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年4月国家计委第3 号主任令发布了关于《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001年5月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协业字[2001]038号)(下文简称《办法》),其要点简述如下:
(一)制订本《办法》的目的
为保障工程咨询单位按资格依法经营业务,提高工程咨询质量,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工作的机构
国家计委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负责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认定及其管理。
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及其授权机构认定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三)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
包括资格等级、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
(四)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共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五)关于资格管理权限
1.甲、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在各行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含分会)初审,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评审认定,并颁发《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上述负责初审工作的单位,经考查具备条件者,可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对其授权,负责本地区或本行业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评审认定,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核准备案。
2.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协会负责评审认定,并颁发相应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备案。
3.临时资格,有如下情况者可申请临时资格:
(1)尚无工程咨询业绩的新成立单位,或从业时间短,可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申请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临时资格证书。临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 3 年。
(2)已经取得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确因开拓业务急需,要求承揽资格证书规定业务范围之外的单项工程咨询任务,但又错过资格复评时间,经考查具备相应能力者,可申请临时专项资格。
(3)甲、乙级临时资格证书和临时专项资格证书,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统一印制。
4.取得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必须接受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的每年一次执业检查和每 3 年一次资格复评。
(六)关于资格认定标准
1.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标准。
(1)基本条件:
1)综合实力和业绩。从事工程咨询业务 5 年以上,独立承担国家或地方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限上项目的工程咨询任务不少于 10 项,社会信誉卓著。
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足 5 年者,可申请甲级工程咨询临时资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元,或固定资产不低于150 万元。
3)有固定和良好的办公场所。
4)工程咨询年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上。
(2)技术力量:
1)技术力量雄厚。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 24 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 30 %,从事工程咨询业务 5 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不得少于 6 人。
2)专业配备合理。按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配备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同时承担 2 个以上大中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的能力。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 10 年以上工程咨询业务,并主持过 2 个及以上大中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
(3)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业务技术装备完善和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跟踪和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能力。
2)具有独立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单位合作承接国外工程咨询业务的能力。
3)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1 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能系统应用工程技术和经济评价软件开展业务,运用计算机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达到 100 %,经济评价软件的应用达到 100 %。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班子,严格的管理制度。
2)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或已通过ISO 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乙级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标准。
(1)基本条件:
1)综合实力和业绩。从事工程咨询业务3 年以上,独立承担国家或地方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限上项目的工程咨询任务不少于 10 项,社会信誉良好。
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足 3 年者,可申请乙级工程咨询临时资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100 万元,或固定资产不低于80 万元。
3)有相对固定和良好的办公场所。
4)工程咨询年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上。
(2)技术力量:
1)技术力量较强。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 15 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 20 %,从事工程咨询业务 3 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不得少于 3 人。
2)专业配备合理。按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配备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同时承担 2 个及以上大、中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的能力。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 8 年以上工程咨询业务,并主持过 2 个及以上大、中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
(3)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专业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拥有较先进的技术装备,具备开展业务必须的专业技术资料基础和及时查询相关专业信息的手段。
2)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80%配备计算机,运用计算机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达到 80 %~100 %。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班子,完备的管理制度。
2)建立了以质量为中心的管理体系。
3.丙级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标准。
(1)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低于30万元。
(2)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2 人。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3年以上工程咨询业务,并主持2个以上小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的经历。
(4)地方工程咨询协会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补充提出其他具体实施标准。
(七)关于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的认定
1.工程咨询专业资格的认定,按照以下31 个行业部门划分:
①综合;②公路;③铁路;④城市轨道交通;⑤民航;⑥水电;⑦核电、核工业;⑧火电;⑨煤炭;⑩石油天然气;⑪石化;⑫化工、医药;⑬建筑材料;⑭机械;⑮电子;⑯轻工;⑰纺织、化纤;⑱钢铁;⑲有色冶金;⑳农业;㉑林业;㉒通信信息;㉓广播电影电视;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㉕水利工程;㉖港口河海工程;㉗环境工程;㉘市政公用工程;㉙建筑;㉚城市规划;㉛其他(按具体专业填写)。
2.工程咨询服务范围资格的认定,按照以下八项划分:
(1)规划咨询:含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咨询、项目策划和项目融资顾问等;
(2)项目建议书编制: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评估咨询: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评估,项目后评价、概预算审查等;
(5)工程设计;
(6)招投标咨询:含编制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编制与审查标底,起草合同文本,投标咨询等;
(7)工程监理;
(8)管理咨询:含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或阶段性的前期工作管理、项目绩效追踪管理,以及投产后咨询。
3.申请单位可以按照条件申请一项或多项专业、一个或多个服务范围的咨询资格。其中综合专业只限于规划咨询、评估咨询、招投标咨询和管理咨询等服务范围。
4.认定各专业和服务范围的资格必须符合专业技术力量、技术水平和工程咨询业绩的相应条件。
5.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的工程咨询资格认定标准,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应先取得其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