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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的采集、辑结和成书

从我们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诗经》中的作品,时间上悠久漫长,空间上纵横辽阔,作者的身份多种多样,那么这些作品是怎样收集起来的呢?我们今天只能依据《诗经》中作品的特点和典籍中的零星记载,并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加以推测、判断。

大致说来,《诗经》的作品有三个来源。第一,周王朝和各诸侯国的乐官们所保存的诗篇。如前文引《国语》:“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可见商之名颂是保存在周王朝的乐官太师那里的。

第二,朝廷公卿士大夫“献诗”。《国语·周语上》记:“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晋语》也有“在列者献诗”的记载。献诗的对象是周天子,诗的内容可以是颂美,也可以是讽谏。献颂美诗,文献有记载。《史记·周本纪》说:“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颂声兴。”这种“颂声”是歌颂周成王、周康王时政通人和的气象和周天子的功德的。如《大雅·文王有声》所记:“文王烝哉!”“王后烝哉!”“武王烝哉!”“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皇天烝哉!”《周颂·昊天有成命》所记:“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于缉熙,单厥心。”(周成王不敢安逸,日夜谋划出政教以安民。啊,好光明!尽了他的心。)其内容都是对朝廷的赞颂。讽谏诗是用来批评朝政的,如召公作《民劳》《荡》,卫武公作《抑》。据《尚书·金縢》篇记载,周公曾亲自作诗,以贻成王。讽刺诗内容有告诫,有批评,有讽刺。如《大雅·抑》说:“於乎小子,告尔旧止。听用我谋,庶无大悔。”(哎呀小子!告诉你先王的旧礼。听信我的主意,希望没有大的后悔。)《大雅·板》说:“犹之未远,是用大谏。”(政策上没有远见,所以我就进行大谏。)诗中还有“老夫灌灌”(老夫忠诚一心)的自我写照,可以看出此诗是一位年迈而又关注国事的士大夫的进谏诗。

献诗的记载都在西周,进入春秋时代,王室衰微,献诗之制实际已不复存在,人们再提及此事,已成为昔日烟云。如范文子说:“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 (《国语·晋语六》) 可见春秋时人已把“献诗”之制作为先王的美政来怀念了。

第三,民间采诗。上古时代有采诗制度,由朝廷派出采诗官到各地去采集民歌民谣,带回朝廷交由乐官太师加以整理,然后演奏给天子。正如《汉书·食货志》所记载的:“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采诗的目的是从民歌民谣中了解人民的思想感情以考察民心。《礼记·王制》说“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就是这个意思。采诗之事先秦典籍已有记载。《左传·襄公十四年》引《夏书》云:“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杜预注:“遒人,行令之官也。木铎,木舌金铃。徇于路,求歌谣之言。”《孟子》云:“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据前人的解释,“迹”当作“遒人”讲,也是采诗官之意。汉代另有一种解释,说采诗者并非朝廷命官,而是民间无子女的老人,官府给他们衣食,让他们从民间搜集诗歌,自下而上,最后传达到天子那里,让天子了解民情。《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我们认为,采诗的记载是可信的。在当时地域广阔而又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只有依赖于这种有目的的采集,才使这些民间无名氏的作品得以保存至今,而不至于遭到其他民间文学自生自灭的命运。

当初由各种途径(宗庙保存、献诗、采诗)汇集到太师手中的诗肯定比今本《诗经》的三百零五篇要多得多。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左传》《国语》《论语》《墨子》等先秦典籍中所见今本《诗经》的逸诗得到证明。另外,《国语·鲁语》所记周太师曾存有“商之名颂”十二篇,而今本《诗经》的《商颂》却只有五篇。这些都说明,在诗歌汇集起来之后,曾经进行过一番删选编定的工作。

在《诗经》研究史上,有“孔子删诗”的说法。这一说法,始自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历代有人相信,有人反对。司马迁说:古代诗有三千余篇,到了孔子,重复的删去,合乎礼义的留下,所以只剩下三百零五篇。孔子删诗的问题,经过历代学者的辩驳,基本上予以了否定。理由是:(一)孔子自己未曾讲过删诗之类的话。人们往往把孔子说的“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论语·子罕》) 作为删诗的自述,清人方玉润《诗经原始》驳道:孔子返回鲁国,时年已六十九岁,如果他删诗,也在这个时候,为何在此之前他常说“诗三百”不说“诗三千”呢?(二)《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是年吴国公子季札曾到鲁国“观乐”,鲁叔孙穆子让乐工为他唱诗,乐工所演奏的十五国风名及风、雅、颂的次序和今本《诗经》基本相同,而这一年孔子才八岁,是不可能删诗的。

孔子不曾删《诗》,但对《诗经》进行整理订正工作是很有可能的。孔子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所谓“乐正”,就是指整理乐曲,审音协律,它也必然涉及诗歌文字的斟酌调整,以与乐曲相谐和。《论语·述而》还记载:“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雅言”即当时通行的标准语言,犹如现在的普通话。意思是说,孔子有用普通话的时候,读《诗》,读《书》,行礼,都用普通话。在春秋时期,列国语言文字不统一,孔子用“雅言”来歌诵诸国的诗篇,就可能对其中方言性的词句作了改动和加工,使之规范化,让众人都能接受。

由此看来,在孔子之前,《诗经》已经成书应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如果进一步问《诗经》成书于何年,则是一个令研究者十分困惑的事。前文说过,《诗经》中最晚的诗篇是反映公元前598年陈灵公事的《株林》,按常理,《诗经》的编定应在此年之后,但我们在对先秦典籍进行一番考察后,便会产生一些怀疑。

《左传》《国语》等史籍中记载了大量“赋诗言志”的事例,即在春秋时期,周朝公卿以及各诸侯国士大夫们进行外交活动时常常引用《诗》来代替自己的语言。在外交场合上点一首现成的诗,叫乐工演唱,断章取义地利用个别诗句,暗示自己的意见、要求和态度,听诗者也会立刻心领神会,达到交流的目的。换言之,外交官们在借用《诗》中句子进行会谈。仅就这一现象来看,当时的人们对《诗》十分熟悉,对《诗》的理解甚至达到了高度的一致和认同。因而我们推断,《诗》在“赋诗言志”的现象发生前就应该已编订成册,天下共习;反之则是不可思议的。令人不解的是,“赋诗言志”的事情不仅在公元前598年以后有,即《诗》中最晚的诗产生后有,在此之前也有。据《左传》记载,“赋诗言志”之事最早可见于桓公六年(前706)。 既然此时人们对《诗》已达到“赋诗言志”的高度熟悉,说明在此之前《诗》就应该已编定,并有通行本了。但此年距《株林》之本事尚有一百零七年。对这一矛盾现象,我们在缺乏文献资证的情况下只能加以揣度:《诗》的编定可能最晚在公元前706年以前就已完成,并已作为教材教授贵族子弟,传诵于各诸侯国的公卿大夫们之口。但它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经常有所增删,不断有新的诗篇补充进去,将旧有的删除一部分。这样我们才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可理解为何直到战国末仍有不少逸诗出现在诸子如《荀子》《庄子》及史书如《战国策》之中。《诗三百》在春秋和战国时期一直流传,但春秋初年,孔子时期及战国时《诗》的篇目并不完全相同。 6oung3qvH9CaQV6Hm59Ehcw1vaerdRQwJh/84sCWISlBYknj9xSbI/Tipn+xqc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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