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04]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03),正确使用我省现行的建筑、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现予颁发,作为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参考。本指引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
本指引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五日 IoHznryyMPh4RDY0CRQNZvHEpR+gD7aW9cgmMzNo7bUbuyf1XhtO+/ATRMm79p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