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占有、使用,用于居住。
(1)实行形式主义,居住权合同+登记,对方才能取得居住权。
(2)居住权合同是无偿行为、要式行为。
(1)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2)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ta 0CzST1HL5w2b7M0Q2YnvREfx/t80aHhigyoHvoSd9WCloY7SZ2VccTxDo4oEhI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