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活动泛指所有与能源生产、运输、加工转换和燃烧使用 相关的过程。这些过程是二氧化碳(CO 2 )、甲烷(CH 4 )和氧化亚氮(N 2 O)等温室气体的重要排放源,其排放量在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占有重要地位。本研究所研究的 2008 年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报告的范围包括(表2 -1):
1)化石燃料燃烧的CO 2 、CH 4 和N 2 O排放;
2)生物质燃烧的CH 4 和N 2 O排放;
3)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的CH 4 逃逸排放;
4)石油和天然气系统的CH 4 逃逸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部分中的能源开采和加工业、工业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将有更详细的部门分类。以下章节将对这四个部分的排放清单编制进行详细说明,并在第六部分进行汇总和分析。
表 2 -1 2008 年能源活动清单报告内容
续表
注:*不计入排放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