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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家以倾斜政策和必要的起步资金促进首期工程上马

万事开头难。国家应该以必要的投资和倾斜政策加以引导,这不仅能够表明国家的决心,而且将会极大地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在国内外收到数十倍、甚至数百倍于此的“预期效应”。为此,建议国家将烟大铁路轮渡和蓬莱—长岛1号大桥作为首期工程,列入“九五”计划,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扶持。项目启动之后,建议国家在政策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激励“自我开发”的思路,将大连、烟台两市今后10年财政收入的增长部分,按比例集中用于跨海工程建设。以1992年为基数固定上交部分,超收部分30%用于当地财政的正常支出,70%按现行财政分成体制作为各级的股金,投入到跨海工程建设中去。1992年,两市财政收入46亿元,上交国家和省24亿元。今后10年两市财政收入按10%递增计算,可集中资金约210亿元。若实行利税分流体制后,各级的股金比例可作相应调整,但上交部分固定10年不变。

2.按照“就地聚财”的思路,扩大三市的房地产开发权,扩大开发面积,收益部分按国家有关政策,30%作为国家和省的股金,70%作为地方的股金。

3.按照“借水行舟”的思路,扩大三市股票交易权,面向国内外发行海峡开发股票,特别要在世界各大股票交易市场上市,争取发行国际股票30%左右,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控股50%左右,国内其他经济成分20%左右。 Fj40/7fqQm0JxRZ42UMfJONBzHpjDqLsUWvltbWU5eeFVIHI38qeexzJ4dHSb9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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