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考点28 占有

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的区分

(1)保管、维修等必要费用:善意占有人可以主张,恶意占有人则不可。

(2)无权占有的标的物因“使用”遭受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善意占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无权占有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无权占有人均应返还补偿金、赔偿金或者保险金。没有补偿金、赔偿金或者保险金,或者尚有损失没有得到弥补的,善意的自主占有人,“不论是否具有过错”,均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恶意占有人(无论自主、他主占有)“不论是否具有过错”,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无权占有,除相反证据证明外,推定为善意占有。

补充说明

(1)无论善意占有人还是恶意占有人,都应返还原物和孳息。

(2)只有善意占有人有权要求支付必要费用。

(3)无论善意占有人还是恶意占有人,对占有物都有使用权(物尽其用)。

(4)只有恶意占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有代位物,无论善意占有人还是恶意占有人,都应返还代位物。

(6)对于代位物的损毁、灭失,只有恶意占有人须赔偿损失。

占有保护请求权

占有返还请求权

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请求权消灭。(除斥期间)

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权

无期限限制。

损害赔偿请求权

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5wIz5jHlgTHnTtSDVVYVBShUDuYDG0cM/sKXGYvZ4wuWNEyTVdQ+mh8pzPvQGchU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