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地喷灌设施安装按A.建筑工程、C.安装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二)苗木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胸径(干径)”应为地表面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2.“株高”应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
3.“冠丛高”应为地表面至乔(灌)木顶端的高度。
4.“篱高”应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5.“生长期”应为花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6.“养护期”应为招标文件中要求苗木栽植后承包人负责养护的时间。
(一)本定额未包括挖土外运、借土回填、整理绿地厚度>300mm的挖填,应另行计算。
(二)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的定额项目未包括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屋顶花园基层处理项目做法多样,本定额仅列了1∶3中砂水泥砂浆找平(找坡)层20厚,SBS防水卷材层一道,1∶2.5中砂水泥砂浆排水(保护)层20厚,过滤层炉渣100厚,轻质土铺蛭石100厚综合而成。工序中还包括闭水试验,安埋透水管,排水口等。如果设计不同,可作相应调整。
(一)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若需换土(即将树木不易成活的原坑土不用,再运种植土到坑边),按“换土”子目计算,以人工换土运土的水平运输距离≤50m考虑,超运费按“建筑工程A.A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二)树木栽植后,需要使用支撑的,按实际使用情况套用“树木支撑”子目。
(三)树木栽植前后,因季节、气候原因,树干需要缠绕草绳者,按实际套用“树木缠绕草绳”子目。本定额起挖或栽植带土球乔(灌)木、竹类子目中草绳的材料消耗量,主要用于包扎土球根盘及支撑绑扎。
(四)“挖草皮”指人工培植的草皮,如零星自找草皮,另行计算。散铺草皮的草皮面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30%计算,草皮损耗按10%计算;工程量按铺种面积计算,不扣除空隙面积;满铺草皮按实际绿化面积计算。
(五)绿篱、攀缘植物、花草等需要计算“起挖”项目时,参照灌木的起挖子目计算;棕榈类不带土球者的起挖栽植根据其高度按相应的裸根乔、灌木子目计算。
(六)本定额未包括苗木花卉的价格,应另行计算。
(七)本定额未列特大、名贵及古树木的起挖和栽植,发生时,按实计算。
(八)栽植花木项目中带土球花木的包扎材料,定额按草绳、麻袋(片)综合考虑,无论使用稻草,塑料编织袋(片)和塑料简易花盆等包扎者,均按定额执行,不得换算。
(九)本定额绿化工程包括种植前的准备和种植过程中的工料、机械费用,以及花坛和草皮栽培后10天以内的养护工作。起挖带土球乔、灌木及挖树坑土方的人工费已包括在各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绿化工程已包括施工后绿化地周围宽度≤2m的清理工作,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垃圾及其他障碍物,障碍物及种植前后的垃圾场外运输应另行计算。
(十一)绿化工程包括离施工点距离≤50m的水平搬运,若超过时,其超运费每超过10m,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费的1.5 %计算,同时不扣减50m运距的人工费。垂直运输人工搬运花木(不包括电梯搬运),其运输费每搬运垂直距离10m,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费的3.5 %计算。
(十二)本绿化工程养护的定额项目,成活养护为一个月,保存养护为一年,每月平均以30天计算,每年平均以365天计算。
(十三)片植匍匐的地被植物按片植花卉项目执行且乘以系数1.2,灌木砍伐不包括挖树根。
(十四)清除匍匐的地被植物按清除草皮定额项目执行,乘以系数0.80。
(十五)本定额不包括:非适宜地树种的栽植、养护及反季节的栽植、养护;古树、名木和超规格大树的栽植、养护;高架绿化的栽植、养护;水生植物的养护。
(十六)在边坡(坡度>30°)起挖或栽植花草树木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
(十七)棕榈类养护按乔木、灌木养护项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