不足的地方施工时,移动照明应采用 36V低压设备。
8.1.4 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翻斗车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有专人指挥。
8.1.5 灰土拌合、石灰过筛,施工人员应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
8.2.1 禁止在大风天筛石灰、土料和拌制灰土。施工用灰料要封闭或苫盖,不得露天存放。
8.2.2 在城区或靠近居民生活区施工时,对施工噪声要有控制措施,夜间运输车辆不得鸣笛,减少噪声扰民。
8.2.3 运送灰(土)的车辆应覆盖拍实,防止遗撒。
8.2.4 配备洒水车及时对道路、堆土场地洒水降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