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在买方先借用(租赁、保管)后购买的场合下。
(2)买卖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
(1)发生在卖方先出卖后借用(租赁、保管)的场合下。
(2)借用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
(3)在设立质权时,不能采用占有改定方式。
(4)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占有改定不能导致善意取得的发生。
(1)发生在对方购买之前,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的场合下。
(2)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通常合并在买卖合同中)生效时视为交付。
(3)在指示交付中,是出卖人指示第三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在由出卖人向第三人交付中,是买受人指示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