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地整理按实际绿化面积计算。
2.地形改造(土方改造)均按所需造型土方量以“m 3 ”计算。
3.乔、灌木栽植人工换土不论树木大小以“株”计算。
4.伐树、挖树根以“株”计算。
5.砍、挖灌木丛,割、挖草皮以“m 2 ”计算。
6.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分做法分别以“m”、“m 2 ”、“m 3 ”计算;软式透水管分规格以“m”计算。
1.植物起挖
(1)不论树木大小均按“株”计算。
(2)绿篱起挖按“延长米”计算。
(3)丛生竹起挖按根盘大小以“丛”计算。
(4)色带植物起挖,按实际起挖面积以“m 2 ”计算。
2.植物栽植
(1)不论树木大小均按“株”计算。
(2)绿篱栽植按“延长米”计算。
(3)丛生竹栽植按根盘大小以“丛”计算或按“每丛支数”计算。
(4)色带植物栽植按实际栽植面积以“m 2 ”计算。
(5)地被植物(非草坪类)栽植按“m 2 ”计算。
(6)水生植物栽植以“丛”计算。
(7)铺设、起挖草坪均按实际面积以“m 2 ”计算。
(8)喷播植草按不同的坡度比、坡长比以“m 2 ”计算。
摆设盆花按数量以“盆”计算。
1.乔木:分常绿与落叶两类。不论单排、双排、林带(三排及三排以上),均按胸径以“株”计算。
2.灌木:分常绿与落叶两类。均按篷径高度以“株”计算。
3.绿篱:分单排、双排、片植三类。单排、双排绿篱均按修剪后净高以“延长米”计算;片植绿篱按修剪后净高以“m 2 ”计算。
4.竹类:均按高度以“m 2 ”计算。
5.水生植物:分塘植、盆植两类。塘植按“丛”计算,盆植按“盆(缸)”计算。塘植一丛按2.75 m 2 折算。
6.球形(整形)植物:均按篷径以“株”计算。
7.露地花卉:分草本植物,木本植物,球、块根植物,一般图案花坛,彩色图案花坛五类。均以“m 2 ”计算。
8.攀缘植物:均按地径以“株”计算。
9.地被植物:分单排、双排、片植三类。单排、双排均按“延长米”计算;片植以“m 2 ”计算。
10.草坪:分暖地型、冷地型、混合型三类。其中散铺、满铺、播种按实际养护面积以“m 2 ”计算;直生带以“延长米”计算,直生带按0.6m宽考虑。
表1 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带土球乔、灌木)
单位:cm
注:土球体积 V =0.78× D 2 × H D -土球直径; H -土球厚度。
表2 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裸根乔木)
单位:cm
注:塘体积 V =0.784× D 2 × H D -塘(穴)直径; H -塘(穴)深。
胸径≤14cm时,其换土量取基栽植挖塘土方量;
胸径>14cm时,其换土量取其栽植挖塘土方量乘以系数0.95。
表3 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裸根灌木)
单位:cm
表4 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裸根灌木)
单位:cm
表5 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丛生竹)
单位:cm
表6 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裸根灌木)
单位:cm
本质量要求依据行业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供参考使用。
一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9%,原有树木保存率100%。
树形美观,长势茂盛,无歪斜,适时整形修剪,无枯枝、徒长枝、病虫枝,造型植物按设计要求修剪,达到预期效果。树上无牵绳挂物,无依树搭盖。适时水肥管理,松土,除杂草,开花植物能按时开花。
二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8%,原有树木保存率99%。
树木生长良好,保持树木自然特征,无明显歪斜(造型植物除外),无牵绳挂物。整形修剪,保持树木整齐美观。
三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7%,原有树木保存率98%。
树木生长正常,树形比较完整,重点植物要修剪,无明显枯枝败叶、病虫害。
一级: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整齐美观,无缺株。土壤疏松、平整、无杂草、无建筑、生活等废弃物,无渍水及旱象。
二级:植物生长茂盛,土壤平整,基本无杂草,无积成垃圾,无明显缺株,无渍水及旱象。
三级:植物生长基本正常,无明显杂草、缺株,废弃物及时清除。
一级:达到设计要求,草种纯、生长旺盛,观赏效果好;经常修剪,高度符合规定标准,整齐美观,随时清除杂草,其杂草率不超过1%,裸露地面不超过2%,无渍水,无垃圾及废弃物,无病虫危害。
二级:草坪生长正常,观赏效果好,经常修剪,整齐美观,杂草率不超过2%,裸露地面不超过3%,无废弃物,无渍水,无明显的病虫害。
三级:草坪基本生长正常,经常修剪,无明显的裸露地面、杂草、垃圾。
一级:草花质量符合一级标准,地栽草花者摆花图案新颖,花色鲜艳,观赏效果好,花期长、无因管理不善提前倒伏、枯萎现象。
二级:草花质量符合二级标准,地栽草花或摆花其花色有变化,整体效果好,花期达到预期效果。
三级:草花质量符合二级标准,整齐美观,管理好。
一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损坏及时维修,定期表面刷新。
二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基本完好,损坏定期维修,无明显的污物。
三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较好,损坏要修复。
一级:植物病害基本无危害现象,食叶性害虫不超过5%,蛀干性害虫不超过3%。
二级:植物病害无明显危害迹象,食叶性害虫不超过10%,蛀干性害虫不超过5%。
三级:植物病害不明显,食叶性害虫不超过15%,蛀干性害虫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