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送达:向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离婚案件当事人除外)、诉讼代理人或指定代收人送达。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留置送达。留置方法有二:(1)见证法;(2)拍照、录像法。
3.电子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法院可采用传真、电邮等能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4.转交送达:仅适用于军队、监禁机关、强制性教育措施单位。
5.委托送达:法院之间的委托,不得委托派出所、居委会等送达。
6.邮寄送达:送达成功的标志不看送达回证,看回执。
7.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方式均违法送达。国内诉讼公告之日经过60日、涉外诉讼公告之日经过3个月视为送达。
8.其他。(1)调解书、支付令、简易程序都不可公告送达。(2)调解书不可留置送达(因为需要当事人签字生效),支付令可留置送达。(3)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不可电子送达。
1.张兄与张弟因遗产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张兄胜诉。张弟不服,却在赴法院提交上诉状的路上被撞昏迷,待其经抢救苏醒时已超过上诉期限一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上没有途径可对张弟上诉权予以补救
B.因意外事故耽误上诉期限,法院应依职权决定顺延期限
C.张弟可在清醒后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D.上诉期限为法定期间,张弟提出顺延期限,法院不应准许
2.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一般情况下,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的两块名表应交由法院保管
B.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质权
C.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
D.法院可以不经某小额贷款公司同意对其保管的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
1.C。 《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C项正确,ABD项错误。
2.ABC。 根据《民诉解释》第15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因此,BC项错误,而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54条第2款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因此,A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