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观念中,一看到水,就会想到水在运动和休闲方面的应用,如游泳、洗浴等;一提到水中活动,就会想到不同的游泳方式或技巧。但时代不同了,目前水中运动的革新,使得水中运动具有了多样的运动方式,而且具有某些疾病或有障碍的人也可以参与到水中运动当中,增加他们运动的广度和宽度;同时,水中运动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治疗和康复手段,被广泛地运用到医学领域,其发展速度之快,令医学界和游泳界人士感到“措手不及”。这是一个值得鼓舞的好现象,也是本书出版的原因。
水疗(Hydrotherapy,HT)包括体内水疗和体外水疗,通常所指的水疗是体外水疗。它是利用水的温度、静水压、浮力和水中所含的化学成分,以不同方式作用于人体而治疗疾病的方法。而水中运动疗法(Hydrokinesitherapy)则是水与运动的结合,利用水的特性使患者在水中进行运动训练,以治疗运动功能障碍的疗法。水中运动疗法属于水疗的范畴,但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它是水疗中最常用的一种疗法,与地面上所采用的运动疗法相比,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这是由两种媒质物理性质的差异所决定的。水中运动疗法具有多种作用因素,对神经、肌肉、骨骼损伤及烧伤康复期等患者,均可极大地缓解各种症状或改善运动功能,具有其独特的治疗作用。
水疗一直是被公认的有效的治疗方法。纵观所有历史记录,疾病以及受痛苦折磨的患者都会求助温泉、洗浴和泳池,利用其缓解和治疗的作用。这一记录可追溯到公元前2400多年前原始的印第安人文化以及早期埃及人、亚洲人及伊斯兰教徒的天然矿物质水疗法(spas)。希腊人、罗马人则建立起专门的水池作为康复与运动的辅助,来促进生理与心理健康,这也是水中运动疗法的前身。而到了中古时代,水疗被认为是女性护肤和保养的疗法,此时水疗的发展受到了阻碍。直到17世纪,人们发现在水中运动以及利用水的物理特性对治疗关节炎、心血管疾病、呼吸障碍等疗效俱佳,从而使水疗受到欢迎与大量传播。Sidney Licht医生是康复医师和美国医用水文学和气候治疗学学会的奠基人,对矿泉做了如下定义:“含矿物质的水从地下自然流出,或者被抽出、引流出,用来实现治疗的目的。”
虽然很多著作涉及水、洗浴和浴池的内外治疗作用,但对水运动的强调却非常有限。1911年,Charles Leroy Lowman在洛杉矶建立矫形医院,之后成为“Rancho Los Amigos”
。他参观了芝加哥斯波尔丁(Spaulding)障碍儿童学校,在那里见到了瘫痪病人在木质水槽中运动。当他回到弗吉尼亚后,将医院的百合花池改建成了两个治疗池。在佐治亚州的温泉里,Leroy Hubbard创建了著名的池槽,在1924年接待了其最著名的水疗患者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20世纪30年代,关于疗养地医学、矿泉浴水疗和浴池治疗的大量信息、研究和文章开始出现在专业杂志里。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家婴儿瘫痪基金会(National Foundation for Infantile Paralysis)支持改造游泳池并应用Charles L. Lowman的水中体操,对脊髓灰质炎患者使用治疗性浴池和水槽。1962年,一些医生组织了美国医用水文学和气候治疗学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Medical Hydrologyand Climatology,ASMH),按照惯例在每年的美国物理医学与康复年会上召开。
我国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关于水疗的记载,距今已有2000余年的历史。《素问·五常政大论》说:“虚则补之,药以祛之,食以随之,行水渍之。”《礼记》说:“头有创则沐,身有病则浴。”《素问·至真要大论》说:“摩之,浴之”随后,水疗在中国的发展处于沉默期,直到现今为治疗一些疾病,人们慢慢地认识了水中运动疗法。但由于经济发展的滞后,对水中治疗的研究与临床应用主要延用了一些传统中药熏洗的方法。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医疗保健和康复事业的发展,以及各学科各部门对水疗康复价值的深入理解,水疗开始有了更广泛的应用。现今水疗在欧洲、美国、日本发展得非常好,且有专门的水疗机构,针对一些慢性病、骨关节炎、手术后康复、运动损伤以及神经类疾病进行治疗与康复。而我国随着康复事业的发展,水疗也在不断进步,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水中运动疗法是一项非常好的康复运动,不仅适用于小儿麻痹、脑性麻痹、发展迟缓、唐氏综合征、过动儿、智能不足、肌肉萎缩症、臂神经丛麻痹、脑部损伤、孤独症、先天成骨不全(玻璃娃娃)等的患者,对骨科病患、关节炎等疾病的康复都有帮助,可以强化运动效果,尤其对心肺功能帮助特别大。
(1)由于肢体痉挛而不能在陆地进行康复锻炼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综合征(主要包括脊髓损伤、中风、脑外伤、脑瘫、帕金森病等)患者。
(2)由于骨关节病变或损伤导致肢体功能障碍(包括骨性关节病、强直性脊柱炎、风湿或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伴有局部疼痛,下肢主要肌群的肌力<3级,在陆地不能进行步行活动,但以恢复步行为目标的患者。
(3)腰椎间盘病变或其他慢性疼痛患者,不能直立进行有氧运动训练,而又需要提高身体耐力者。
(1)皮肤、眼和耳有感染或炎症。
(2)发烧。
(3)开放性运动损伤。
(4)传染性疾病患者。
(5)恐水症。
(6)严重癫痫患者。
(7)未控制的高血压、严重动脉硬化、心脏病、不稳定性心绞痛、肿瘤晚期。
(8)女性月经期。
(9)大小便失禁。
(10)身体虚弱。
(11)呼吸功能障碍、心肺功能不全,肺活量少于1L。
(12)严重肾脏疾病。
(13)严重的外周血管疾病。
(14)有出血倾向。
(15)运动疗法的其他禁忌证,如骨折未固定或未愈合等。
水中运动疗法在康复中属于运动疗法的一部分,其评定内容既有共同的部分也有其特殊的内容。无论是否选择水中运动疗法以及选择怎样的水中运动方案治疗,其基础的评定内容都是一样的。
运动评定是指在临床检查的基础上,物理治疗师和水疗师对病伤残患者的运动功能状况及水平进行客观、定性/定量的描述,并对结果做出合理解释的过程。
对患者进行详细和准确的评定是水疗的基础,治疗必须是建立在评定的基础上。虽然临床评定已包括患者相关的一般病史和身体检查的所有内容,涵盖范围广、综合性强,但运动功能障碍与患者既往和显存的临床问题同时存在,因此,运动疗法评定具有独特的临床意义。
运动疗法评定分为初期评定、中期评定和末期评定3个阶段,各阶段评定的时间和目的见表1-1。
表1-1 运动疗法各阶段评定时间和目的
(1)收集水中运动疗法专业相关检查,如收集患者病史及各方面的相关资料,得出相应的诊断。
(2)治疗前的诊断和预后判断,这是达到治疗目标的基础。
(3)对检查和测量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分析、比较、统计,找出其内在的联系,确定患者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点,做出运动功能障碍诊断。
(4)对患者存在的问题,物理治疗师和水疗师从身体结构和功能、活动及受限、参与及局限性、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等方面,对患者进行指导,并选择合适的治疗技术进行干预和治疗。
(5)中期评定包括对已实施的治疗方法及其效果的系统分析和说明,在评定之前,要对功能障碍的性质、部位、范围、程度进行客观、准确的检查和测量。结合观察和问诊,参考ICF(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决定是否接受进一步治疗或尝试别的活动。
在运动疗法评定中,治疗师一般通过与患者和家属面谈来获得病史。对伴有交流和认知障碍的患者,可通过其配偶、家庭成员和保姆等获取有临床意义的信息。病史的内容主要包括患者或家属的主诉、现病史、运动功能史、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
(1)目的从患者的病历中获得进一步的资料,如患者的症状、部位和行为,以及患者的一般情况、精神、心理、智力、语言等的相关性;培养和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2)主观检查的实施
①信息的收集:即通过查阅病例收集患者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一般情况,如年龄、性别、身高、体重、职业、婚姻、家庭、经济状况和社会背景等。
·发病原因、病期及经过。
·疾病诊断、治疗手段以及治疗方法。
·与疾病相关的CT、MRI或X线检查结果。
·实验室检查结果。
·精神、心理、语言、智力状态等。
·有无基础性疾病或并发症等。
②问诊:通过与患者及家属的直接接触,了解患者功能障碍出现的时间、持续的时间和发展过程,以及对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等第一手资料。同时,将针对患者的治疗方案以及治疗的注意事项告诉患者及其家属,获得他们的信赖,取得他们对治疗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3)评定内容
①基本情况:
·主诉:是患者以自己的语言表达的最困扰自己的障碍;根据患者就医的经过可获得现病史,包括患者病损的过程、症状及其对功能的影响。
·现病史:根据患者就医经过获得现病史,通过询问引导患者叙述其损伤过程、造成的运动功能障碍的结果,以及障碍对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另外,患者现用药情况也必须了解。康复的患者常用各种药物,而药物的副作用可能会加重现有损伤导致运动功能障碍。
②功能史:即患者在各方面活动的独立水平,主要包括交流、进食、修饰、洗澡、如厕、穿衣、床上活动、转移、轮椅转移和步行等方面。
③既往史:应记录患者的重大疾病、创伤和健康状况。患者的疾病有可能延续甚至影响到患者目前的功能状况,许多疾病对康复预后具有潜在的不良影响。了解患者的既往史有助于治疗并确定患者将来的康复目标和判断预后。
治疗师应着重询问患者有关神经系统、心肺系统和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等的病史。神经障碍方面,患者存在的认知障碍及触觉、痛觉或关节位置觉丧失等感觉障碍,将延迟患者获得新的功能性技巧,而当患者伴有视力或听力障碍,功能恢复将受到更大的阻碍。患有心肺疾患的患者由于运动障碍而增加能量消耗,容易产生新的功能障碍。肌肉骨骼系统方面,残存的运动功能将由于痉挛、肌肉无力或耐力降低而限制新的运动学习能力。由于既往关节损伤造成的无力、关节僵硬或不稳,截肢和其他肌肉骨骼功能障碍均影响患者的功能。
④个人史:根据患者的心理和精神状态,判断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康复治疗。根据患者的家庭及家居环境,可判断家庭成员的照顾能力,了解患者回归家庭和社区后的建筑障碍物、距离康复服务机构的远近、进家的阶梯数量、门前或房间入口的坡道,以及是否可进入厨房、浴室、房间和起居室等,将有助于确定患者的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职业类型,判断患者是否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并胜任以往的工作,是否有接受进一步教育和培训的必要。
(1)目的通过对患者进行观察、触摸、测试和检查,及了解其医疗背景信息,确定其功能障碍的程度,以及损伤后导致的活动受限和参与的局限性。PT评定主要着重于骨科和神经系统的检查。
(2)内容
①视诊:即对身体整体和局部进行观察,特别是与功能障碍相关的一些体征。
视诊的内容包括皮肤状态、头颈、胸部、骨骼、肌肉、面部表情等。
观察的形式包括局部观察和全身观察,即以障碍部位为中心观察全身;静态观察即形态观察,如观察姿势、体位等情况;动态观察即功能观察,是在活动时进行观察,如了解步行时是否存在异常步态等。
要着重观察患者在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完成生活动作的能力。既往的损伤或关节炎造成的肢体无力、关节僵硬或不稳,截肢和其他肌肉骨骼障碍均影响患者的运动功能。但轻微的功能障碍只有通过仔细的观察才能发现。
从患者的行为举止中了解其性格、智力、经济及社会背景等。在视诊过程中,治疗师应仔细记录疼痛患者的任何试探性活动,观察患者的夸大和矛盾行为,以及癔病患者的古怪行为。
②触诊:通过触摸鉴别身体局部的异常,确定身体结构性器官的质地和畸形。具体包括皮肤状态、头颈、胸部、肌肉骨骼等。
③特殊测试和测量:对患者的功能状况用统一的标准进行量化,使其结果便于比较。治疗师进行测试和测量必须经过良好的培训,通过仔细检查,获得患者重建功能独立的基础。通过测试和测量,确定患者的疾病引发的活动受限和参与局限性,确定残存的身体、心理和智力能力。
具体内容:在运动疗法评定中,骨科和神经科的检查功能测量将作为重要内容。
·人体形态评定:掌握身高、体重、围度、肢体长度和围度以及残端长度、围度的测量方法。常用的姿势检查方法是利用重锤测试法。检查时患者直立,双足并起站立。
·肌力评定:肌力决定患者潜在的运动功能水平,特别是脊髓损伤患者。如胸大肌肌力是否残留,其级别将决定患者是否能完成翻身动作;肱三头肌肌力的保留,使患者能完成所有的日常生活活动。肌力评定主要采用徒手肌力检查或测力计,针对躯干、上肢和下肢的肌力和耐力进行评定;盆底肌则利用表面肌电图评定。
·感觉评定:所有部位均应进行痛觉、温度觉、触觉以及本体感觉的检查,一般从感觉丧失部位查至正常区域。检查时,患者可闭目,治疗师要注意忌用暗示性体位,并注意左右侧、远近端对比。感觉缺失将影响患者协调性,使自我护理和日常生活活动更加困难,此类患者学习新的运动技能需要较长时间。另外,应同时评定患者对感觉缺失的意识能力和代偿能力。
·肌张力评定:肌张力即肌肉放松状态下遇到的阻力大小,主要检查肌张力强度及其质量变化。检查时,让患者尽量放松,避免紧张,检查者握住患者的肢体,以不同速度和幅度来回活动其各个关节,注意受到阻力的大小,并注意双侧对比。根据肌张力检查结果,治疗师可判断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是增强或减弱。肌张力强度大,压疮也较易出现,保持良好体位会变得很困难,任何肢体的移动也都会相应增加难度。另外,由于肌张力的升高,使皮肤拉紧,导致骨结节更加突出。
·关节活动度评定:治疗师要评定各关节所有活动。对于脊髓损伤患者,特别要注意那些较易产生肌肉挛缩的部位,特别是肩关节、膝关节及手指关节等肌群。在临床检查中,需仔细测量肩伸展动作的关节活动范围,这是因为,患者在急性期进行被动活动较困难,通常受限。轮椅依赖的患者需要借用此动作维持坐位的稳定性,因此,对于四肢瘫患者来说,保持肩关节的伸展处于全范围尤其重要。
·平衡功能评定:主要包括保护性伸展反应及平衡反应的评定,以及静态平衡相对于动态平衡的评定。
·协调功能评定:主要评定患者运动时的身体感觉、时间及准确性,并了解患者损伤前的协调性。治疗师通过加强指令、重复解释和口头指令等促进患者反复学习,掌握新的技巧。
·疼痛功能评定:了解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的区别,熟悉疼痛评定的常用方法。
·步态评定:掌握正常步态的特点,熟悉常见的异常步态及其临床表现。评定步态时,可让患者按平常方式行走,也可以根据需要做直线行走、后退行走、横向行走、绕着椅子走、脚尖对脚跟的直线行走、跑步和闭目行走等。检查者主要观察患者行走的起止情况、迈步和着地姿势、步幅、节律和方向、神情等。
·日常生活活动评定:重点掌握Barthel指数和FIM的评定方法,了解评定时的注意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