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景观影响评价指标的研究制订是评价工作的关键内容。自然景观影响包括在部分景观要素、单体独特景观和景观地域等不同层次上的影响结果和内容。针对自然景观的整体性、基础性和功能动态性等特征,从与风景名胜项目有关的自然景观的视觉美感、心理舒适感和环境完整性等方面出发,自然景观影响评价指标主要考虑客观指标。风景名胜项目自然景观影响评价的主要评价指标有相融性、稳定性、优美性、敏感性、变化性、生态服务功能等六项评价指标。风景名胜项目自然景观影响评价指标的构成与分级情况分别是:
(1)相融性:相融性是项目区内新增加景观与整体景观相融程度,以及既有特征景观的复杂性、多样性及与周围环境协调性的保持程度。相融性可用正向影响或无影响,一般影响,中度影响,显著影响,严重影响的五级划分。
(2)稳定性:自然景观的分布范围、面积、物种数、生产力及利用价值是否出现变化,及变化的性质、程度和所导致的效应。稳定性可用正向影响或无影响,一般影响,中度影响,显著影响,严重影响的五级划分。
(3)优美性:景观及其环境所具有的愉悦性、宜人性等美学特征及体验感受是否出现变化,及变化的性质、程度和所导致的效应。优美性可用正向影响或无影响,一般影响,中度影响,显著影响,严重影响的五级划分。
(4)敏感性:指示景观环境灵敏度的物种(指示种、伞盖种、关键种)及其生境,或特殊意义地区是否出现变化,及变化的性质、程度和所导致的效应。敏感性可用正向影响或无影响,一般影响,中度影响,显著影响,严重影响的五级划分。
(5)变化性:项目区内不同类型的景观单元的数量密度和类型结构的变化。变化性可用正向影响或无影响,一般影响,中度影响,显著影响,严重影响的五级划分。
(6)生态服务功能:主要反映景观资源的生产力状况以及保护大气与水环境、土壤保持、净化空气、动植物生境保护等多方面生态服务功能所发生的变化。生态服务功能可用正向影响或无影响,一般影响,中度影响,显著影响,严重影响的五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