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适应油气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需要,规范油气开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保证经济评价的质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 号)的要求,制定《油气开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以下简称《油气开发评价方法》)。
1.2 油气开发建设项目是指油气勘探阶段完成,通过油气藏评价提交探明储量后,对探明储量实施动用以及开发中后期为改善开发效果而实施的开发调整与提高采收率的建设项目。
1.3 《油气开发评价方法》适用于油气开发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包括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项目中间评价、后评价和项目申请报告可参照执行。
1.4 油气开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是油气开发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石油天然气行业、企业业务发展规划的要求,在油藏工程方案、钻井工程方案、采油工程方案、地面工程方案初步确定的基础上,采用科学、规范的分析方法,对拟建油气开发建设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作出全面的经济评价,为科学决策提供经济方面的依据。
1.5 油气开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包括财务分析和经济分析两个方面。
1.财务分析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预测价格体系的前提下,从项目财务主体的角度出发,计算项目范围内的财务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和财务生存能力,评价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2.经济费用效益分析是在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前提下,从国家经济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率、效果和对社会的影响,评价项目在经济上的合理性。
3.实行“核准制”的企业建设项目,根据核准的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特别重大的项目可辅以区域经济与宏观经济影响分析;“备案项目”一般只需开展财务分析或费用效果分析,以满足项目投资决策的需要。
1.6 经济评价工作内容包括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财务分析、经济费用效益分析、费用效果分析、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区域经济与宏观经济影响分析、方案经济比选。
1.7 油气开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深度主要体现在对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等基础工作可靠性和准确性的要求上,即估算项目的分解、方法的采用和指标费用的选取。经济评价深度应根据项目决策工作不同阶段的要求确定。
1.8 根据油气开发建设项目的目标,凡以获取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的项目,经济评价必须认真估算项目财务效益和费用,进行项目的财务分析,提出项目在财务上是否可行的结论;凡以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为主要目标的项目,原则上应进行费用效果分析,如果从技术角度难以设计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时,可只进行单位功能投资、单位功能运营成本的合理性分析;凡是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扶贫项目,经济评价可只进行费用计算和简单的效果分析。
1.9 独资或合资建设的油气开发建设项目,财务分析一般只进行项目投资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分析及相关经济评价指标计算。当投资者中各方股权收益不对等时,或由项目带来外部收益时,应进行投资各方的现金流量分析及相关经济评价指标计算。油气合作的开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根据产品分成合同或其他合同约定的利益分配模式进行合作各方现金流量分析及相关经济评价指标计算。
1.10 在油气开发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中,经济评价工作应全面参与技术方案的比选,并根据备选方案的前提条件和目标,选用科学的比选方法。
1.11 油气开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必须保证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根据投资决策的要求,经济评价应遵循“有无对比”的原则,效益与费用计算口径一致的原则,收益与风险权衡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的原则,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以动态分析为主的原则。
1.12 油气开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应参照项目建设的合理工期或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合理确定,运营期宜根据开发方案提供的开采年限确定。
1.13 油气开发建设项目财务分析采用的价格体系应是以市场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建设期内的投资估算,应以编制年的价格水平为基础,通过价差预备费的形式综合计算准备期及建设期内投资价格的变动。在运营期内,原油(天然气)价格和其他副产品价格可根据未来市场价格变动趋势,采用相对变动价格。对于其他投入物与产出物的价格,若难以确定其价格变动,一般可采用编制年价格水平。有要求时,也可考虑价格总水平的变动。
1.14 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的要求,项目财务分析中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计算宜统一采用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对建设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应单独列出说明。
1.15 油气开发建设项目经济费用效益分析应采用以影子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不考虑价格总水平变动因素。