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推动委员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交流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OV6cZmog7w+mJEF7ki+0gDsxZfPvjBeFmh24NI8xmFenV48ZQoyP4PuIBzmLBG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