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电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主要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人力或者动力装置驱动的残疾人专用车等。 U8IYIsw+OHSaKCfJTr3hb1MblEra45Iv6hV45olAOIoBAGoTP40LcHU6hXvyqQ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