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轨道交通工程投资,满足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需要,我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编号为GCG 101—2008,现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